2019-08-17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前新光三越百貨樓管黃志峯,利用百貨公司舉辦消費滿額贈禮的機會,大賺刷卡折扣暴利,還說服櫃姐與親友出借信用卡投資,法雅客採購副理徐意騰以為他是大客戶,同意黃先取貨再付款,也受累觸法。台北地院認定黃犯下40個詐欺罪、不法所得1億1216萬餘元,罕見重判他22年徒刑及沒收犯罪所得。

犯40個詐欺罪 沒收逾億元犯罪所得

起訴指出,2016至2018年4月間,黃志峯利用百貨公司舉辦刷卡滿額贈禮,與歲末推出「卡利HIGH」等促銷活動機會,陸續借信用卡購買高價商品,換取鉅額刷卡折扣,再低價轉賣商品獲取暴利。但他卻簽注運動彩券虧損2900萬餘元,因而冒充蘋果電腦盤商、貿易商,甚至是軍火商,吸引多位櫃姐與親友掏錢,或出借信用卡供他使用。

合議庭認定,黃志峯至今僅賠償少部分被害人款項,加上始終否認犯罪,且試圖以辯詞誤導審判並脫罪,甚至騙被害人要還錢,誤導被害人簽署和解書,因此將他重判。

至於黃志峯女友陳品瑜雖未獲得犯罪所得,但幫忙提貨,也被視為共犯,依詐欺罪判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徐意騰違反法雅客「銀貨兩訖」規定,致法雅客損失782萬元;合議庭考量徐承認犯行,依背信罪判刑10月、緩刑2年。被告均可上訴。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喔…喔…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