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命運大不同!3年前,被藝人大S當成婚宴伴手禮暴紅的台灣「嬌蕉包」,因遭法國知名精品愛馬仕控告侵權敗訴定讞,導致嬌蕉包前年全面停產下架,但同年台北市一名蔡姓男子以相同的轉印技術,將香奈兒格紋包轉印在尼龍布上,雖同樣挨告,卻因蔡男將香奈兒的雙C商標做成流淚狀,士林地院認為「流淚的香奈兒」不會造成消費者混淆,判蔡男無罪。
《蘋果》實地走訪該店,已不見「流淚的香奈兒」包款,店員表示此包款已停售,但店內仍有其他轉印的名牌尼龍包。蔡男的委任律師賴安國表示:「感謝法官判決,因蔡男確實是以戲謔方式呈現包款,並非侵權。」
蔡男訂製的這款「流淚的香奈兒」被店家稱為「翻玩包」,由於印製技術高超、價格便宜,風靡不少小資女。檢警當初接獲檢舉,到蔡男(27歲)的店面和倉庫查扣上千件「流淚的香奈兒」包款,檢方認為蔡男沒有經過香奈兒公司同意或授權,就使用近似的商標,並以每個售價2180元出售,造成消費者混淆誤認,故依違反《商標法》起訴蔡男。
法院審理時,蔡男(27歲)承認在他士林的包包店內販售該款包包,但否認故意仿冒香奈兒商標,辯稱是以詼諧的方式來戲謔品牌,且店內主打萬聖節風,「流淚的香奈兒」logo也與萬聖節有關,否認仿冒。
法院審酌,蔡男的店內紙袋和吊牌上都有南瓜圖樣,顯見店內確實主打萬聖節風,與他人商品做區別,認為蔡男沒有主觀犯意,且認為消費者並不會誤認該包與香奈兒商品有授權等關係,因此判蔡男無罪。檢方已提出上訴。
至於為何當初「嬌蕉包」轉印愛馬仕被認定侵權敗訴,蔡男轉印香奈兒卻無罪,承審法官指出,當初嬌蕉包的廠商因要向智財局註冊類似名牌愛馬仕的商標,因此遭愛馬仕提告,且嬌蕉包負責人也認罪;但本件被告蔡男雖將香奈兒logo變造,但包包材質與店內風格均與香奈兒不同,因此並不會讓消費者混淆,故判蔡男無罪。(吳珮如/台北報導)
2011-04-08
轉印柏金包爆紅 嬌蕉包遭假扣押
正港柏金包28萬元起跳。(取自網路) |
汪小菲與大S婚宴伴手禮,也是嬌蕉包。(取自網路) |
嬌蕉國際公司貨品被貼上封條。(翻攝自東森電視) |
這只帆布袋上,精巧地印有柏金包的外觀,這種設計究竟是流行創意,還是侵害愛馬仕商標權,引起關注。(取自網路) |
國際大牌愛馬仕 槓上台灣名牌
〔記者王瀅娟、鍾嘉儒、黃雅雯、劉志原/台北報導〕法國大品牌「愛馬仕」(Hermes)槓上台灣自創品牌嬌蕉包!由於嬌蕉包是將柏金包的外觀轉印到帆布袋上,受到藝人、明星喜愛而走紅,更因成為大S婚宴的伴手禮而爆紅,愛馬仕公司依違反著作權和商標法,昨天向台北地院聲請對嬌蕉國際公司提出假扣押。
台灣愛馬仕公司表示,法國總公司提告原因有三:第一,包包上印有柏金包影像,消費者一看就知道那是柏金包;第二,包側車縫的橘色商標,判定有八十%與愛馬仕商標相同;第三,宣傳文字上有提到柏金包,愛馬仕認為嬌蕉國際有侵害愛馬仕商標權與智慧財產權之嫌而提告,至於假扣押金額及賠償金額,愛馬仕都低調避談,僅強調提告是為了保護愛馬仕商標,也希望台灣廠商能尊重智慧財產權,不要靠模仿牟利。
嬌蕉:愛馬仕錯誤理解
嬌蕉國際公司公關傅茜郁則在臉書發表聲明回應:「我們認為嬌蕉包並沒有侵害到愛馬仕的任何權利,我們的環保袋有自己的商標、搭配象徵台灣精神的香蕉與任何人皆有能力負擔的售價,實在無法想像有任何的消費者會將嬌蕉包誤認為是柏金包。」
傅茜郁表示,愛馬仕採取法律動作,是基於對嬌蕉包的錯誤理解所造成,對於愛馬仕所採取的法律動作,深感無奈,已聘請律師協助訴訟。
原本就賣到缺貨的嬌蕉包,也熱銷到香港、中國,在六日推出今年四款新色(其中三款為鱷魚紋),加上去年限量色「限定紅」開放訂購,並配合今年生肖更換LOGO,將原本的馬車,改成兔子圖案。
有香港網路賣家表示,耐用、具設計感的嬌蕉包搞怪創意符合年輕人口味,也是街頭流行的一種時尚趨勢,在港澳甚至還出現仿冒品低價競爭,卻仍有不少網友願意等兩個月下標排隊預訂真正的嬌蕉包,但在爆發嬌蕉包被假扣押後,已經下標預購卻尚未拿到貨的香港網友kiki則煩惱拿不到包包,更擔心已經預付的一半訂金拿不回來。
至於轉印柏金包設計,到底有多少的原創精神?也受到外界關注。設計師何孟修說,用既有的圖像轉換成設計的手法很普遍,因為它容易引起大家共鳴,不過若該圖像是專屬於某品牌或人物時,除非經過授權,在使用或翻玩時就值得再三商榷。
嬌蕉包 帆布材質 平民售價
〔記者王瀅娟、鍾嘉儒/台北報導〕嬌蕉包是將愛馬仕柏金包外觀轉印到帆布袋上,孫芸芸、小S等名媛藝人都曾拎著嬌蕉包出門,成為年輕人的時尚流行品。
嬌蕉公司稱,嬌蕉包是由一群台灣年輕本土設計師,秉持幽默、平價、環保的精神所設計生產的環保袋,以帆布材質、透過熱轉印技術印製類似柏金包的影像並輔以平民售價(新品定價一千七百八十元),引起年輕網友的討論與搶購,市面甚至出現仿冒「嬌蕉包」的商品。
至於愛馬仕柏金包則是因為影星珍柏金得名,珍柏金有次搭機遇到當年的愛馬仕總裁,向他建議凱莉包雖然好用,但容量太小,對於當媽媽的她來說沒那麼好用,愛馬仕因而設計大容量的柏金包。
柏金包二十八萬元起跳,因需要排隊預訂,有錢也不一定買得到,被視為精品中的夢幻逸品,台灣藝人藍心湄、陳美鳳、蔡依林、侯佩岑、張韶涵等都是柏金包粉絲。
--
大S伴手禮涉侵權 愛馬仕告嬌蕉包
【聯合報╱記者蘇位榮、陶福媛/台北報導】
2011.04.08 09:49 am
大S和汪小菲的婚禮風波不斷,昨天傳出做為賓客伴手禮的「嬌蕉包」(上圖、左下圖)被愛馬仕以違反著作權與商標法提出假扣押。嬌蕉包以將二十餘萬起跳的柏金包(左)外型轉印至只賣一千餘元的帆布袋上,在網購大受歡迎,號稱將貴婦才能擁有的夢幻逸品迎入尋常百姓家。此種行為究竟是幽默、創意?還是仿冒、侵權?
合成圖/大S提供、本報資料照片
被藝人大S當作婚禮伴手禮而暴紅的「嬌蕉包」,外觀疑似愛馬仕公司的柏金包,愛馬仕認為嬌蕉包違反商標法及著作權法,向智財法院提告求償,並向台北地院聲請假扣押,禁止嬌蕉包繼續販售。
嬌蕉包發言人傅茜郁指出,這款包是帆布材質,透過熱轉印技術,將「類似柏金包的影像」印在帆布包上,圖像並非取自愛馬仕柏金包;加上僅一千多元的平民化售價,消費者絕不會誤認是廿幾萬起跳的愛馬仕商品,目前已暫停出貨。
愛馬仕行銷經理張微曦表示,「我只能說,台灣的『嬌蕉包』太紅了,連法國總公司都注意到了!」律師認為「嬌蕉包」有仿冒之嫌,決定提告。
兩年前,一名專櫃小姐販賣四個假的柏金包,被智財法院判決賠償愛馬仕二億五千萬元,並登報道歉。這次愛馬仕再度跨海提告,由於嬌蕉包銷售量龐大,如果法院認定嬌蕉包構成仿冒,可能創下天價賠償金額。
愛馬仕公司不願透露向法院提告的求償金額,但強調賠償金額不是重點,提告純粹是希望保護消費者,呼籲廠商尊重他人的智慧財產權。
嬌蕉包業者則表示,該公司一向秉持幽默、平價、環保的設計精神,嬌蕉包有自己的商標、材質,不會讓消費者誤認為高級柏金包,絕無意仿冒愛馬仕。
愛馬仕向法院提告指出,嬌蕉包外型與柏金包相同,型狀都是梯形;嬌蕉包還仿柏金包的橘色外觀及馬車商標,故意侵害愛馬仕的商標權,應負賠償之責。
依商標法規定,不法侵害他人商標權,應就查獲侵權商品的零售單價,賠償五百倍到一千五百倍的金額。如果法官認定嬌蕉包侵害愛馬仕的商標,賠償金額將會以嬌蕉包的售價,乘以五百倍到一千五百倍,再乘以查獲的件數。
法界人士估算,如果嬌蕉包被控侵權案成立,以出售一千件、每件一千四百八十元,賠償五百倍計算,最少要賠償七億四千萬元。
大S昨天手機關機,無法得知她對嬌蕉包被控仿冒的看法。
--
伴手禮嬌蕉包 大S又出包
【聯合報╱記者葉君遠/台北報導】
2011.04.08 11:20 am
嬌蕉包的創始人朱韻光,原為綜藝節目的執行製作,自認以幽默解構經典的柏金包,大受歡迎,結果引來愛馬仕的提告。
本報資料照片大汪婚禮結束後衰事沒停過,因大S而爆紅的「嬌蕉包」樹大招風昨天也遭查封;大S經紀人小萱聞訊直呼:「真的假的?那老闆是我們過去製作部同事,這次免費提供三百個包,太慘了吧!」
「嬌蕉包」的老闆朱韻光,是過去大小S主持「我猜我猜我猜猜猜」節目的執行製作人,這次特地免費贊助包包,在大汪婚禮給賓客當伴手禮。
不過,伴手禮嬌蕉包是特別訂製,大S還要求將LOGO加上馬賽克,並在側邊印有代表大汪英文名字縮寫的「WS」。
※延伸閱讀》
‧投票/愛馬仕告嬌蕉包,你覺得有理嗎?
【2011/04/08 聯合報】@ http://udn.com/
--
新聞眼/挨告 幽默不起來的創意
【聯合報╱記者 陶福媛】
2011.04.08 09:51 am
在帆布包上印上名牌包的「身影」,是仿冒?還是幽默創意?
對愛馬仕來說,轉印名牌包身影的「嬌蕉包」是仿冒品,一點也不幽默,為了捍衛權益,不惜透過法律跨海提告。
近日RIMOWA行李箱曾主動與「嬌蕉包」所屬的Banana Taipei公司合作,推出一款與「嬌蕉包」同樣理念的帆布包,只不過上面換成RIMOWA行李箱的外觀影像,作為贈送VIP的禮物。
RIMOWA認為,轉印名牌是個很有趣的創意,實用的帆布包讓VIP拎出去上街,又可免費為RIMOWA宣傳,一點也不擔心是被Banana Taipei仿冒。
不過,兩者不同的是,後者是精品業者主動授權委託業者製作帆布包,如果未經授權,就有挨告之虞。
為杜絕仿冒,時尚精品不僅要申請品牌商標,甚至連LOGO、商品外觀、獨創的圖案印花等,都要申請專利,藉此杜絕平價服裝品牌大量仿冒精品名牌的創意,從中牟利。
去年,美國設計師協會(CFDA)主席Diane von Furstenberg提議制定「創新時裝保護及仿冒防制法」,希望美國國會能通過這項法律,保障美國服裝設計師的著作權;凡是美國設計師發表過的服裝,就不准其他人仿冒採用。
精品名牌也提出「立體商標」概念,擴大著作權的解釋。這回愛馬仕控告「嬌蕉包」仿冒,正是援用柏金包的「立體商標」,作為認定仿冒標準。一旦通過,自認為是幽默創意的「嬌蕉包」,恐怕再也幽默不起來了。
※延伸閱讀》
‧投票/愛馬仕告嬌蕉包,你覺得有理嗎?
【2011/04/08 聯合報】@ http://udn.com/
--
愛馬仕告仿冒 「一個都不放過」
【聯合報╱記者陶福媛/台北報導】
2011.04.08 09:49 am
嬌蕉包產品還附有防塵套與貼紙,品牌經營學得百分百。
本報資料照片百分之百台灣本土品牌的「嬌蕉包」近年爆紅,連香港人都為之瘋狂;不少熱門顏色的包款已經缺貨,訂貨名單一長串,市面上甚至出現仿冒品,業者特別在今年新款「嬌蕉包」更換LOGO,以杜絕仿冒。
「嬌蕉包」的業者說,從此可見,嬌蕉包是一種原創商品,並非仿冒包。
「嬌蕉包」發言人傅茜郁指出,目前台北地方法院已就「嬌蕉包」進行假扣押,在司法未做出最後裁判之前,只能先低調回應;「雖然我們只是一間很小很小的本土公司,但我們應該與任何大公司一樣,享有生存與發展的權利」。
除了「嬌蕉包」外,市售疑似愛馬仕柏金包的仿冒品也不少。
愛馬仕行銷經理張微曦表示,只要愛馬仕柏金包向台灣聲請的「立體商標」通過之後,所有仿冒都會一併提告,一個都不會放過,藉此宣示打擊仿冒的決心。
※延伸閱讀》
‧投票/愛馬仕告嬌蕉包,你覺得有理嗎?
【2011/04/08 聯合報】@ http://udn.com/
--
嬌蕉包被告侵權 法官定江山
2011/04/08 20:53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林淑媛台北2011年4月8日電)大S婚禮伴手禮「嬌蕉包」被愛馬仕公司跨海提告,智慧財產局長王美花說,柏金包並未在台灣申請立體商標權,要看法官如何認定愛馬仕與嬌蕉包圖形是故意混淆還是詼諧式攀附而定。
王美花進一步指出,愛馬仕柏金包上的「HERMES」英文字母上面馬拉車,旁邊有人;至於嬌蕉包上英文字母則是「BANANE」,英文字母上則是兔子拉車,不管是英文字母或圖案比較,兩個包包商標完全不同,但問題是整體看起來是否會有混淆的問題。
媒體報導大S婚禮伴手禮嬌蕉包,外觀疑似法國愛馬仕公司柏金包,愛馬仕認為嬌蕉包違反商標法與著作權法,向智財權法院提告求償,並向台北地院聲請假扣押,禁止嬌蕉包繼續販售。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長王美花今天對中央社記者說,「這個案子已經告到法院,完全要看法官如何認定」,不過他也說,愛馬仕柏金包沒有在台灣註冊立體商標(即柏金包的外型設計),因此爭議點會是愛馬仕文字圖案商標認定。
即愛馬仕柏金包的HERMES與嬌蕉包的BANANE文字圖案認定問題,王美花認為,個別字母與圖案看起來,柏金包與嬌蕉包完全不同,可是怕整體看起來會讓消費者混淆,以為是柏金包的系列產品,就會涉及侵權問題。
不過,若嬌蕉包只是「詼諧式攀附」,王美花說,依照慣例是不構成侵權,但最後結果還是要由法官認定。
智慧局說,嬌蕉包圖案與英文字母已經向智慧局申請商標註冊,仍在審核中。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