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破壞公司內控!新光人壽挨罰2760萬、董座吳東進遭停職

 

〔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金管會今天出重手開鍘保險業、投下震撼彈!金管會表示,新光人壽在辦理資產配置及清償能力評估控管作業、投資決策及風險控管作業及股權商品交易人員利益衝突防範作業,內部控制有嚴重缺失等,尤其,董事長吳東進凌駕董事會決策,有礙公司健全經營。

因此,金管會除開罰新光人壽2760萬元,更停止吳東進董事長職務至任期屆滿,且停職期間,不得支領任何報酬或福利獎金;這項裁罰案是由金管會保險局局長施瓊華親自宣布。

施瓊華表示,新光人壽建立資負會作為股票投資配置的決策依據,屬於高度決策單位,不過,資負會卻是未經董事會核定成立,且資負會組成中有半數是由董事長吳東進指定;「成員結構不利決策評估,長期破壞公司內控結構」,況且,資負會已經是公司最高決策單位,影響公司清償能力評估,會議紀錄也沒有紀載與會委員發言。

施瓊華強調,吳東進必須負決策失當,未善盡督導新光人壽辦理資產配置及清償公司能力評估控管作業之責,且有礙公司健全經營。

因此,金管會依法對新光人壽的開罰金額為2,760萬元,並給予5項糾正處分、併令調降國外投資額度比例上限至資金之39%;金管會勒令新光人壽,在未調整至符合上限前,不得新增國外投資。

 

金管會保險局今對新光人壽重罰2760萬元,董事長吳東進被罰停職到任期屆滿,由保險局局長施瓊華親自宣布。主要是保險局在金檢時,發現新壽資產配置及清償能力評估控管作業、投資決策及風險控管都有缺失,顯示其內控有嚴重缺失。

 

施瓊華表示,新光人壽建立資負會作為股票投資配置的決策依據,屬於高度決策單位,但資負會卻是未經董事會核定成立,且資負會組成中有半數是由董事長指定,成員結構不利決策評估,長期破壞公司內控結構,資負會已經是公司最高決策單位,影響公司清償能力評估,會議紀錄也沒有紀載與會委員發言。

 

施瓊華指出,資負會對今年策略性資產配置檢測結果,資本適足率小於董事會核定風險胃納RBC的250%的機率達83.3%,但卻沒有相關討論,導致新壽資產配置今年1月第一週連續2日內大幅增加國外股票投資達966.6億元,忽視對風險控管,且於今年3月召開的資負會,風管部有對市場風險值比率已超限提出警示及建議時,資負會仍予照案通過。

 

施瓊華強調,資負會有置公司於不符資本適足法定標準的險境,相關策略性資產配置並未事前提報董事會討論,資負會決議凌駕董事會決策,嚴重違背公司治理;投審會對於風管部所提評估意見顯示所承受投資風險過高,但投審會未予妥適處理;投資部門為達今年財務收入目標,今年1月第1週連續2日內大幅拉高國外股票部位,顯示公司僅著重財務收入目標,輕忽投資風險控管,未審慎考量投資穩健性,嚴重有礙公司健全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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