壟斷廢3C回收 業者敗訴確定

綠電等8家公司遭公平會罰鍰
綠電等8家公司遭公平會罰鍰

綠電再生等8家公司,共同決定筆記型電腦等廢資訊物品回收價格,違反公平法壟斷行為禁制規定,遭處罰鍰50萬到240萬元,共計1,490萬元。最高行政法院日前判決,駁回綠電再生等公司的上訴;本件業者敗訴確定。

2008年7月4日,綠電再生等業者共同簽署廢資訊物品回收處理協議,並定期集會,以協議或其他合意方式決定廢資訊收購價格、處理數量、交易對象。

業者集體簽署這項協議,事後被公平會知悉,公平會認為,業者的共同行為,足以影響國內廢資訊處理市場的供需功能,觸犯公平法的禁制規定。

2012年3月,公平會對綠電等13家業者開罰,除要求業者立即停止違法行為外,對業者分別處以20萬到240萬元不等的罰鍰,其中綠電遭罰240萬元為最多、城礦被罰20萬元最少。

其中,城礦等5家繳交罰鍰了事,綠電、惠嘉電、博威特、宏青、綠建、大祈、大南方及瑞原等8家,不服公平會的行政裁罰打起官司。

綠電等業者主張,他們是受環保署委託並配合執行廢棄物回收,可以說是政府的「行政助手」,因此業者共同組成「管理小組」,目的在於貫徹環保署既定政策;業者並拿出環保署核發給他們的函文作為證據。

對於業者這種受環保署「委託執行公權力」的說法,法官發文給環保署查詢真偽,但環保署回函否認。

但法官說,業者所出示的函件與環保署權限委託沒有關係,環保署並沒有委託業者撥付補貼費或行使公權力。

法官認定,業者逕自解讀環保署的函文,自認為是「行政助手」,受環保署指示而對回收廢資訊物品進行配撥行為。惟法院認為,這是業者狡辯之詞。

業者又拿出行政院訴願委員會「撤銷」公平會行政處分的訴願決定,指摘公平會未按訴願決定處理。

但法院指出,所謂訴願會「撤銷」公平會原處分的訴願決定,是針對公平會對業者在廢電子電器回收,涉及聯合行為的處分,與本件以廢資訊物品作「壟斷行為」的處分,是兩回事。

 

 

先蹲後跳 綠電明年回溫

興櫃股綠電再生(8440)總經理張清文昨(11)日表示,今年營運先蹲後跳,明、後年在大陸整廠輸出等的業務挹注下,營運將比今年明顯好轉,規劃明年第2季轉上櫃。

綠電再生是國內大型廢棄家電業者,由東元、普騰、大同、松下等12家的家電業者組成。張清文指出,未來業務將繼續拓展大陸、東南亞市場,以整廠輸出為主。法人表示,綠電再生第3季已轉虧為盈,第4季將升溫,全年每股純益上看1.7元,但不如去年的3.75元。

張清文解釋,今年每股純益下滑主因是去年對大陸有7家整廠輸出,受到法令改由基金補貼尚未上路影響。但明年這項業外的獲利可逐步導正,營運將可回溫。

【2012/12/12 經濟日報】


廢家電業聯合抑價 罰1.4億 【2012/2/23 17:30】

〔中央社〕公平會今天處分廢家電、廢資訊業者(電腦周邊)聯合行為,共處15家業者新台幣1.4億元罰鍰;是民國90年以來,公平會第5件罰款逾億元的案子。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今天表示,消費者使用的舊家電、舊電腦設備,都透過中古市場、經銷商、回收機構及清潔隊進行回收,這些下游業者再轉賣到廢電子電器(廢家電)、廢資訊處理廠進行處理。

公平會表示,廢家電、廢電子處理廠處理資源回收物品,也就是消費者的舊家電、舊電腦周邊設備等,不僅可以獲得環保署的資源回收基金補帖,處理後的家電回收材料如貴重金屬(金銀銅鐵)、塑膠、玻璃等,又可以在市場上販售。

公平會表示,為了控制彼此的處理成本,避免哄抬價格競爭,民國90年開始,舊家電處理廠商簽署共同回收處理協議,訂定共同回收協議管理辦法,且繳交300萬元的廢電子處理保證金;舊資訊處理廠商則是97年中開始簽署,繳交200萬元保證金。

公平會說,之後廠商成立「立協議書人會議」每3個月開會一次、並下設管理小組,每月開會一次及作業小組等,主要目的就是要制訂回收價格及進行配撥(分配家電數量)的工作,約定所有廠商庫存、自行回收量都由作業中心統籌。

公平會說,至民國100年之後,這些廠商又轉成立國盟公司,由董監事會議、幹部會議進行制價、配撥的工作。

為了嚴格執行聯合行為工作,公平會說,參與聯合行為廠商每2家互相為監督人,每日據實申報回收量及處理量,並且監督人要輪換。

公平會表示,另外廢家電、廢資訊處理廠商還設置共同回收營運基金,各廠商依各回收數量及配撥數量,按比例繳付金額,支應作業中心及廠商聯誼費用。

公平會表示,這些廠商的聯合行為已經造成多數業者產能利用率偏低、資源配置錯誤,以及市場收購價格僵化,其中獲利最高的業者廢家電年營收就有4億元、廢資訊營收3億元。

公平會表示,12家廢家電處理廠、13家廢資訊處理廠聯合統一收購的價格、並訂定各廠商處理家電的數量,這2案有10家廠商是重複參與聯合行為,共15家被罰。

公平會表示,廢家電處理業者共被罰1.219億元;廢資訊處理業者共被罰1810萬元,被罰廠商包含綠電、惠嘉電、博威特、宏青、綠建、久發、大祈、大南方、瑞原、可百盛、弘光、漢林、全亞冠、城礦、佳龍等15家廠商,其中綠電在廢家電處理聯合行為案中被罰2500萬元、廢資訊處理被罰240萬元。
 
回收廢電器聯合行為 罰1.4億

公平交易委員會昨(23)日宣布,國內十餘家廢電子電器和廢資訊物品處理業者,透過嚴密的組織系統,聯合制定回收價格和分配數量長達十年,重罰1.4億元,是史上聯合行為開罰金額第三高的紀錄。

公平會表示,綠電等12家廢電子電器處理業者,從90年開始,在律師見證下,簽署共同回收處理協議書,並設置「立協議書人會議」、「管理小組」、「作業中心(配撥中心)」等機構,制定管理規定和罰則,並繳交高達300萬元保證金等方式,以嚴密的組織系統,制定統一的回收價格和回收分配數量,並規定不可在市場上競爭、搶運回收物,消除所有價格競爭,降低民眾回收意願。

公平會發言人孫立群指出,公平法舊法規定聯合行為罰鍰最高2,500萬元,但修法後聯合行為最重可處前一年營業額的十分之一。處理廢電器利潤相當高,這次遭罰業者中去年營業額最高者達4億元,新法上路後業者再有聯合行為,罰鍰還可能更高。

 

圖/經濟日報提供

 

【2012/02/24 經濟日報】



公平會:回收業者賺很大 不應統一收購價

回收廢家電和廢資訊產品的業者除能從產品中獲取貴金屬的利益外,也可從環保署領取補貼。以這次被開罰最多的綠電公司來說,去年廢家電回收營業額4億多、廢資訊產品回收3億多,總計7億4千多萬。根據環保署的資料,去年一整年補貼所有廢家電回收業者共8億多,廢資訊產品回收業者共5億多。

公平會委員孫立群表示,顯見上游的回收業者賺很大,但也因如此,更不應該用聯合行為方式統一收購價並限制競爭。這次罰款金額除了按照營業規模訂定外,也參照配合調查的態度與違法時間長短。

 

【2012/02/23 聯合晚報】



廢電業涉聯合行為 公平會罰上億

公平交易委員會昨天宣布,十二家廢家電、廢電腦回收處理業者,涉及聯合行為,嚴重影響市場公平競爭,罰鍰一億二千一百九十萬元。這是公平會成立以來,第五件罰鍰破億元的處分案,罰鍰金額則是史上第四高。

另外,十三家廢資訊物回收處理業者,也涉嫌聯合行為,公平會開罰一千八百一十萬元。

公平會表示,綠電、惠嘉電、博威特、宏青、綠建、久發、大祈、大南方、瑞原、宏光等公司十家業者跨足廢家電、廢電腦回收,這次在兩項案件中雙雙受罰。

其中綠電公司罰鍰最重,合計被罰二千七百四十萬元。

綠電昨天強調,還未收到公平會處分通知,是否提出訴願仍在討論中;惠嘉電、博威特等公司也表示,等收到正式處分書後,才會有後續因應。

公平會說,廢家電與廢電腦回收的品項雖不同,行業性質卻一樣,因此兩案中被處分的十多家業者裡,有十家業者兩頭都涉案,被罰了兩次。

公平會說,兩案聯合行為已超過十年,且手法相同,業者都簽署「共同回收處理協議書」、訂定管理辦法,甚至繳交履約保證金,回收廢家電的業者每家繳三百萬元、廢電腦業者繳兩百萬元。

業者以「立協議書人會議」做為決策機構,彼此約定「庫存」與「自行」回收量,訂出各業者的配撥比率,還相互盤點回收處理量,嚴密執行聯合行為;另設置「共同回收營運基金」,業者需按比例繳付,用來支付小組聯誼或配撥中心運作。

公平會表示,廢家電回收業者以這種手法全國串聯、統一訂定收購價格、控制市場,超過十年,去年甚至成立公司,專責決策與監督執行;操控市面上的回收價格,影響民眾權益。

公平會發言人孫立群說,兩案違法行為都在舊法規範期間;若發生在去年十一月新法上路後,罰鍰更重,以綠電為例,若依新法計算,罰鍰最高可達七千萬元。

 

【2012/02/24 聯合報】



全文網址: 廢電業涉聯合行為 公平會罰上億 | 綜合 | 國內要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5/6921251.shtml#ixzz1nGUXUmv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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