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王竟連客戶也告?一份訴訟狀,揭大立光怒槓惠普內情

2019-10-25
作者: 林苑卿

 

股王大立光又發起跨海訴訟,特別的是這一次不只是同業挨告,他還不惜狀告美國大廠客戶。本刊從跨海的訴訟狀中,揭開大立光不惜槓上惠普的真相。

9月25日,手機鏡頭龍頭大立光再度發起跨海訴訟。這次,大立光向美國東德州地方法院控告先進光、新鉅科及惠普侵害大立光持有專利,更令外界矚目的是,這一回,大立光竟然連經營多年的筆電客戶——惠普,也一起告下去!《財訊》雙週刊取得大立光跨海的訴訟狀,抽絲剝繭理出大立光為何要槓上惠普的關鍵。

大立光明察暗訪多年才出手

訴訟狀中,大立光鉅細彌遺地陳述這起被侵害持有專利的事發經過。時間拉回到2013年8月9日、12日,大立光透過信件通知先進光,旗下877C和798系列鏡頭產品可能侵害了數項大立光包括691專利在內的美國專利。

同時間,大立光也通知包含惠普在內的製造商,先進光的877C和798系列及其他公司的鏡頭產品,可能侵害大立光包括691專利在內的美國專利。

根據大立光的調查顯示,惠普所採用先進光或從其他製造商取得的侵權鏡頭,已搭載到旗下至少15款銷售到美國的商品中,包括Spectre Folio、Pavilion、Envy、Omen、EliteBook、ZBook等筆記型電腦。

不過,大立光與先進光曾召開會議進行討論,先進光不同意取得大立光的專利授權,惠普也仍持續採購被大立光視為侵權的鏡頭,並導入到在美國銷售的15款筆電中。

不甘專利受到侵犯的大立光,持續針對這起事件,展開深入調查。

2019年3月,大立光通知惠普調查的結果指出,「至今惠普旗下的15款商品可能已侵害大立光包括518、691和796專利,」大立光並提供惠普旗下產品中內建先進光可能侵權的鏡頭與元件,與大立光的專利資料進行比對。4月3日時,大立光再對惠普發出通知,指出惠普銷售至美國的EliteBook、ZBook等多款商品,可能還侵害大立光另一項378專利。

由於大立光無法取得先進光頭的原理圖,甚至還使用斷層掃瞄器和其他測試,藉以確認先進光侵權的事實。

5月20日,大立光再度發信給先進光,提供惠普產品內建先進光可能侵害大立光581和691專利鏡頭的斷層掃描圖片,並請先進光確認圖片中顯示的先進光產品模型。

然而,先進光卻回應:「不確定大立光的顧慮。」反要求大立光進行比較分析。

循司法途訴逼對手出來面對

大立光認為,先進光明明就具備足夠的技術資料來驗證其產品和大立光要求索賠的圖片,但卻遲遲未從先進光得到回應。於是,大立光直接向惠普詢問旗下產品中使用先進光鏡頭型號,以及供應惠普鏡頭的供應商資訊。不過,惠普卻對此舉表示異議,並回應現在將相關事項委託給先進光處理。

先進光則似乎不願提供哪些惠普產品包含哪些鏡頭的資訊。8月,大立光再次要求先進光提供給惠普的鏡頭資訊,並指出惠普已同意先進光這樣做,還在信件上同時提供寄送副本給惠普。但是,先進光不僅未回應8月的請求,反而是回覆大立光在5月20日發出的侵權通知,並在信件中否認侵權。

8月,大立光也向新鉅科提出侵權通知,但同樣新鉅科不願提供供貨給惠普使用的鏡頭資訊,並且要求大立光「澄清」專利侵權的事宜。

從2013年至今,整整六年的時間,大立光周旋在先進光、惠普及新鉅科,試圖得到侵權的說明卻未果。終於在9月發動訴訟攻勢,目的就是要逼對手與客戶「積極出來面對」。

大立光總經理特助暨代理發言人黃印嘉針對這起訴訟也證實,「目的在維護我們的智慧財產權,這是世界的共識。在提告之前有給對方授權機會,但未得到回應,才會提告。」她強調,只要未經授權使用我們的專利,公司就會考慮採取行動,不見得終端客戶就不告。

截至截稿前,先進光與新鉅科皆未針對此訴訟有所回應。而以鷹派作風的大立光執行長林恩平,捍衛智慧財產權與營業祕密的決心,相信這將不會是最後一次對客戶提起訴訟。是否能達到以儆效尤的效果,還得看後續大立光還有沒有提出其他訴訟,便可知曉。

 

大立光算不透蘋果的鏡頭供應商布局股王發動三年法律戰 扳不倒小蝦米玉晶光
股王發動三年法律戰 扳不倒小蝦米玉晶光

2016-12-20
作者: 林宏達

 

股王大立光拿出5項重要專利,耗時3年和砸下高額訴訟費用,卻無法撼動小蝦米玉晶光在蘋果供應鏈的地位,這其中,究竟有什麼關鍵因素?

這是一場牽動股王大立光4千9百億元市值的法律戰。根據本刊取得的美國法院判決文件,2013年,大立光拿出5項美國專利控告玉晶光引誘(Induced infringement)蘋果侵犯大立光專利,同時認定玉晶光8項產品侵害大立光專利。

但今年4月27日,美國聯邦巡迴區上訴法院(Federal Circuit)發出正式判決,卻認定並無實質證據證明玉晶光引誘蘋果侵害大立光專利。大立光今年在和三星電子的訴訟戰取得上風,卻無法成功逼退市值只有大立光1/49的玉晶光。

特別的是,美國法院認定大立光專利有效,也認為玉晶光部分產品設計侵犯大立光專利,但卻認定大立光沒有提出玉晶光直接侵犯大立光美國專利權的證據。大立光不但無法讓玉晶光退出蘋果供應鏈,玉晶光也不需因此付出授權金。

1比49的戰爭
玉晶光仍能安然脫身

大立光拿出的關鍵專利,其中之一是大立光自豪的六重鏡片設計,用不到1公分大小的6片塑膠鏡片,經過精密的光學設計、排列組合,讓手機能拍出相機等級的清晰畫面。

這是一堂雙方付出上億元台幣訴訟費用,耗時3年的法律戰,但為何大立光舉證的這些專利還是無法將對手趕出戰場?

故事要從2010年開始說起,根據美國法院的判決書,玉晶光在這一年打進蘋果供應鏈,玉晶光的員工曾拜訪蘋果美國總部的全球採購經理,並成為蘋果主要發展與供應協定(MSDA)的一員。

關鍵在於這份協定的細節,蘋果只告訴玉晶光每款鏡頭的型號,可接受的最高價格和供貨的最低數量,既沒說蘋果要用什麼價格採購玉晶光鏡頭,也沒說要買多少鏡頭,或是要買什麼型號。

玉晶光也不直接供貨給蘋果,而是和組裝廠另外訂約,鏡頭出貨後,也由組裝廠付款,再由組裝廠把產品透過供應鏈賣給蘋果,這些組裝廠幾乎全在亞洲。

另一方面,為了這場官司,大立光曾申請許可,查扣玉晶光大量內部相關文件,但怎麼找,就是找不到能讓官司翻盤的兩項關鍵證明。第一個關鍵是,找不到玉晶光在美國直接銷售侵權產品的證明。

美國法院判決指出,大立光雖然證明玉晶光和蘋果總部達成供貨協議,但這些協議裡,並沒有實際的價格、交貨的數量,不算是在美國直接銷售這些產品。法院認定,實際的交貨、付款、訂約都是在海外進行,屬於海外發生的交易行為。

文件中進一步指出,玉晶光要對直接銷往美國的侵權產品負責,但是「大部分玉晶光被控告的鏡頭產品,都是在美國之外被販售」,換句話說,就算侵害大立光美國專利權,只要這些產品都賣到其他國家,美國也無法可管。

兩項關鍵證據定勝負
「除非去中國告」

第2個關鍵是,找不到玉晶光有意要把侵權鏡頭賣到美國的證明。雖然大立光律師出示證據,顯示玉晶光知道蘋果某些鏡頭產品是由玉晶光獨家供應,要證明玉晶光有爭取將侵權產品賣進美國的機會,並以此推論玉晶光有誘使蘋果使用侵害大立光專利產品的意圖。

但美國法院卻認為,大立光提出的證據裡,「找不到玉晶光希望蘋果將產品賣進美國的證據,也無法證明玉晶光要求過、討論過相關議題。」蘋果也表示,「不會追蹤美國銷售的產品用的是哪一款鏡頭」,既然無法證明玉晶光有意要把產品賣到美國,也就無法證明玉晶光故意誘使蘋果使用侵權產品。

少了這2項關鍵證據,大立光即使有優質專利也無法保護自己的權利。加州大學爾灣分校客座教授林羿成觀察,大立光輸在證據不足,甚至無法提出蘋果在美國銷售侵權鏡頭的證據,或從組裝廠取得相關的證據,「在美國打專利官司,準備工作必須更加細膩,要充分了解所屬產業鏈的角色,和相關證據的重要性」。

對判決結果,大立光則表示,未來不排除到其他地區,用其他方式主張專利權,從整體策略來看,這場專利戰已達到大立光要的目標。

這幾年,大立光控告多家競爭對手,但從這場訴訟看來,蘋果供應鏈培養其他鏡頭供應商的細密布局早已展開。

顯然,大立光控告「小三」玉晶光「引誘」蘋果侵權,只能暫緩對手腳步,但真要留住蘋果青睞的目光,最後還是要靠產能、技術和客戶關係的硬功夫,否則,類似情況恐怕也不會是大立光的最後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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