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I公開賈伯斯調查報告 年少輕狂曾吸毒 為達目的不擇手段
鉅亨網編譯李業德 綜合外電 2012-02-10 09:57
FBI發布對賈伯斯的調查報告。(圖為賈伯斯傳記)
《金融時報》周四 (9日) 報導,美國聯邦調查局 (FBI) 公布調查文件,為蘋果 (Apple Inc.)(AAPL-US) 聯合創始人賈伯斯 (Steve Jobs) 的背景揭密。
為了回應「資訊自由法案」(Freedom of Information Act,FOIA) ,調查單位公布此分報告,FBI 從 21 年前便開始調查紀錄,文件內容數量相當龐大,包括賈伯斯自己以及超過 30 位人士的訪談,探討範圍廣至毒品藥物使用、對未婚生下的大女兒不聞不問,以及為人詬病的管理手段等等。
賈伯斯於去 (2011) 年 10 月初逝世,得年 56 歲,在 1991 年當時總統老布希 (George H.W. Bush) 曾希望聘任他作為出口委員會主席,FBI 因而對他著手探查。
在 1985 年期間,由於賈伯斯管理風格嚴厲、外加高層主管鬥爭,致使他被董事會解雇,首次離開自己創立的蘋果公司,
文件內容指出,數位前同事表示賈伯斯為達目的不擇手段,有曲解事實的不良傾向。
除此之外,受訪者也指出賈伯斯和年輕時的女友育有一女,他早期並不承認這位私生女,直到近年才表現出更多關心。
在進行訪談時,賈伯斯表示他在過去 5 年時間沒有非法用藥紀錄,但承認在 1970、1974 年間,曾經嘗試如大麻、大麻製劑和迷幻藥 LSD 等毒品。
一名前同事對 FBI 表示:「賈伯斯並不算真正定義上的工程師,但他了解技術基礎和科技術語,是科技產業的一股創新力量。」
其他受訪者將他敘述為:「意志堅定、固執、勤奮不懈並時時自我砥礪驅策。」
另一方面,賈伯斯曾在 1985 年期間接到匿名信函,威脅引爆 4 顆炸彈並勒索 100 萬美元,賈伯斯並未回覆此一要求,爾後因無法找到炸彈和嫌疑人而不了了之。
FBI查賈伯斯:誠信有問題
- 2012-02-10 09:59
- 中央社
- 中央社
已故蘋果公司共同創辦人賈伯斯曾獲推薦擔任政府職務,美國聯邦調查局(FBI)當時即對他展開身家調查。FBI今天公布這份厚達191頁的調查報告,當中有受訪者質疑他的誠信。
這份報導是因前總統老布希(George H. W. Bush)向總統輸出委員會(President's Export Council)推薦賈伯斯擔任政府職務,FBI才會在1991年對他進行身家調查。
為此,FBI訪談包括賈伯斯同事、親友、鄰居和他本人。受訪者描述賈伯斯是「意志堅定、頑固、勤奮工作且具驅動力。」當時賈伯斯已離開蘋果,轉擔任NeXT電腦負責人。
但報告提到:「受訪者進一步指出,賈伯斯是個正直的人,前提是他想怎樣就怎樣。」
「若干人士質疑賈伯斯的誠實,指出賈伯斯為達到目的,會扭曲事實,顛倒是非。」
1名女性受訪者提到,賈伯斯「缺乏」私生活,「因他自戀又膚淺」,不過他有「相當宏大的遠見」。
「該女子也表示賈伯斯在蘋果電腦的成功…造成他有時失去誠信和正直。還使他為了達到目的而扭曲事實。」
和賈伯斯撕破臉的前商業夥伴表示,賈伯斯也許誠實且值得信任,但他的道德性有問題。
這名男子表示,他並沒有拿到應得的股票。他怨恨賈伯斯,也覺得被賈伯斯疏遠。
FBI探員在摘述中寫道:「賈伯斯因個人抱負,在蘋果公司疏離很多人。」
另一人說賈伯斯「在加入東方和/或印度神祕主義和宗教後,他的人生哲學有所改變。」
FBI指出:「這個改變似乎對賈伯斯的私生活有正面影響。他過的是有點斯巴達式的生活,有時甚至可以說是修道院士般的生活。」1010210
賈伯斯創iPod 自己卻堅守黑膠唱片
- 2012-02-02 12:10
- 中廣新聞
- 葉柏毅
新華社報導,已故的蘋果電腦公司創辦人「賈伯斯」,雖然創造出風靡一時的數位音樂播放器「iPod」,不過賈伯斯自己是不聽數位音樂的,還是在家裡聽黑膠唱片。
據美國知名歌手,也是賈伯斯好友的「尼爾楊」表示,賈伯斯所帶來的「iPod」,是數位音樂的先鋒,不過有趣的是,賈伯斯在家裡,聽的卻是黑膠唱片。尼爾楊說,賈伯斯之所以喜歡黑膠唱片,是因為他覺得,數位音樂的音質,還是遠遠比不上類比訊號。
美國一位知名的科技專欄作家也表示,賈伯斯曾經說過,人們竟然會為了方便與價格,而犧牲音質,讓他太吃驚了。

為達目的:邏輯邪51/66 豈只如【私民不服從】所言:這些綠真小人黨的同路人或外圍組織,那會遵守啥原則,他們唯一的原則是「為達目的不擇手段」,手段的正當與否決定於目的,你沒聽過台獨大老說過:為達到台獨目的,有比誠實更高的道德嗎? 台灣綠小人的祖師爺是美國綠巨人,當然霉國也會不恥下學冥退黨的選舉奧步! 人性本虛偽,所以社會運動尤其革命都會「為達目的不擇手段」,對此美國人Alinsky在《反叛手冊》有以下洞見: 1.一個人對於目的與手段的倫理的關切程度,與他個人在此一問題上的利益大小及他和衝突事件的距離成反比。 2.手段的倫理判斷要視其政治立場而定。以美獨立宣言為例,美國開國元老深知英國並非如宣言所貶,但革命一定要宣稱美國100%正義,英國100%不義,不然無法激起革命。 3.幾乎所有手段皆可因革命或戰爭而取得正當性,如美國終止人權法案之例。其實中國國民黨對付滿清、中國共產黨對付中國國民黨、中國國民黨對付台灣、民進黨和李登輝對付中國國民黨,那個又何嘗不如此。 4.必須以行動當時做為倫理判斷的標準。比如波士頓三月大屠殺,Carr在臨終時說出是波士頓居民先攻擊英軍再開槍自衛之真相,但亞當斯嘲笑Carr的坦言。又如傑弗遜、林肯等的言行不一亦然。當然李登輝的食言更如此。 5.手段的正當與否決定於成敗。這與中國「成者為王,敗者為寇」相通。 6.「你要盡你所能在你能力範圍內做你的事,然後再為它披上道德的外衣」。 以上都可用來析判台灣的自由派知識分子、各項運動、民進黨和李登輝。 原來如此難怪美國在全球會 滿嘴仁義道德一肚男盜女娼 民主自由人權的好話說盡 民粹國安主權的壞事幹絕 美帝是一手摸奶一手聖經的偽君子 霉帝是一面賣淫一面要牌坊的妓女 可見台灣農村陣線等社運團體 綠小人黨的同路人或外圍組織 公開是《公民不服從手冊》 實際操作卻是《反叛手冊》 簡直是《農藥食(使)用手冊》 http://mypaper.pchome.com.tw/souj/post/1328950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