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額交割股解禁 更嚴了
【經濟日報╱記者蕭志忠/台北報導】
2011.03.16 04:14 am
證交所董事會昨(15)日通過修訂營業細則,從嚴規範全額交割股票減資後,就算每股淨值提高至5元以上,也須在完成減資換發新股作業程序後,才能恢復普通交割。
市場人士表示,原本減資後淨值提高的全額交割股票,經主管機關形式審核財報後,可以在下一季初立即恢復普通交易,但今後新制上路後,由於還需要先完成換發新股作業程序,不會立刻恢復普通交易,估計可能會晚一個月時間。
據指出,證交所新訂此項條款的背景,主要是去年10月底一家全額上櫃公司,透過辦理減資後,淨值恢復5元以上,但未完成減資換股程序,股價即一路由一、二元大幅飆漲,造成股價大幅異常波動。
證交所表示,為避免全額交割股票減資換發新程序完成前,即恢復普通交割,使公告申報財務報告所列示股數與流通在外股數產生重大差異,進而造成股價異常波動,因此修訂相關條文。
證交所目前以每股淨值,作為審查上市公司股票的普通交割或全額交割標準,實務程序是上市公司在最後期限完成每季財報申報公告後,證交所於次月的三個工作日內以形式審閱方式,篩選全額交割或恢復普通交割股票。以第一季財報為例,上市公司4月底完成申報之後,證交所會在5月3日前完成形式審閱。
換言之,新制上路後,原列為全額交割股票的上市公司季報,即使因辦理減資,財報顯示每股淨值已回升到5元以上,若減資換發新股的作業程序仍未完成,也暫不會立刻恢復為普通交割。
【2011/03/16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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