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扯!行員幫賭博網吸金 新光銀遭罰4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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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29日公布一項裁罰,新光銀因為洗防、確認客戶身分程序KYC疏失多被罰400萬元。金管會銀行局官員指出,新光銀行在106年有行員涉及賭博網吸金案,當時行員在幫該網開戶時都沒有落實執行確認客戶身分程序、很多開戶細項沒填,另外在洗錢防制上也有多項疏失,已違反「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因而開罰400萬元。

 

106年4月在台中曾發生一件賭博網吸金案,而新光銀行陳姓女行員涉嫌被吸收負責幫忙轉匯薪資、開立人頭帳戶等。金管會官員指出,新光銀行辦理開戶作業及匯款作業有未落實執行確認客戶身分程序,以及辦理防制洗錢作業與匯款相關作業,有帳戶或交易之持續監控作業未妥適等缺失,包括在106年間有一起賭博案,新光銀行行員在幫該網站開戶時很多細項都沒填、未落實執行確認客戶身分程序。

 

金管會官員指出,新光銀行在辦理入金機(存款機)業務、新臺幣現鈔換購外幣現鈔及臨櫃存入逾一定金額,對於大額通貨交易申報之執行,有未建立監督控管之標準作業程序,及未確實執行相關程序規定,致於105年8月至106年7月間發生多起不同型態漏未依規定申報大額通貨交易之缺失。

 

金管會指出,該行在洗防、認識客戶的作業缺失相當多,非僅屬個案缺失,涉有未妥適建立及未確實執行防制洗錢作業相關內部控制制度之情事,已違反銀行法第45條之1第1項授權訂定之「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第3條及第8條規定,該項罰鍰範圍為200萬到1,000萬,因此核處400萬罰鍰。

(工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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