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庫藏轉讓員工 價格鬆綁
【經濟日報╱記者邱金蘭/台北報導】
2010.11.05 03:39 am
股價上漲,上市櫃公司買回庫藏轉讓給員工,須認列的成本也跟著增加,在多家高科技業者反映下,金管會決定放寬轉讓價格規定,可以高於當初買回價格轉讓員工,公司成本將因此下降,有助獲利表現。
金管會官員昨(4)日表示,新規定將從明年1月3日生效。因有助盈餘表現,對上市櫃公司將是一大利多,尤其是高科技業。
依證交法規定,為激勵員工,上市櫃公司可買回自家公司股票,轉讓給員工,實務上公司都是用當初買回的平均價格,轉讓給員工。近來金管會接獲不少公司反映,隨著股市行情好轉,如果依當初較低的買回價格,轉讓給員工,公司必須針對差價部分,提列較高的勞務成本,等於股價漲愈多,公司須提列的成本愈高,不利盈餘表現。
最近幾年因金融海嘯等因素,公司當初買回庫藏股的價格相對低,隨著股價上漲,跟市價差距拉大,更凸顯此問題。
金管會決定從寬解釋,上市櫃公司可以高於當初買回價格,轉讓給員工。如此一來,就可以拉近轉讓價格與市價差距,減緩公司提列成本壓力。
現行上市櫃公司買回公司股份辦法規定,公司若以低於當初買回價格,轉讓給員工時,因涉及股東權益,必須經股東會同意。
這次主要是發函加以明訂,准許公司可以高於買回價格轉讓給員工,但須採配套措施。包括公司必須修正股份轉讓員工辦法,並在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
舉例來說,當初公司買回庫藏股的平均價格是每股10元,現在股價漲到每股30元,過去是以每股10元轉讓給員工,差價20元公司須提列勞務成本。在金管會同意後,未來公司若以每股18元轉讓員工,轉讓價與市價的差距就縮小到12元,公司須提列的成本明顯下降。
【2010/11/05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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