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電接獲旺旺保對公司提起訴訟通知
(102/12/06 15:3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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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交所重大訊息公告 (3682)亞太電-公告本公司接獲旺旺友聯產物保險(股)公司對本公司提起訴訟通知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原告旺旺友聯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2)法院名稱: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2.事實發生日:102/12/06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前負責人王金世英於未經董事會同意下,擅自擔任中國力霸(股)公司所設立之紙上公司日安企業(股)公司及金東(股)公司二家公司向旺旺友聯產物保險公司借款之連帶保證人,因借款期限屆滿,前述公司無力還款,致本公司需負保證人清償責任。原告請求之清償金額共計新台幣壹億貳仟萬元,包含日安企業(股)公司陸仟萬元及金東(股)公司陸仟萬元。 4.處理過程:將委任律師協助依法處理本案。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預估本案對本公司最大影響金額為新台幣壹億貳仟萬元。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將委任律師協助依法處理本案。 |
【公告】旺旺保接獲法院民事訴訟函
2011/03/15 19:28 中央社
日 期:2011年03月15日
上市公司:旺旺保 (2816)
主 旨:公告本公司接獲法院民事訴訟函
說 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原告亞太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2)法院名稱:台灣高等法院
(3)案號:98年重附民字第33號
2.事實發生日:100/03/15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為亞太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先前對其他38名自然人及4名
法人
主張應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並分別請求給付新台幣七億八千五百萬元、五十七億
元、
一百億八千萬元、五十三億三千五百萬元、八億七千八百三十四萬八千三百五十
元、
二十七億六千零九十萬元、九億七千四百九十六萬二千零二元、三億五千萬元及
其利
息等;今接獲該公司追加本公司為被告。
4.處理過程:將委任律師協助依法處理本案。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有關前項追加本公司為被告乙事,本公
司均依
規定辦理公告並陳報主管機關,並已委請專業律師針對此案內容予以研究相關爭
議,
初步研判此案民事部分目前尚未進入實體程序,故對本公司之經營、股東權益、
消費
大眾權益及證券價格應無不良影響。本公司亦將視法院審理情形與案件進度對本
公司
可能造成之影響,於本公司之財務報表及公開資訊觀測站中揭露予投資大眾了解
。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將委任律師協助依法處理本案。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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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霸案 境管人數增至59人
〔記者楊國文、林慶川/台北報導〕根據最新資料顯示,力霸案境管人數昨天增加為五十九人,附照片名單已發給國內各機場、港口境管官員,要求務必熟記面貌特徵,防止以變裝、整形易容和持偽變造護照或他國護照等方式潛逃出境。
此外,檢調清查後發現,力霸案目前涉案人中,持有外國護照者共有七人,目前已知,除了力霸副總郭琦玲持有美國綠卡外,力華票券董事長黃鳴棟及其太太也持有加拿大護照,專案小組已請移民署協助把關,防止潛逃。
在最新的五十九人境管名單中,力霸案核心人物王又曾和王金世英已在案發前潛逃出境,為防堵其他涉案人員也潛逃出境,政府不敢大意,擬出名單發放給各境管單位,這也創下了單一犯罪案件中境管人數最多的紀錄。
王又曾夫婦落腳美國 我決跨海辦案
〔記者楊國文、林慶川、王平宇、王貝林/台北報導〕王又曾、王金世英已從中國轉往美國,我方決定「跨海辦案」!台北地檢署昨天趕製司法互助請求書,最快今日完成,隨即向美國請求允許我檢察官赴美訊問王又曾夫婦、或由美方代我訊問相關案情以及被通緝人是否願返國投案等多項司法互助行動。
調查局指出,北檢前天發佈通緝兩人後,法務部檢察司司長蔡清祥於同日中午,致電給美國司法部高層與AIT在台辦事處,盼美方依據「台美刑事司法互助協定」規定,提供我方司法協助追緝王又曾夫婦,我國將儘快提供通緝書及犯罪事證給美方。
盼美准我檢察官赴美訊問
法務部高層轉述,美方當場給予正面回應,表示「將盡最大努力協助」,這項發展已使檢察官赴美訊問王又曾夫婦可能性大增。
承辦主任檢察官莊正獲悉後,也於昨天下午赴金管會研商案情,北檢指出,檢調專案小組擬依據台美刑事司法互助協定第二條第二項規定,要求美國司法部協助追蹤、掌握王又曾夫婦兩人行蹤、協助傳訊王又曾夫婦、訊問其逃亡理由、返國投案意願等多項司法協助事宜。
檢調透露,最重要部份是,盼美比照「蘇澳興隆號漁船被挾持案」的處理模式,同意我國指派檢察官赴美訊問王又曾夫婦。
「蘇澳興隆號漁船被挾持案」起因中國九名漁工疑挾持我國船長、輪機長等人欲偷渡美國,結果在夏威夷被捕,為查明真相,美國司法部同意宜蘭地檢署檢察官赴美訊問中國漁工。
至於是否請美方協助對王又曾夫婦在美財產、置產展開搜索、查扣或凍結財產,檢調表示,目前還在清查有無洗錢犯罪事證中,相信美國會在不違反司法主權下,同意我方提出的相關司法協助。
政院發言人鄭文燦表示,台灣過去請求美國司法協助已有二十幾件,美國請求台灣的司法協助也有十幾件,雙方合作密切;基於王又曾所持入美的中華民國護照已被註銷、又遭台灣通緝,甚至還涉及洗錢,相信若能獲美方充分協助,一定可以很快採取必要的法律行動。
不過,針對本案,美國在台協會台北辦事處昨日在記者查證時,低調表示「無法評論」。據了解,美方對行政院日前逕自對外公布台美私下聯繫的作法,感到詫異與不解,正循管道向我方反映,希望即使能夠進行台美司法互助,我方也要保持低調。2會計師受懲 投保將求償
〔記者梁世煌、廖千瑩、梁世煌/台北報導〕金管會針對力霸、嘉食化會計師的懲處案昨天出爐,由於金管會認定廣信益群會計師事務所兩位會計師單思達、郝麗麗在查核力霸、嘉食化兩家公司九十四年及九十五年財報時,明顯有重大疏失,在昨天召開臨時委員會後,決定撤銷兩人辦理公開發行公司財報簽證的資格;而在金管會的懲處案確定後,投保中心將研擬以財報不實的理由對該兩家公司提出求償訴訟。
在金管會對負責簽證力霸、嘉食化的會計師作出懲處後,力霸關係企業中華銀行的簽證會計師有無疏失,恐將成為金管會持續調查的下一個目標。
中華銀列下一波
負責中華銀財報簽證的致遠會計師事務所昨天表示,金管會確實有和該會計師接觸,正調查當中。
金管會主秘詹庭禎表示,單思達及郝麗麗兩人,對於力霸、嘉食化近兩年來負債比上升的情況未予妥適意見,至九十五年時兩家公司的負債比已達八十五%以上。
另外,由於力霸、嘉食化當時亦未獲銀行團同意展延還款期限,由於銀行是否同意展延對該兩家公司能否繼續經營有重大影響,但在會計師工作底稿中,均未見兩人在查核意見欄中予以說明或提出查核報告,顯然兩人在查核力霸、嘉食化的財報中的確有明顯疏失。
至於兩家公司的長期投資處分損益、以成本衡量金融資產、長期投資價值減損情形,以及關係人背書保證對象與揭露違反規定等事項,在會計師工作底稿中同樣未見會計師予以指正或查核。
值得注意的是,由於單思達及郝麗麗兩人已遭到證期局撤銷對公開發行公司的財報簽證資格,投保中心昨天表示,在會計師確定遭到懲處的情況下,顯然力霸、嘉食化兩公司已構成財報不實的事實,該中心將會著手蒐集資料,未來將對這兩家公司提出求償訴訟。
昨天討論懲處案,未見金管會主委施俊吉主持,原來施俊吉的岳父最近過世,卻不巧碰上中華銀擠兌事件,使他無法好好料理岳父後事,在中華銀事件告一段落後,施俊吉才得以請假兩天稍盡人婿孝思。
遠倉案未了結 綠委批司法怠惰
〔記者黃忠榮、孫友廉/台北報導〕東森集團總裁王令麟於八十九年涉及遠倉台開購地弊案,一審被依違反商業會計法判刑四年,九十一年移至高院後迄未審結,對此,民進黨立委蔡其昌昨天表示,五年未完成審理,會讓人民質疑司法怠惰,若是法院能夠積極審判,也許力霸掏空案現在就不會有這麼大洞。
高院:案情尚不明 重新調查
上述案件,高院只於九十二年九月上旬,先宣判時任遠倉負責人王令麟、特別助理周繼鵬向鼎太集團總裁朱介曾購地,涉及背信部分,基於罪證不足,已判無罪確定。但違反商業會計法、證交法部分則迄未審結。
高院指出,本來去年一月十九日將辯結,定期宣判,不過由於案情尚有不明處,才重新展開調查,高院強調該院對遲遲未結案件,皆有持續管考。不過,台北地檢署於八十九年間起訴該案,台北地院只進行了兩年,於九十一年間就宣判,高院卻至今仍未宣判,有法界人士認為,或許有案件因素,不過實在有點久。
蔡其昌表示,司法審判似乎永遠趕不上老百姓期待,為什麼陳總統國務機要費案辦的速度這麼快?而國民黨主席馬英九特別費的案子卻這麼慢?還有很多立委、權貴特權階級涉及的弊案,都拖很久,這不免讓人懷疑司法公信力。
蔡其昌說,王家家大業大,其家人竟然名下無任何房地產,擺明的就是惡意、有計畫的脫產,有計畫的進行掏空,像這些惡意的重大經濟犯罪,法院就應優先審理,王令麟八十九年一審就被判有罪,如果法院積極審理,王家還敢這樣繼續胡搞下去嗎?說不定就可以及早化解一場金融危機。
民進黨立委李俊毅則表示,中華商銀有問題被列管,是從九十一年就開始,為什麼還會出現問題,是否有關中華商銀金檢的報告曾被刪改?而力霸問題主要是借貸過程違反規定,其中是否有人謀不臧情形,都必須徹查。力霸案犯行 如遠倉案
〔記者林俊宏/台北報導〕檢調追查發現,力霸集團創辦人王又曾所涉掏空案,與其兒子東森集團創辦人王令麟六年前捲入的台開遠倉掏空案有不少雷同處,如兩案均出現低買高賣、不實鑑價弊情,違反商業會計法、證交法與背信等,也都由台北地檢署「仁組」偵辦,且案發前都傳聞有人通風報信,讓涉案人提前出境等,不過相關單位均否認。
除所涉犯行雷同外,還有巧合,兩案爆發時,陳總統剛好都出國拚外交,返國後緊急協調處理。但巧合之中也有相異處,當時王令麟遭聲押,父親王又曾雖以商總理事長身分隨同出訪,但非常關心案情,一返國就「坐鎮指揮」,後來王令麟被法官裁定一千五百萬元交保;此次換成父親「出事」時,王令麟則不留情面的痛批父親。
當初承辦台開遠倉案的仁組主任檢察官翁宏在說,兩案犯罪情節有不少相似處,但手法更為複雜。
此外,王又曾聲請力霸重整後,隔天搭機出境,遭檢方通緝,同樣戲碼在六年前台開遠倉案爆發前,陸輝營造董事長鍾瑩豐也早一步於兩天前,持加拿大護照出境,也被通緝。財部不排除究辦亞太官股董事
〔記者彭顯鈞、鄭琪芳、王憶紅、李靚慧/台北報導〕台聯立院黨團昨日質疑國營事業在不知財務報表的情況下,竟然連續六年大舉投資亞太固網,批評官員「全都睡著了」,要求公布涉及關說立委名單,財政部也應查辦七名官股董事。財政部高層表示,亞太固網的董監事若未善盡責任,造成股東權益受損,不論是公股或民股董事,都可能涉背信,目前檢調正偵辦此案,若公股代表確有失職之處,會追究責任。
不過,財政部高層也表示,亞太固網一年才開兩次董事會,而且很多應提報董事會的重大投資案件,如購買公司債逾一百億元等,並未提交董事會討論,像這樣的情況,就是亞太固網的負責人要負責。
對於外界的批評不斷,亞太固網寬頻應大股東要求,將在本週五召開董事會,釐清亞太固網資金流向。據了解,大股東最想了解的是轉投資鼎森、宏森,以及購買高達一百點八億元公司債的問題。
台聯對國營企業盲目投資亞太固網感到不滿,昨天邀請財政部國庫署長蔡慶年及台鐵副局長徐亦南等官股代表進行專案報告。
官股決循法律補救
徐亦南等人強調會循法律途徑補救,引起台聯立委不滿,指二○○○至二○○六年,亞太固網都未提供財報,官股還繼續投資,「你們都睡著了嗎?」
黨團副總召曾燦燈表示,台鐵、中鋼等官股機構,共投資亞太固網超過一百廿三億元,持股比率達十八%,卻僅獲得七席董事,相較於力霸集團卅%的持股卻有廿二席董事,令人難以置信。
兆豐銀擬帳後調整
此外,受到放款中國力霸與嘉食化、投資亞太固網等衝擊,為了化解外界疑慮,兆豐銀董事長蔡友才前日親自操刀撰寫新聞稿,將該行投資亞太固網以及給予力霸的各項授信逐一解釋,兆豐銀高層表示,對於投資亞太固網的廿一億元,擬採「帳後調整」方式反映於九十五年財報,最遲則會全數反映於九十六年財報上。
新聞稿中指出,雖然該行給予中國力霸與嘉食化二公司的授信金額高達六十二點三億元,但自二○○三年展開二次紓困之後,每年均要求增提定存、非關係企業客票、股票及不動產加強擔保,該行目前已握有三點七億元的定存及一億元客票,並對授信額度嚴加控管、逐年遞減,自二○○○年起,不但不再給予任何新增授信額度,而且逐年收回。
此外,上述貸款還有冬山廠與新屋廠土地、建物、機器設備、王令麟的保證廿六億元,該行並採取債權保全措施,兆豐銀高層預估,六十二億元的債權要取回半數不是問題。放寬私募公司債 王令麟推的
〔記者彭顯鈞、高嘉和/台北報導〕力霸集團頻頻辦理私募案,發債套取大量現金,在力霸財務出狀況後,釀成風暴,外界在批評公司法相關規定寬鬆時,回首當初修法過程,赫然發現時任立委的東森集團總裁王令麟曾大力推動,也因此產生更多質疑。
王:只是反映工商界意見
王令麟昨天則透過幕僚表示,當時只是反映工商界意見,況且,他還提出其他公司法修正案,外界無須對此點有針對性或有過度聯想。他並說,或許公司法第二百四十八條第二項修正後,力霸集團關係企業有適用發債,但還有更多企業同蒙修法之利,為何要單挑力霸一家,質疑這項修法。
公司法是於九十年十月大幅修正,包括放寬企業集資限制,允許企業提高舉債上限等,當時擔任立委的王令麟認為替亟需紓困企業找到生路,「經濟復甦的燕子快來了!」
王令麟擔任第三、第四屆立委,也出任經發會諮詢委員,期間都積極主張修改公司法;八十九年也曾連署公司法修正案,其中包含第二百四十八條第二項,放寬企業集資的限制,九十年他立委任期的最後一年,公司法大幅翻修二百多條,而此修正案也隨之順利修正。當年公司法修正時,包括政院及諸多立委分別提出多個版本,協商過程中,王令麟以經發會共識結論為基礎,積極邀請學者參與,取得各黨派共識,順利推動三讀。
修法後,王令麟曾公開表示,大幅放寬企業集資限制,允許企業提高舉債上限,對於股價跌破面額、淨值的企業,可辦理折價出售募集資金,有助於挽救亟需紓困的企業,眾多中小企業將可私募公司債,更易於自資本市場中取得營運資金。
他並說,不合時宜的公司法阻礙企業及整體經濟發展,放寬公司舉債、資金借貸、公司發行股票、折價發行股票等限制,為公司法的進步,對於因景氣不振亟需紓困的企業將是一條生路,經濟復甦的燕子快來了。
王家戲法 私募變掏空 金管會擬設限
〔記者梁世煌/台北報導〕力霸、嘉食化透過私募資金A錢的情況有多嚴重?根據證期局的統計,從二○○四至二○○六年間,兩家公司透過私募的方式合計取得近三十億元的資金,其中力霸在去年一年間就辦理了廿九次私募案,平均一個月至少兩次,其頻率之高在上市櫃公司中相當罕見。
兩公司私募近30億 力霸一年就29次
對於力霸集團私募案件頻繁的現象,金管會昨天表示,根據公司法第二百四十八條的規定,私募案件不須經過主管機關的核准,只須董事會決議再事後報備即可,對於應募人的資格亦無限制,即任何人只要願意都可以來參加私募案。
金管會指出,當初公司法第二百四十八條的規定,主要是世界其他國家的私募案也都沒有嚴格設限,主管機關認為可以為有資金需求的企業開一個方便之門,且私募的應募人本就應該對私募主體有所了解。
不過,金管會官員也認為,對於私募案的管理是否有必要一直這麼寬鬆,的確有必要提出來檢討。
以力霸、嘉食化為例,近三年來除了少數幾筆一、二億元的私募案外,其餘案子的募集金額大多在數千萬元之間,尤其力霸在去年一口氣辦理了廿九個私募案件,且多是一、二千萬元的小額私募案件,金管會官員透露,為何力霸要以這麼頻繁的次數辦理小額私募案,背後有無涉及關係人的利益,值得加以深入了解。
由於這次力霸、嘉食化私募案惹人爭議,金管會表示未來不排除進行修法,其中有無必要將公司法第二百四十八條的事後報備制加以設限,仍有待與該法主管機關經濟部協調。
另外,目前我國法令對於私募案件中的應募人數有不得超過三十五人的規定,金管會指出,由於力霸、嘉食化私募案爭議不斷,未來修法的方向將不排除在相關法令中建議加入利害關係人不得為應募人的規定,以便將私募資金的弊病降至最低。
王家疑自87年 一步步掏空力霸
〔記者林慶川、林俊宏/台北報導〕檢調偵辦力霸案至今,由扣得卷證發現,力霸王家早在民國八十七年起,即開始一步步挪走中華商銀、友聯產險、亞太固網公司資金,由於屬「預謀性」犯案,掏空手法經過精密設計,專案小組研判不法所得早已挪往國外。且檢調連日偵訊後發現,應訊人說詞疑似早經沙盤推演過,不排除曾經集體串供,專案小組研判這是一連串預謀犯行的一部分。
檢調日前扣得內部存有大批財務報表的電腦主機,但發現需特定規格的列印設備才能印出,昨天上午赴力霸、力華票券,載走數台大型印表機;另外,也以證人身分約談力霸集團十一位財務人員,說明財務報表製作過程的細節,訊後全釋回。
檢調指出,力霸弊案是近年來,集合多種型態的大型計畫性金融犯罪案,原因是,力霸集團旗下擁有銀行(中華商銀)、票券(力華票券)、產險(友聯產險)、一般產業(嘉食化、中國力霸)等,加上上百家虛設子公司,財務運作複雜,全案才會在十年後爆發。
檢調表示,此種犯案模式,大多是以預付款、列出應收帳款、高價買設備、超貸及假交易等方式,再輔以複雜的交叉持股掩護,來掏空相關企業資產。
員工與王家子女 疑有串供模式
此外,檢調連日來密集約談近百名力霸員工與王又曾子女之後,發覺有一個疑似早經沙盤演練過的「串供模式」,因為力霸員工幾乎都把投資計畫與資金調度責任推給「夫人董事長」王金世英,王家子女則直指一切都是父親王又曾在處理、或對案情不清楚。
據了解,檢調相關人員前晚召開專案會議時,對上述現象有諸多議論,會後則有人氣得大罵:「筆錄通通都在騙人」。
有力霸集團員工說,公司多年前曾進行人事精簡與縮編,不賺錢的單位都要被裁掉,但三天前被檢調傳喚的十餘名中高階主管,有些是退休老臣,有人服務會計或採購部門,他們對於公司財務狀況最了解,且與情緒化的王金世英相處比一般同仁更親近,因此檢調懷疑,王金世英以職務或薪水籠絡人心,再借由「班底」運作人頭公司來美化力霸集團帳面。
資金左轉右轉 回到王又曾帳戶
檢調清查發現,包括金東、鼎森、連南、連湘、仁湖、日安與力森在內的百餘家公司都疑為力霸集團的人頭公司,不但由員工提供證件設立公司,讓力霸集團的資金從左手搬到右手,轉來轉去,最後再匯到王又曾夫婦相關帳戶。
至於王又曾子女對於資金運用泰半都說全由父親王又曾親手處理,或遇關鍵問題時辯稱不知情。
檢調懷疑,早有掏空計畫的王又曾夫婦,不僅涉嫌一步步吞噬力霸資產,也疑早就安排「某一天」要逃之夭夭,然後留在台灣的人,即依「大方針」套用串供模式,把全部責任推給逃離國境的王氏夫婦,讓大家得能脫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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