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世達捲入友訊經營權大戰,此舉被質疑有違明泰股東權益。佳世達昨(4)日強調,明泰董事長李中旺解任案是經半數董事同意變更議程後納入,程序合法。將依法處理佳世達公開收購明泰案,佳世達於明泰董事會的兩席法人董事,將迴避相關議案,無混淆股東權益之虞。

李中旺上周遭友訊及佳世達聯手拔除明泰董事長職務,昨日李中旺委任律師林正疆提出明泰董事會違法。並質疑佳世達公開收購明泰股權,但被收購方(明泰)擁有資訊公開及意見提供的責任,由佳世達代表黃文芳行使明泰董事長職權,恐損害明泰公司及股東權益。

此外,林正疆指出,友訊將於今(5)日董事會提請通過新版友訊董事候選名單,將原本是友訊董事的明泰排除在外,如果明泰派任友訊的董事代表,贊成一個把明泰排除的新名單,是否再次損及明泰股東權益也有疑慮。

佳世達昨日與律師蕭維德聯名發出聲明,佳世達強調,經半數董事變更議程後納入董事長解任案,程序合法。

此外,佳世達指出,公開收購明泰案將依法處理,佳世達於明泰董事會的兩席法人董事,將迴避相關議案,絕無混淆股東權益之虞,目前李中旺仍為明泰董事,可在明泰董事會討論佳世達公開收購明泰案時提出意見。

佳世達強調,避免因李中旺所起之外在紛擾波及明泰、並進一步確保明泰全體股東以及員工權益,各項措施的程序與步驟均聘請律師詳細研議以確保合法性。

 

 

巫彩蓮
 

【財訊快報/記者巫彩蓮報導】友訊(2332)、佳世達(2352)以突襲撤換明泰(3380)董事長李中旺,李中旺委託律師針對董事會決議過程、公開收購瑕疵等情事提出告訴,佳世達對外發出聲明表示,李中旺雖解除董事長職務,仍為明泰董事,公開收購若有任何疑慮,可在董事會決議時提出,公司擔任明泰兩席法人董事,議案進行之際,因利益迴避關係,並未加入討論及表決。

友訊經營權之爭,先在明泰董座之位過招,上週四(30)日明泰召開董事會,當時友訊董事法人代表宋正一提出程序事項,經過出席董事過半數之同意變更議程,進而討論董事長解任議案且通過解任決議。

佳世達表示,李中旺宣稱該議案以臨時動議通過,引用與事實不符之法律條文,李自其宣布董事會開始至董事會通過解任董事長之議案為止,全程在席參與,完全知悉上述過程其董事權益亦未受任何影響,該次董事會過程均屬合法。

至於公開收購瑕疵,佳世達對明泰所提出公開收購一事,依公開發行公司董事會議事辦法第16條第1項規定「董事對於會議事項,與其自身或其代表之法人有利害關係,致有害於公司利益之虞者,得陳述意見及答詢,不得加入討論及表決,且討論及表決時應予迴避,並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其表決權」。

佳世達指出,基於利益迴避關係,公司派任兩席法人董事按上述規定辦理,並未加入討論及表決,收購案並未因黃文芳擔任明泰董事長,就會讓明泰股東不能辨別收購條件的公平性及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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