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成立日期: 民國101年2月23日取得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設立,核准證號:一百零一金管投顧字第零零參號。 (2)董事長學經歷簡介: 本公司發起人為陳文煌先生,成立登記後,由其擔任董事長兼總經理一職;陳文煌先生最高學歷為銘傳大學財務金融研究所畢業,工作資歷涵蓋整個金融服務業,歷任花旗銀行經理、德盛安聯投信協理、南山人壽協理、日盛投信副總經理、群益證券資深副總裁;對於金融產業如銀行、投信投顧、基金或財富管理之業務皆相當嫻熟。

 

經營理念

以客觀專業的高品質投資顧問,搭配安全便利的申購服務,為客戶創造最高效益,達到成為國內最大基金代銷機構之目標。 我們的利基與特色: 1.永續經營:有別於業界著重於單次交易手續收入,增加客戶的交易成本,本公司希望以存量之觀念與客戶建立長久正面持續雙贏之關係。 2.產品多樣化:不受限於單一基金公司發行之基金,客戶可依需求透過本公司購買多家基金公司之基金產品。 3.優渥之獎金制度:合理的業績目標與優於業界之業績獎金。 4.工作環境:提供舒適愉快之辦公環境,人性化管理。 5.廣納百川:歡迎銀行、投信(顧)、保險、證券志同道合之金融同業轉任(中南部亦可)。

丹尼爾投顧挨罰300萬元破紀錄 董座陳文煌遭解職

 

金管會今 (29) 日表示,丹尼爾投顧因為違反 5 大法令事項,包含持續將公司資金貸予董事長陳文煌作為私用等,因此對丹尼爾投顧罰鍰 300 萬元,創下投顧裁罰金額最高的紀錄,並命令丹尼爾投顧解除董事長陳文煌職務。

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蔡麗玲表示,投信投顧公會辦理業務檢查時,發現丹尼爾投顧有 5 大違規行為,第一大違規是 2018 年間將公司資金貸予董事長陳文煌,經金管會糾正後,2019 年仍持續將公司資金貸予陳文煌私用,影響公司經營甚鉅,且屬累犯,違規情節重大。

其次,丹尼爾投顧未經金管會核准就接受一家外國資產公司委任提供行政協助服務;第三,丹尼爾投顧未經金管會核准逕行變更營業處所。

第四,丹尼爾投顧明知並允許業務員兼任其他公司職務,且陳文煌擔任丹尼爾投顧投資研究部門主管期間,也同時擔任自己持股的其他公司職務。

 

第五,丹尼爾投顧營業處所供陳文煌持股的其他公司設籍並懸掛招牌,未獨立使用。

蔡麗玲表示,依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 111 條規定第 1 款、第 7 款、第 8 款及第 9 款之規定,合計處丹尼爾投顧罰鍰 300 萬元,並依同法第 103 條第 2 款規定命令丹尼爾投顧解除董事長陳文煌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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