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高層肥貓多 退休前海撈一筆

更新日期:2011/03/27 02:33 管婺媛、單厚之/台北報導

中國時報【管婺媛、單厚之/台北報導】

 

國營事業高層肥貓再現!去年初才爆出國營事業肥貓坐領乾薪,轉任財團法人「撈錢」引發眾怒。台電昨天再被立委踢爆承襲數年的酬庸文化不改,讓高層在退休前轉任子公司、孫公司與財團法人機構「海撈一筆」。

 

國民黨立委蕭景田指出,台電為獨占性國營事業,近五年卻年年虧損,幾乎虧掉二分之一資本額,虧損金額達兩千一百餘億元;但台電不僅不檢討人事薪資結構,還讓許多高層在退休前以借調、退休轉任為名「坐高位、領乾薪」,除了享有座車、司機,每月薪水平均達廿五萬元以上,甚至比原職位薪資更高,還可回台電領取高達千萬退休金,子公司也成為台電高層退休前的「海撈天堂」。

 

蕭景田點名台電轉投資的台灣汽電共生公司,台汽電再轉投資的大園汽電、森霸電力、星能電力、星元電力,以及台電捐助的台灣大電力研究試驗中心、台灣機電工程服務社等財團法人,高層職務多為台電高層退休前後借調或兼任,許多人更是在退休日當天轉至這些公司與機構,銜接日期幾乎是無縫接軌、滴水不漏。

 

根據蕭景田提供的資料顯示,前台電董事長林文淵,二○○二年離職後立即轉任台汽電董事長,並兼任星元、星能董事長,月領近卅四萬薪水;前台電董事長林清吉退休後,也轉任星元董事長,從二○○八年迄今每月支領廿五萬元;前台電總經理涂正義退休後,也立即轉任台灣大電力董事長迄今,月薪十八萬。

 

而前台電副總經理施弘基除了連續擔任台電孫公司星能電力與星元電力董事長,支領每月十六至廿五萬不等高薪外,還同時擔任台電核四廠諮詢委員,從二○○九年八月至今,平均每月請領諮詢費高達五萬五千元,遠超過一般上班族月薪。

 

日前蕭景田曾在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案,要求台電改善酬庸惡習,未來核派現職人員至子公司與孫公司擔任董事長、總經理,薪水不可超過台電董事長與總經理薪資,並需提出聘用或借調台電現職、退休人力評估報告。但台電卻表示「無法接受」,並以台電轉投資子公司或孫公司股份未達四分一、是民營企業為由,反嗆國會不能干涉人事調動。

 

蕭景田氣憤表示,包括經濟部長與行政院長都曾要求台電改善,台電卻置之不理,一般民間上市公司,只要持有五%以上股份就算是大股東了,台電擁有台汽電近廿八%股份及董監事人事遴選權,國會為何不能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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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貓揩油耍花招 經部束手

更新日期:2011/03/27 02:33 管婺媛、單厚之/台北報導

中國時報【管婺媛、單厚之/台北報導】

 

國營事業高層退休人員「揩油」花招,令人眼花撩亂!審計部就曾直接點名,退休人員在退休前半年「報加班費情況異常」,讓中油、台電每年多負擔上千萬元退休費用,增加營運成本。台電資深人員也習於利用「兼任司機」制,大賺加給金;光是二○○九年,台電就付了這群「資深司機」近一億五千萬元。

 

大部分國營事業人員退休金計算方式只有一次退,不同於軍公教人員可選月退或一次退;因此不少國營事業退休人員在計算退休金的前半年狂報加班時數,藉此衝高退休總金額,審計部就多次點名中油、台電等員工出勤管理考核鬆散,任由員工在退休前半年浮報加班費金額上千萬元。

 

此外,根據審計部審核報告指出,台電讓資深人員可兼任司機,支領加給金,二○○九年光是支付這筆加給金就高達一億四千九百餘萬元。

 

國民黨立委蕭景田指出,近幾年來由於行政院長與經濟部長都曾點名台電改善,台電才做了些微調整,將轉任、借調任期縮短為一至兩年。

 

熟悉國營事業運作的立法院人士透露,雖然經濟部對國營事業退休人員轉任民間公司沒有相關規範,讓肥貓有洞可鑽,但《公務人員任用法》早就規定國營事業主管機關需訂定法律管理,財政部、經濟部等部會至今卻都未訂定法律,僅以管理要點做規範,「管理要點根本就是內規,讓他們自由自在的玩!」

 

不過,據官員私下表示,其實經濟部早將國營事業人事任用與退休法規報行政院審議,但審議多月仍無下文,讓經濟部要管也束手無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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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不行 孫公司…可以 屆齡轉任 台電說法

更新日期:2011/03/27 02:33 王莫昀/台北報導

中國時報【王莫昀/台北報導】

 

針對立委抨擊「肥貓」亂象,台電公眾服務處副處長黃惠予昨日表示,去年行政院已訂定新規定,凡是已屆齡六十五歲退休者,不能轉任子公司擔任董事長與總經理,因此台電副總經理蔡文魁是在未退休時,轉任台灣汽電共生董事長,希望以他財務管理專才協助子公司經營,這是行政院版本新規定後的首例。

 

立委點名林清吉擔任台電子公司星能電力董事長,黃惠予表示,林清吉雖已屆齡六十五歲退休,但擔任的是「孫公司董座」,而不是子公司董座,不受新規定限制。「施弘基擔任星元電力公司董座,也是孫公司董座,不受限制」

 

至於涂正義與方俊德轉任台灣大電力研究試驗中心董事長、總經理,台電說,這兩位主管雖在台電退休,但尚未屆齡滿六十五歲。而陳國安轉任台灣汽電共生顧問、杜悅元轉任台灣機電工程服務社副總經理,黃惠予說,這些顧問、副總職務並不在行政院限制之列。

 

國營會副主委陳昭義則坦言,退休高層轉任子公司領高薪事情,並非台電如此,經濟部所屬國營機構都有類似情況,外界質疑是庸酬,且社會觀感也不佳,因此財團法人機構如台灣大電力研究試驗中心、台灣機電工程服務社等正在檢討中。

 

台電肥貓 經長:不妥但無不法
2011/03/27 15:54:00
 
對台電高層退休後轉任子公司、孫公司當「肥貓」,經濟部長施顏祥表示,「台電沒有不法,只是不妥」,已要求台電看看有無改善辦法。(中央社檔案照片)
(中央社記者林淑媛台北27日電)對台電高層退休後轉任子公司、孫公司當「肥貓」,經濟部長施顏祥表示,「台電沒有不法,只是不妥」,台電也的確都是按規定做,不過已要求台電看看有無改善辦法。

媒體今天引述立委資料報導,台電承襲數年的酬庸文化不改,讓高層在退休後轉任子公司、孫公司與財團法人機構「海撈一筆」,甚至指這些轉任高層為「肥貓」。

對於媒體報導,施顏祥今天對中央社記者表示,行政院長吳敦義前一段時間的確要求台電改進,這件事情「台電沒有不法,只是不妥」,因為台電的確一切都是按照規定做。

負責督導國營事業的經濟部政務次長林聖忠也表示,已要求台電對人事任免要審慎,台電退休人員到子公司或孫公司擔任董事長、總經理,都是照一定程序核定,如果是公股代表,薪水可拿多少都有規定,若是民間公司,則按照民間方式處理,「本來就是制度內的行為」,台電沒有違不違法的問題。

此外,國營會副主委陳昭義對中央社記者說,台電退休主管到子公司或孫公司任職,已經行之有年,「只要是人才,對方公司不會不歡迎」。

陳昭義說,由於台電人員具備電力產業相關專業,轉任財團法人機構或民間公司,對這些公司而言,有熟悉業務的人負責與台電進行相關合作,反而比到外面找一個不熟悉業務的人到公司更好。

對台電退休人員轉任,經濟部官員認為,應該是社會觀感問題,不涉及合不合法層面,因為台電退休人員與公務人員不同,是一次領退休金,不是領月退俸。過去立法院規定公務人員退休後出任財團法人機構,不能同時領月退俸與薪水,但對台電這類國營事業,並沒有明確規範。1000327

台電:人才轉任 依規定進行

(中央社記者林淑媛台北27日電)立委質疑台電高層有肥貓現象,台電表示,電業是特殊專業,人才少,台電這幾年需才孔急,中高階人才都是屆齡退休後才會放人轉任,一切都會依照行政院規定進行。

台電表示,電業是一門特殊專業,人才少,目前民間電廠主要是經營電廠而不是經營電業,但台電子公司台灣汽電共生公司以及其轉投資的孫公司,很多業務都牽涉到輸配電問題,可以網羅電業人才的來源不多,台電自然成為電業相關產業延攬人才的對象。

台電公眾服務處副處長黃惠予對中央社記者說,去年行政院訂定新規定,凡是已屆齡65歲退休者,不能轉任子公司擔任董事長與總經理,因此台電副總經理蔡文魁在距離退休前5年,轉任台灣汽電共生董事長,並且辦理留資停薪,台電主要是希望蔡文魁以其具備的財務企劃專才協助台電子公司經營。

黃惠予強調,台電人員無法像財政部或是中鋼的人才,可以與其他領域互通,台電具特殊專業,比較屬於封閉系統,尤其台電過去有長達15年沒招募新人,人才斷層嚴重,子公司或孫公司有需要,也不能讓中高階主管轉任,常常要到屆齡退休時,才能讓台電人才轉任台電轉投資事業或是捐助機構,並不是故意讓中高階人才領完一筆退休金後,才轉任子公司擔任要職。

台電同時強調,台電公司遴派轉投資事業及捐助機構董事長、總經理,主要是依據「經濟部及所屬機關事業機構遴派公民營事業與財團法人董監事及其他重要職務管理要點」辦理,完全依照程序陳報經濟部及行政院審核後核派,一切都合乎法令規定。100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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