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側寫-大陸踢鐵板 葉儀皓8月改組

義隆電董事長葉儀皓看好陸系品牌在全球快速成長的速度,堅信絕不能放棄這個市場。圖/本報資料照片
義隆電董事長葉儀皓看好陸系品牌在全球快速成長的速度,堅信絕不能放棄這個市場。圖/本報資料照片

「叫得出名字的筆電品牌都是我的客戶」,這是葉儀皓在義隆電成為英特爾供應夥伴後,當法人問其觸控IC在筆電市場的機會時的回答。但是多年來擔任國際品牌供應廠商的思維,讓義隆電進入大陸品牌市場卻踢到鐵板。葉儀皓亦坦言,進入陸系品牌市場現在的結果不如預期,因此自8月展開組織調整,將持續在大陸市場拓展業務。

義隆電在今年年初時的法說會上欣喜宣布已成功打入大陸4大天王手機品牌供應鏈,包括中、華、酷、聯(中興、華為、酷派、聯想)皆已成功獲單,但一季之後,卻不見訂單的延續性。

事實上,大陸客戶的經營方式與過去義隆電慣性服務的國際一線品牌客戶不同。以義隆電所面臨的差異包括,其大陸客戶要求的是,價格、速度擺第一、與國際品牌大廠講求技術領先,品質好還要再好的要求不同。因一方面,「假日下單,周一交貨」,如此立即性的下單風格,也考驗著多年來其周休二日的人事安排。

葉儀皓看好陸系品牌在全球快速成長的速度,即使深知組織調整將會歷經一段業務陣痛期,不是短期內可速成,但他堅信,這是個不能放棄的市場。義隆電能否兼顧兩種不同思維的品牌廠,同樣地,也正考驗著義隆電在大陸的強勁競爭對手敦泰及匯頂。

 

 

義隆電Q2績優 本季保守進擊

義隆電近6季財報及預估
義隆電近6季財報及預估

義隆電(2458)昨(6)日法說會交出第2季獲利4.69億元,年成長73%、每股盈餘1.19元的佳績,但進入第3季旺季,表現反而會走弱,預估今年第3季合併營收較前一季下滑4%~6%,毛利率降至46~47%。

不過,義隆電董事長葉儀皓指出,第3季看法雖然保守,但公司動作積極,將會推出殺手級產品維持觸控IC在筆電逾4成的市占率。

受到筆電客戶紛紛下修今年出貨量影響,義隆電面臨客戶調整庫存,昨日公布7月合併營收6.21億元,創下近5個月以來新低,較6月下滑15.6%。葉儀皓指出,雖然8、9月業績會逐步恢復成長,但7月一下子下滑太多,所以對第3季預估是較第2季下滑走勢。

義隆電昨日收盤價55元,創下股價波段新低,義隆電將自救股價,昨日董事會通過,預計自8月7日至10月6日,以25.93億元為上限,買回庫藏股2萬張,買回區間價格定於40~65元之間,買回股份占已發行股份總數約4.62%。

葉儀皓表示,第3季整體來看,平板電腦的需求優於Win 8筆電,不過,隨著義隆電搭配群創、友達的公板設計逐步出貨,看好觸控供應鏈有心降價,將能剌激Win 8終端需求。

葉儀皓進一步說明指出,雖然受到筆電市況影響,對第3季的看法轉為保守,但義隆電的作法仍相當積極,近期殺手級產品通過認證,在價格上可配合客戶降價,對競爭對手形成威脅。另一方面,葉儀皓特別介紹最新懸浮式觸控IC,他強調,懸浮式觸控IC目前獲得陸系大廠海爾導入設計,該新產品將有助於在大陸市場的發展。

葉儀皓強調,雖然有意進軍Win 8筆電的競爭對手增加,但是獲得「認證」,並不代表有能力出貨。他表示,現在Win 8筆電朝向以價格剌激需求,預料群創透過六代面板廠所推出的公板設計標準化觸控面板,將有助於終端客戶降價衝量,一旦經濟規模效益在第4季發酵,明年觸控筆電的滲透率進一步達到25%並不難。

 

 

【公告】義隆董事會決議實施庫藏股

2011/03/16 18:37 中央社

 

日 期:2011年03月16日

 

上市公司:義隆 (2458)

 

主 旨:董事會決議實施庫藏股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3/16

 

2.買回股份目的:轉讓股份予員工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1,486,785,000

 

5.預定買回之期間:100/03/17~100/05/16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20,0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24.70~63.00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4.81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第六屆

 

第十次董監事聯席會議(節錄)

 

ㄧ、時間:中華民國一百年三月十六日下午三時整

 

二、地點:本公司十樓會議室

 

三、出席人員:葉儀皓、顏國隆、邱德成、吳家淼、李宜靜

 

缺席人員:葉儀明

 

四、列席人員:監察人:魏啟林、游松樾、陳秀珠

 

主辦會計:賴麗玲、陳義麟;稽核主管:鍾憶玫

 

五、主席:葉儀皓 記錄:曾文雅

 

六、主席報告:略

 

七、報告事項:略

 

八、討論事項:

 

案由七:本公司擬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提請核議。

 

說 明:

 

一、買回股份之目的:作為轉讓予員工之股票來源,以激勵員工,同時增加經營

 

團隊及員

 

工持股。

 

二、買回股份之種類:普通股。

 

三、買回股份之總金額上限(保留盈餘加發行股份溢價已實現資本公積扣除已決

 

議分派盈

 

餘):新台幣 1,486,785 仟元。

 

四、本公司已買回金額:新台幣 0 仟元。

 

五、預定買回之期間及數量:本公司預定本次買回股數共計20,000仟股,並自10

 

0年3月17

 

日至100年5月16日止執行完畢。

 

六、買回之區間價格:預計買回之每股價格為新台幣24.7元至63元。惟如預估無

 

法於預定

 

買回期間內以買回之區間價格執行完畢時,得於上開期間內以低於買回區間價格

 

下限之價

 

格買回。

 

七、買回方式:自有價證券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八、檢附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董事會聲明書、買回股

 

份轉讓員

 

工辦法,詳如附件,提請核議。

 

決 議:全體出席人員一致同意照案通過。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義隆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

 

第一條:本公司為激勵員工士氣及提昇員工向心力,依據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

 

之二第一

 

項第一款暨財證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發布之「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

 

辦法」等

 

相關規定,訂定本公司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本公司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除

 

依有關法

 

令規定辦理外,悉依本辦法規定辦理。

 

第二條:依本辦法轉讓予員工之股份為普通股,其權利義務除有關法令及本辦法

 

另有規定

 

者外,與其他流通在外普通股相同。

 

第三條:依本辦法買回之股份,得依本辦法之規定,自買回股份之日起三年內,

 

一次或分

 

次轉讓予員工。

 

第四條:董事會同意授權董事長決定,凡本公司員工,包括子公司員工在內,於

 

認股基準

 

日到職滿一定期間或對公司具有特殊貢獻者,經得依本辦法第五條所訂認購數額

 

,享有認

 

購資格。

 

第五條:本公司依據員工職等、服務年資及對公司之特殊貢獻等標準,並須兼顧

 

認股基準

 

日時公司持有之買回股份總額及單一員工認購股數之上限等因素,訂定員工得受

 

讓股份之

 

權數,報請董事長核准之。

 

第六條:依本辦法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之作業程序如下

 

一、 依董事會之決議,公告、申報並於執行期限內買回本公司股份。

 

二、 報奉董事長核定後公布員工認股基準日、得認購股數標準、認購繳款期間

 

、權利

 

內容及限制條件等作業事項。

 

三、 統計實際認購繳款股數,辦理股票轉讓過戶登記。

 

第七條:依本辦法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以實際買回之平均價格為轉讓價格,惟

 

該平均價

 

格低於本轉讓辦法訂定當日收盤價格時,以本轉讓辦法訂定當日收盤價格為轉讓

 

價格。惟

 

在轉讓前如遇有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增加或配發現金股利時,應按發行股份

 

增加比率

 

及配發現金股利金額調整之。

 

第八條:依本辦法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並辦理過戶登記後,除另有規定者外,餘

 

權利義務

 

與原有股份相同。

 

第九條:本辦法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後生效,修訂時亦同。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

 

義隆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

 

第一條:本公司為激勵員工士氣及提昇員工向心力,依據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

 

之二第一

 

項第一款暨財證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發布之「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

 

辦法」等

 

相關規定,訂定本公司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本公司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除

 

依有關法

 

令規定辦理外,悉依本辦法規定辦理。

 

第二條:依本辦法轉讓予員工之股份為普通股,其權利義務除有關法令及本辦法

 

另有規定

 

者外,與其他流通在外普通股相同。

 

第三條:依本辦法買回之股份,得依本辦法之規定,自買回股份之日起三年內,

 

一次或分

 

次轉讓予員工。

 

第四條:董事會同意授權董事長決定,凡本公司員工,包括子公司員工在內,於

 

認股基準

 

日到職滿一定期間或對公司具有特殊貢獻者,經得依本辦法第五條所訂認購數額

 

,享有認

 

購資格。

 

第五條:本公司依據員工職等、服務年資及對公司之特殊貢獻等標準,並須兼顧

 

認股基準

 

日時公司持有之買回股份總額及單一員工認購股數之上限等因素,訂定員工得受

 

讓股份之

 

權數,報請董事長核准之。

 

第六條:依本辦法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之作業程序如下

 

一、 依董事會之決議,公告、申報並於執行期限內買回本公司股份。

 

二、 報奉董事長核定後公布員工認股基準日、得認購股數標準、認購繳款期間

 

、權利

 

內容及限制條件等作業事項。

 

三、 統計實際認購繳款股數,辦理股票轉讓過戶登記。

 

第七條:依本辦法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以實際買回之平均價格為轉讓價格,惟

 

該平均價

 

格低於本轉讓辦法訂定當日收盤價格時,以本轉讓辦法訂定當日收盤價格為轉讓

 

價格。惟

 

在轉讓前如遇有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增加或配發現金股利時,應按發行股份

 

增加比率

 

及配發現金股利金額調整之。

 

第八條:依本辦法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並辦理過戶登記後,除另有規定者外,餘

 

權利義務

 

與原有股份相同。

 

第九條:本辦法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後生效,修訂時亦同。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義隆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聲明書

 

一、本公司經100年3月16日第六屆第十次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

 

董事超過

 

二分之一超過二分之一之同意通過,自申報日起二個月內於集中交易市場﹙證券

 

商營業處

 

所﹚買回本公司股份20,000,000股。

 

二、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4.81%,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

 

上限僅占本

 

公司流動資產之32.17%,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

 

買回並不

 

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

 

三、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上述同次董事會議通過,出席董事5人均同意本聲明書

 

之內容,併

 

此聲明。

 

義隆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加蓋公司及負責人印章﹚

 

中華民國一○○年三月十六日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經評估,義隆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預計買回公司股份對該公司之財務結構、每

 

股淨值、每

 

股盈餘、股東權益報酬率、速動比率、流動比率及現金流出未產生重大影響,且

 

預定買回

 

股份價格尚屬合理。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

 

--

廣積科技:買回本公司股份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1-03-16 17:31:26

 

第二條 第35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3/16

 

 

2.買回股份目的:轉讓股份予員工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1,092,932,408

 

5.預定買回之期間:100/03/17~100/05/16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1,5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35.00~62.00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2.21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2,264,00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97年1次1500仟股,97年2次1000仟股,97年3次1000仟股,97年4次1200仟股,99年1次1000仟

 

股,99年2次2000仟股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97/1/30-3/29買264,000,因執行期間因股價上下波動,限時、限價、限量交易等因素,致

 

部份買單未能撮合。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100/03/16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第一條:訂定目的

 

為激勵員工及提升員工向心力,擬以買回本公司股份轉讓予員工,故依據證券交易法第二

 

十八條之二第一項第一款及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發布之「上市上櫃公司

 

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等相關規定,訂定本辦法。

 

本公司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除依有關法令規定外,悉依本辦法規定辦理。

 

第二條:轉讓股份之種類、權利內容及權利受限情形

 

本次讓予員工之股份為普通股,其權利義務與其他流通在外普通股相同。

 

第三條:轉讓期間

 

本次買回之股份,自買回股份之日起三年內,一次或分次轉讓予員工。員工之執行認購權

 

利,於本公司遇有辦理盈餘、資本公積轉增資、現金增資或發放現金股利時,在依規定辦

 

理除權交易日公告之日起至停止過戶日止之期間內,不得執行之。

 

第四條:受讓人之資格

 

凡於認股基準日前到職滿三個月經正式任用之本公司員工、未滿三個月表現傑出經董事長

 

同意之員工或國內外由本公司直接(間接)轉投資事業持股超過50%之子公司全職員工,且於

 

員工認購基準日或繳足認購股款前仍在職,即享有依本辦法第三條規定之認購權利。員工

 

得認購股數,授權董事長按員工職等、服務年資、績效表現及對公司之特殊貢獻等標準訂

 

定之,為落實本公司治理精神,針對協理級主管以上之認股狀況應提報董事會核備之。

 

另前述員工一旦提出辭呈者,即喪失執行本辦法第三條所規定認購權利。

 

員工於認購繳款期間屆滿而未認購繳款者,視為棄權,認購不足之餘額,由董事長另洽其

 

他員工認購之。

 

第五條:轉讓之程序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之作業程序。

 

(1)依董事會之決議、公告、申報並於執行期限內買回本公司股份。

 

(2)董事會依本辦法訂定及公佈員工認股基準日、得認購股數標準、認購繳款期間、權利內

 

容及限制條件等作業事項。

 

(3)統計實際認購繳款股數,辦理股票轉讓過戶登記。

 

第六條:約定之每股轉讓價格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以實際買回之平均價格為轉讓價格。惟在轉讓前,如遇有公司

 

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增加,得按發行股份增加比率調整之。

 

第七條:轉讓後之權利義務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並辦理過戶登記後,除另有規定者外,餘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

 

同。

 

第八條:本辦法經董事會決議決議通過後施政,修改時亦同。

 

第九條:本辦法應提報股東會報告,修改時亦同。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本次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發行股份之百分之二點二一,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玖仟參

 

佰萬元上限僅占本公司流動資產之百分之七點三二,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

 

狀況,上述股務之買回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該公司所訂之買回區間價格35元~62元,所定之價格區間應在合理之範圍內。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

 

--

【公告】矽格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

2011/03/16 16:46 中央社

 

日 期:2011年03月16日

 

上市公司:矽格 (6257)

 

主 旨:董事會決議買回本公司股份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3/16

 

2.買回股份目的:轉讓股份予員工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2,532,419,914

 

5.預定買回之期間:100/03/17~100/05/16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6,0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17.00~28.00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1.69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1,500,00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1)96年12月31日至97年2月29日申報買回3,000,000股

 

(2)97年11月28日至98年1月27日申報買回15,000,000股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1)實際買回期間96.12.31 至97.2.29:申報買回數3,000,000股,實際買回1,52

 

4,000股;

 

未執行完畢主因:依市場狀況及維持穩定股價進行買回;考量價量因素,且為顧

 

及未來員

 

工認股意願,致期限屆滿仍未執行完成。

 

(2)實際買回期間97.12.23 至98.1.21:申報買回數15,000,000股,實際買回3,0

 

00,000

 

股;未執行完畢主因:目前處於全球景氣及金融環境困局中,基於公司最大利益

 

及股東權

 

益整體考量,故未全數執行完畢。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本公司為激勵員工及提昇員工向心力,買回股份轉讓員工。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已依相關規定制定本公司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

 

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本次買回股份總數,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百分之1.69,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

 

限占本公

 

司流動資產約百分之4.03,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

 

之買回並

 

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董事會已出具『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及不影響公司資

 

本維持之

 

聲明書』。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矽格股份有限公司此次預計買回公司股份所訂定之買回區間價格每股17元至每股2

 

8元,其

 

對該公司之財務結構、每股淨值、每股盈餘、股東權益報酬率、速動比率、流動

 

比率及現

 

金流量狀況等項目亦未產生重大影響;另本次所預計買回股份之總金額按每股28

 

元計最高

 

為168,000仟元,依據該公司99年度財務報告顯示,保留盈餘為1,660,008仟元及

 

股本溢價

 

1,680,409仟元,合計為3,340,417仟元,經核算並未有逾越「上市上櫃公司買回

 

本公司股

 

份辦法」所規定之金額,評估其預定買回股份之價格尚屬合理。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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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矽格董事會決議發放現金股利

2011/03/16 18:01 中央社

 

日 期:2011年03月16日

 

上市公司:矽格 (6257)

 

主 旨:董事會決議發放現金股利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3/16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配發股東現金股利NT$807,995,781(每股配發現金約2.28

 

元)

 

3.其他應敘明事項:

 

壹、(1)擬議配發董監事酬勞:NT$28,844,810(2)員工現金股利:NT$110,181,23

 

4

 

貳、員工紅利與民國99年估列數差異為NT$7,336,997,此為會計估計變動,將列

 

 

民國100年度費用調整數;董監酬勞金額與民國99年估列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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