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法院駁回iPad禁售申請
上海浦東法院駁回禁售iPad的申請。不過,唯冠和蘋果電腦的商標官司還未告終,有報道並說官司涉及中國銀行。
浦東法院星期四(2月23日)拒絕了唯冠科技(深圳)公司要求美國蘋果公司在中國停售iPad平板電腦的申請。
浦東新區人民法院星期三開始審理唯冠控告蘋果公司商標侵權案。唯冠稱擁有中國大陸iPad這個商標。
法院裁決說,由於廣東高級人民法院正在審理此案,因此無法確定到底誰擁有iPad的商標權,駁回在中國禁售iPad的申請。
另外,據彭博新聞網(Bloomberg)星期四報道,有關iPad商標權官司的起訴方包括中國銀行和中國民生銀行。
彭博新聞網報道指出,在唯冠科技(深圳)公司未能償還貸款之後,深圳中級人民法院在2009年3月委任這兩家銀行重組唯冠。
報道說,蘋果以55163美元從唯冠(台灣)購進中國大陸的iPad商標權。但根據留任唯冠(深圳)總裁的楊榮山所說,蘋果所稱的購進iPad商標權的時候,唯冠(深圳)由債權方控制,公司的簽約行動必須有債權方的參與。
報道引述楊榮山說,在深圳的公司內沒有人知道台灣子公司把中國大陸iPad商標權轉讓給蘋果。蘋果在北京的發言人Carolyn Wu則說,訴訟仍在進行中,不便回應,但說唯冠現在「拒絕承認有關協議。」
蘋果與唯冠的商標爭議持續多時。唯冠稱其在2000年就已經擁有iPad商標,並一直生產相關產品。
2010年,蘋果以2009年12月的轉讓合約作為根據起訴唯冠(深圳),蘋果指有關協議給予他們在包括中國大陸的地方使用iPad的商標。深圳中級人民法院裁決蘋果敗訴。
據彭博新聞網報道,當時深圳法院認為唯冠(台灣)所簽署的合約未能顯示有關轉讓已得到擁有商標權的深圳公司的批准。
蘋果就裁決上訴,預料廣東高級人民法院將在2月29日作出裁決。
唯冠國際是在香港聯交所上市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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