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素地設限 應訂排除條款

 

【經濟日報╱記者葉慧心/台北報導】

2011.02.08 08:56 am

 

金管會打算限縮保險業投資素地,據瞭解,壽險業目前素地投資金額約不動產投資金額的五分之一、有800多億元,其中多因礙於政策法令而未能開發,壽險公會除建議不溯及既往外,也認為應增訂排除條款。

 

例如政府新施政、重新規劃的都更案,或審查建照時程等,這些時程是不可抗拒的,業者無法掌控,應列為排除條款。

 

金管會上周召集保險業者及學者開會,討論不動產投資設限問題,丟出政策風向球。業者認為,當天只是提出草案,業者充分表達意見後,應會再作檢討,預料不會很快定案。

 

壽險公會理事長許舒博昨(27)日指出,房價上漲並非由壽險業者造成,打壓壽險業,房價未必就會下來,買不起的人還是買不起,不宜「為打房而打房」。

 

他表示,壽險公司經營追求長期穩定收益,投資不動產時會考慮到「現在不買這塊地,將來買不到」等問題。

 

金管會打算訂定行政命令來加強規範,許舒博認為,不能牴觸其他現行法令,像草案中規定,只能買帶建照的土地,且買後三個月內要開工;但建築相關法令則是限六個月內開工,有需要還可延長至九個月。

 

許舒博表示,金管會若要限制保險公司買地,壽險公會有兩大原則,一是基於法律信賴保護原則,舊有案子應不溯及既往,但可有落日條款;至於新買的部分,則需要有排除條款。

 

壽險公會秘書長洪燦楠也表示,某壽險公司在建國南路有一塊地,是都更區,一定要依都市更新去開發。另外,有些地方像東區,政府規定必須通過都市設計審議,通過後才能申請建照;也有些地方需要作環境影響評估,如小巨蛋環評就搞了很久。壽險公會要求把這些時程扣除,才較合理。

 

【2011/02/07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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