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04 17:04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新竹市知名老店「福源花生醬」負責人曾廷海為造成麗正股票交易活絡表象,2014年底起共54個交易日,委託不知情的證券商下單,利用其本身及實際持有掌控之不知情親友帳戶連續委託買賣麗正股票而相對成交,共計相對成交4萬8仟多股,佔該股市場總成交量2成8以上,其中42個交易日相對成交量占該股當日市場總成交量5%以上,造成麗正股票交易活絡表象,引誘一般散戶投資人上車,新竹地院依製造證券交易活絡表象罪判刑3年4月。

法官調查,曾廷海見麗正國際科技公司股票為交易量少、股價低之易於炒作小型股,且得為融資、融券信用交易,竟意圖造成麗正股票交易活絡表象,自2014年12月27日起至2015年3月24日止的54個交易日,在福源花生醬店內打電話給不知情的證券商營業員委託下單,利用其本身及實際持有掌控的不知情親友證券帳戶,對麗正股票連續委託買賣而相對成交,共計相對成交4萬8499仟股,佔該股票市場總成交量17萬1266仟股的28.32%,其中42個交易日相對成交數量,占該股票當日市場總成交量5%以上,以造成麗正股票交易活絡表象,引誘一般散戶投資人加入買賣該股票。

曾男辯稱股票買來買去,看有沒有差價可以賺,不過他也坦承,希望麗正股票看起來交易熱絡,希望股價上漲,他就可以持續買進賣出,他是希望讓麗正股票交易量增加,股票也能夠上漲,希望麗正股票交易量規模變大。例如以100張賣出,100張買進的方式墊高交易量,股票上漲才會賺錢;目的是希望交易量變大,吸引其他投資人購買;沒有賺錢也要買賣,這是為了把量做出來;他的目的是為了做多,所以成交量就會出來。

法官認為,曾男主觀上基於營造麗正股票交易活絡表象,以引誘一般散戶投資人加入買賣該股票,甚為明確。

法官審酌曾男連續委託買賣麗正股票而相對成交,造成股票交易活絡表象,以此影響證券市場運作,破壞證券市場交易安全,依證券交易法製造證券交易活絡表象罪將他判刑3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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