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選才投資」 郭董挨告賄選

 

2011年 12月17日

【綜合報導】鴻海董事長郭台銘3天前到澎湖為立委候選人林炳坤站台,除允諾捐1000萬元,還以「林炳坤必須當選」為前提,提出在澎湖拍電影等3項投資承諾,甚至誇口包機讓員工返台投票。資深媒體人黃越宏認其言行涉犯期約賄選罪,昨到台北地檢署告發郭台銘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澎湖助選惹爭議

一位不願具名的律師指出,郭台銘允諾在澎湖投資,卻說「前提是林炳坤必須當選」,恐涉及期約行為和意圖使人當選,有違反《選罷法》之嫌,但仍須由檢方調查認定,至於包機一事,只要沒指明投票給誰,就只是鼓勵大家回台選舉,無賄選問題。對於郭台銘被控賄選,至截稿為止,鴻海發言系統均未接聽手機,無法得知回應。 
郭台銘本月14日搭私人專機,分別到台中、高雄及澎湖為立委候選人顏清標、邱毅、林炳坤助選,郭聲稱,這是他首次為候選人站台。不料卻引發賄選爭議。 
黃越宏指出,根據媒體報導,郭台銘在澎湖參加林炳坤舉辦的青年學子座談會時,允諾捐1000萬元給澎湖縣府等單位,並提出在澎湖投資拍電影等3項承諾,「但前提是林炳坤必須當選」,黃越宏質疑相關言論涉犯期約賄選罪。 
黃越宏說,郭台銘透露將包機讓員工回來投票,也有「期約」及「不正利益」誘員工可享「休假」、「回台」等對價的賄選行為,他為糾正選風才具狀告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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