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臉 中油偷倒毒水入溪

趁颱風雨天 3年暗搞55次

2011年 11月09日

【連線報導】國營事業龍頭被抓到偷排「有毒廢水」!環保署查獲台灣中油高雄煉油廠近3年違法將廢污水,排放到後勁溪高達55次,廢水中並檢出可能致血癌或生畸胎的揮發性有機物。環保署昨表示將對中油開罰,並追討其省下污水處理費等所獲不當利得2630萬元。高雄市環保局也研擬對該廠處停工處分,但中油反嗆:「停看看!」指將訴願到底。

 

高雄後勁地區居民今年不斷陳情指楠梓地區有不明異味瀰漫,光今年1到8月,檢舉不明異味污染案就有300、400件,其中42次指向中油是不明異味或塑膠味來源。環保署督察大隊經過監測,並深入追查中油高雄廠的操作紀錄後發現,該廠趁著暴雨積水可報備排放污水漏洞,乘機將廠內廢污水一起排到後勁溪,造成後勁、左營、楠梓地區瀰漫異味。

 

省2千萬處理費

環保署督察總隊總隊長陳咸亨昨說,今年8月29日南瑪都颱風來時,環保稽查人員在後勁溪看到黑褐色污廢水排出,且有明顯汽油味。經查察中油高雄煉油廠排放口河水,檢出54種揮發性有機物(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VOCs)。「中油卻想省下2千多萬元處理費小錢,鑽法令漏洞利用雨天把廢水排到後勁溪!」

中油在煉油製程中會產生許多廢污水,須送到三座廢水污水處理廠處理,再做海洋放流。雨天時,廠內暴增積水須先送到廠內兩個大貯槽貯存,一旦雨水位超過柵門上限,雨水溢流可對外排放,但須向高雄市環保局報備。

 

中油喊訴願到底

陳咸亨指出,經查中油排放55次廢水,前後共發了110次傳真到高雄市環保局報備,但南區督察大隊比對結果發現,中油不只雨天,有時利用晴天、陰天、小雨時就報備,且在未達大排柵門上限溢流情形,就先排放已貯存的廢水,明顯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的緊急排放規定。環保局卻沒認真審查核備,這部分疏失高市環保局會做內部懲處。

高雄市環保局局長李穆生昨強調:「絕對沒核備(中油)排放!」是局裡人員對法令不夠嫺熟,已將稽查科科長降調為技正,承辦人員記過處分。「將深入了解,如污染情節重大,將對高雄煉油廠處停工處分!」

台灣中油董事長朱少華非常火大說:「停停看!」他說,下大雨淹水把閘門打開很正常,過程都有通知環保局。環保署卻根據中油操作日誌說中油偷排廢水,「請環保署告訴我是哪一天、哪一個小時?看到我們偷排廢水!」「一定訴願或打官司到底。」他強調,高雄煉油廠每天煉油十幾萬桶,佔中油每天發油量3成,就算停工「也不會讓其影響供油。」

林口長庚醫院臨床毒物科主任林杰樑痛批,中油身為國營單位卻沒作表率,行為很糟糕,且20幾年前就已污染當地地下水,現在還是一樣,就算罰款也是全民埋單,除應撤換廠長,中油更應拿出良心。

 

居民怒:很過分

對於中油偷排有毒廢水,高雄楠梓區稔田里里長陳瑞輅表示,「每次下雨天,後勁溪的味道就比較重,中油暗中玩這種偷倒手法,真的很過分!」後勁環保工作室中油高雄廠遷廠促進會執行長、當地居民李玉坤昨無奈說:「早就知道中油這樣做。」現在政府部門調查出真相,證明當地居民沒說謊,「希望政府拿出公權力,依法重罰中油,但根本之道,仍是中油須在2015年完成遷廠承諾,還給我們和後代一個乾淨的後勁溪。」

 

環團斥罪無可赦

環保團體地球公民基金會昨發表聲明強烈譴責台灣中油公司,「國營的中油公司犯行不僅是最壞示範,也影響農民權益與民眾健康,罪無可赦。」

《蘋果》至昨晚截稿前無法取得經濟部長施顏祥回應,經濟部國營會執行長劉明忠則指,已接獲中油報告,因中油與環保署說法大相逕庭,現階段經濟部不便涉入。

 

中油高雄煉油廠 小檔案

◎所在地:高雄市左營半屏山麓(距市中心約11公里)

◎面積:262公頃

◎創立年份:1946年

◎主要功能:

●煉製原油(不同製程,可生產汽油、液化石油氣、燃料油、柏油等)

●另附設輕油裂解與殘渣油氣化等石化工場,分別生產乙烯、丙烯等石化原料

◎公安事件:

●2002年、2004年 發生油槽漏油

●2007年 第六蒸餾工廠2度因原油噴出或漏油發生火警

●2008年 第二真空製氣油工廠高壓分離槽油氣管線爆裂引發火警

資料來源:台灣中油公司、《蘋果》資料室

 

中油廢水汙染高雄後勁溪 重罰2630萬元

 

【聯合報╱記者曾雅玲、徐如宜、歐陽良盈/連線報導】

2011.11.09 02:14 am

 

環保署查獲中油高雄煉油廠三年來利用汙水排放制度漏洞偷排汙水共五十五次,嚴重汙染後勁溪。環保署要求高雄市環保局重罰中油高雄廠,除逃漏的汙水處理費兩千六百卅萬元外,還要追繳後續環境清理成本等不當利得。

 

環保署督察大隊長賴建榮指出,今年一到八月,來自高雄楠梓不明異味投訴案件高達三、四百件,環保署發現其中有四十二件民眾指控中油散發化學異味或塑膠味,比對投訴時間和氣象資料,揪出煉油廠違法行徑,並在南瑪都颱風期間完整蒐證。

 

環保署督察總隊長陳咸亨表示,煉油廠的油汙水依規定須送至汙水廠處理後放流近海,但遇颱風或暴雨時,貯存汙水的貯水槽水位快速上升,來不及循程序處理,容許煉油廠向環保局「報備」,直接排放到後勁溪。煉油廠卻把「方便」當「隨便」,「連大晴天都傳真報備排放汙水,太離譜!」陳咸亨說,此事暴露高雄市環保局對報備制度的管理太過鬆散。

 

環保署統計,煉油廠總計偷排兩百萬噸含有揮發性有機物質(VOCs)的汙水到後勁溪,光是應付的汙水處理費達兩千六百卅萬元。環保署要求高市環保局須追繳後續清理河道淤泥等費用。

 

高雄市環保局表示,將全面清查中油以往的偷排紀錄,依法開罰,若有重大違規不排除勒令停工。昨天已將環境稽查科長調離非主管職務。

 

中油高雄煉油廠表示,每次排放廢水都向環保局報備,廠方和環保局也都有監測,環保署指控利用雨天報備偷排廢汙水並非事實。

 

地球公民基金會擔心,附近農田恐遭長期汙染。

 

【2011/11/09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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