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顏宏駿/員林報導〕知名的股市炒手「大業張」張滔,民國98年參與華豐輪胎公司經營,發現該公司的中國廠庫存申報不實,不僅刻意隱暪,還製作虛假財報,張還以個人租用的倉庫,堆積多餘的輪胎成品,張滔因違反證交法被移送法辦,彰化地院判處張滔3年2個月徒刑。
現年62歲、綽號「大業張」的張滔是知名的股市炒手,曾因炒作台開等股票被判刑,身上已揹著多條違反證交法的官司,現又罪加一條。
判決書表示,專門生產輪胎的華豐公司,分為台灣華豐、中國華豐,民國96年起中國華豐採用「TIPTOP(即時原料庫存資料)」,公司每日的庫存資料一目了然。
判決書說,在導入TIPTOP前該公司就有庫存過高的問題,但公司高層為了美化帳目,從95年至99年間編製中國華豐不實庫存資料,該資料又編入台灣華豐的財務報表,由於華豐是股票上市公司,證交所接獲檢舉,由彰化地檢署展開偵辦。
判決書表示,該公司顧問張滔從99年10月起兼任中國華豐的總經理,明知公司存庫不實,仍刻意隱暪,還指示下屬,將多餘的庫存編入他私人租用的倉庫,騙過會計師的盤點。
法官表示,張滔早於81年就違反證交法被判10個月有期徒刑,徒刑執行完畢後5年內又再犯,構成累犯,依刑法第47條加重其刑,判處3年2個月徒刑。
知名股市炒手「大業張」張滔15年前拿百萬酬勞為客戶蒐購台開公司股票,順勢另與金主炒作台開股價套利,不料客戶資金未按時入帳導致股票價量崩跌,事後張滔雖自首違約交割,但否認炒股,不過最高法院今仍依哄抬股價罪判張滔5月徒刑,全案定讞,張滔須入監服刑。
判決指出,64歲的張滔有多次違反《證交法》前科,2000年間,台開股價崩跌僅剩每股2、3元,擎碧建設董事長黃銘坤(2005年底過世)委託張滔以每股不超過6元,蒐購3萬張台開股票以取得一席董監事,張滔收下黃男給的100萬元酬勞訂金,找金主陳乃玉出錢(通緝中)操作時,順勢拉抬台開股價從中套利。
不料黃男2001年6月未按時匯入買股資金3459萬多元,造成張滔等人代購的6千多張台開股票違約無法交割,以致股票價量連續4天崩跌,張滔立刻向檢方自首違約交割。但檢調查出張滔本案另犯哄抬股價,張滔矢口否認,違約交割罪已判刑10月減為5月定讞,哄抬股價罪經最高法院兩度發回,高院更二審認定事證明確,且指張滔一再重施故技不知悔改,判刑10月減為5月,最高法院今駁回張滔上訴定讞。(黃哲民/台北報導)
捷超炒股案 前立委吳光訓交保
自由時報 – 2012年10月20日 上午4:26〔自由時報記者侯柏青/台北報導〕檢調偵辦炒股集團涉嫌炒作上櫃的捷超通訊科技公司股票(已更名眾星國際),昨約談20多人到案,並查出前國民黨立委吳光訓也涉案。檢方懷疑該集團炒股獲利1000多萬元,依違反證券交易法罪嫌漏夜複訊,吳光訓訊後改列被告並以50萬交保。
捷超公司主要生產電腦周邊配件等產品,北檢查出,股市炒手「大業張」張滔98年起鎖定炒作捷超並掏空公司資產,獲利2億多元,日前將他起訴求刑10年。
不過,檢方調查張滔炒股案意外發現,捷超早在97年底就被炒作過,並查出前國民黨立委吳光訓捲入,昨以嫌疑人身分約談吳光訓,訊後改列被告並以50萬交保;記者詢問是否出資炒股,他抿嘴不願多談。
華豐董事長等人因涉違反證交法等遭臺北地院檢察署起訴
2012/07/02 09:17 嘉實資訊
證交所重大訊息公告
(2109)華豐-公司相關人員因證券交易法等遭台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起訴之公告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法律事件當事人:本公司董事長陳恒逸、經理詹益旻、顧問張滔
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台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
相關文書案號:100年偵字第17494號等
2.事實發生日:101/06/29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本公司董事長陳恒逸、經理詹益旻及顧問張滔因涉違反證券交易法、刑法等罪嫌,經台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提起公訴。
4.處理過程:目前已進入法律程序,一切靜待司法審理。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目前本公司財務及業務一切營運正常。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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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掏空炒股 張滔求刑10年
中央社 – 2012年5月7日 下午2:40(中央社記者李香君台北7日電)股市炒手張滔因炒作股票官司纏身,檢調又查出,他涉嫌從民國98年起炒作眾星股票,並掏空公司資金,獲利達新台幣2億元;北檢今天依違反證交法等罪嫌將張起訴、求刑10年。
62歲、綽號「大業張」的張滔為知名股巿炒手,曾因炒作台開股票等多檔股票遭起訴,身揹多起官司。
檢調查出,張滔涉嫌夥同友人、上櫃公司「眾星國際」前董事長鍾小燕等人,從98年起到100年間,利用自己與友人家族等開設的股票帳戶,以連續高價買進、低價賣出及相對成交方式炒作眾星股票,去年4月間每股就炒熱到29元,3年來獲利1億7249萬多元。
檢調發現,張滔在99年間取得販賣通訊器材的眾星公司經營權後,竟假藉各種名目掏空眾星資金,挹注個人投資,包括向某公司購買大批藥酒,侵占公司1995萬元。
根據檢方起訴書指出,身兼上市公司華豐橡膠實際負責人的張滔,還涉嫌掏空華豐資金炒作眾星股票,並逃漏稅。
台北地檢署今天偵查終結,將張滔、鍾小燕等10人,依違反證券交易法、稅捐稽徵法等罪嫌起訴。
檢方認為張滔多次炒股遭起訴,卻毫無悔悟,取得眾星國際及華豐橡膠經營權後,卻將公司資產挪為炒股資金,不法所得約2億元,因此將他具體求刑10年、併科罰金5000萬元;鍾小燕則因長期與張滔配合,犯後還飾詞狡辯,遭求刑7年。101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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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時報【記者張國仁╱台北報導】
股市炒手張滔一案未平,又遭檢察官查出涉嫌勾結華豐橡膠董事長陳恒逸,掏空華豐資金炒作捷超股票,日昨經台北地檢署傳訊到案後,檢方認為張滔與陳恒逸涉有重嫌,諭令分別以100萬與10萬元將倆人交保並境管。
捷超通訊科技(8082,現已更名為眾星)前董事長張滔,去年11月23日遭北檢檢肅黑金專組檢察官張書華指揮調查人員在高鐵台北站將他拘提到案,因張滔所疑涉捷超股的炒作,經檢方屢傳不到案。
檢方查出,張滔等人涉及炒作捷超股票獲利近億,並疑涉及非常規交易掏空公司兩千萬元資產,張滔因此被檢方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日前因張滔羈押期限到期,聲請具保停止羈押,經台北地方法院裁定300萬元交保,但檢察官在3月28日另以張滔疑涉入勾結華豐橡膠董事長陳恒逸,共同挪用華豐資金炒作捷超股價,因此又將張、陳倆人傳喚到案。
去年7月13日,檢調對捷超通訊的股東陳亞斐及其炒作股票的43個人頭戶等17個住處進行搜索,最後查出公司派的張滔疑涉有掏空捷超與炒作捷超股價的嫌疑。
據指出,陳亞斐等人,經查在98年至去年4月間,與公司派時任董事長的張滔等人,利用人頭戶操縱捷超通訊股價,時間長達兩年,並將捷超股價由每股5、6元,炒熱到去年4月間的最高價每股29元左右,估計不法獲利逾1億元。全案近期內可望經檢方偵查終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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