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覆控經部撤銷太流增資案 遠東敗訴確定
遠東百貨董事長徐旭東等遠東集團12家公司,「重覆」提告經濟部撤銷太平洋崇光百貨(SOGO)的控股公司太流增資事件,最高行政法院認為,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先前判決,重覆提告無審究必要,沒有違誤,因此判決遠東集團上訴無理由,敗訴確定。
遠東集團就經濟部在99年2月3日,裁決撤銷太流的相關公司登記(指增資案)的處分時,就提出一件行政訴訟,即99年度訴字第1258號案件,目前還在北高行審理仍未作出判決。
這件官司的結果將直接影響到遠東集團對太流增資40億,可能由「股本」變成「債權」,以及遠東集團掌控SOGO的控股公司,即太流的法律地位。因此遠東集團相當重視。
經濟部是在99年2月3日發函給遠東集團,撤銷先前核准遠百等公司增資太流40億的行政處分,使得太流的股本回復到增資前的1,000萬元,引起遠東集團強烈反彈,因此提出行政救濟,與經濟部打起官司。
但問題是,遠東集團已在99年提出「北高行99年度訴字第1258號」,關於增資案適法性的行政官司,後又在100年提出另一件事實內容與前者一樣的行政訴訟,即「北高行100年度訴字第1472號」,而後者在100年11月25日經北高行判決「重覆訴訟不予審究」,因此予以駁回;遠東集團不服提起上訴,最高行政法院針對這件上訴事件,日前判決上訴駁回。
最高行政法院不同意遠東集團「重覆」對太流增資案提起行政救濟,主要理由包括,如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已依法提起行政救濟,無論在行政救濟程序中或已終結,都應依行政救濟的程序進行及定其效果,自然不需要再允許其另闢途徑申請程序重開的道理,否則不但有違訴訟經濟原則,也使行政處分存續力與法院判決既判力產生衝突,顯然不符程序重開的本旨,這是行政訴訟實務上一致的見解。
遠東集團另引用學者見解及德國聯邦行政程序法規定,主張不論在30日法定救濟期間經過前後3個月,在具備特定事由時都應允許程序重開,但最高行政法院認為,這是遠東等主觀歧異的見解,無法採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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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決SOGO糾紛 依商業規則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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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徐旭東借政治力推翻商場以「財力」為對價的交易鐵律,讓遠東以「獨家」優勢,「增資」十億取得SOGO是本案爭議的源頭。 依商場先買老股,再增資的程序,在時間緊迫壓力下,遠東徐旭東與太流李恆隆於九十一年九月廿三日簽訂合作協議,待徐旭東依協議完成增資手續,才告完成。遠東應先鑑價、議價,以定買賣價金,購入李恆隆名下太流六十萬股份。在未履行付款義務前,遠東增資十億元的股份,只是暫由遠東保管,而非真正擁有。 自簽約以來,遠東從未履約,就契約而言,不履行鑑價、議價、付款義務的遠東,當然不是太流的股東。一般人或許不了解,徐旭東一定了解這項商場規矩。在法庭上,徐旭東一再承諾一定會履行上述協議,以規避法律責任。但一出法庭他又一拖再拖,拖出今天的結局。 徐旭東一再指控李恆隆等人沒出一毛錢,且太流資本只有一千萬,豈能控股數百億的SOGO?在遠東未入主前,太流就是以一千萬資本額,控股SOGO。太流的資產和價值不是一千萬的股本,而是SOGO。SOGO的價值則是太流李恆隆為主的新董事會,收購了SOGO股權,承保了SOGO的債權,獲銀行團支持,確保SOGO穩健營運。遠東入主的是脫離困境的SOGO。 遠東所謂增資四十億的資金來源,是「遠東出資」或遠東也沒拿一毛錢,以「SOGO資源」運作取得呢?指控李恆隆等人的標準,也可用來檢視遠東。徐旭東「接掌」SOGO後確實用心經營,但面對爭議股權,不是太不用心就是太用心機! 因馬政府的「依法行政」反彈,難道不依法行政才是正途嗎?別恐嚇我們,只要有利可圖,生意人的性格就會忘記誓言再進場;只要無利可圖,我們再求你,你也不會投資。這也是商場的鐵律!徐先生,與其開記者會走上街頭,不如以商業規則對價,解決商業的糾紛才是正道。
【2012/05/10 聯合報】 |
輸掉SOGO/暫停投資,徐旭東將馬政府一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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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新聞 2012/05/10 | ||||||
為抗議經濟部同意讓太流召開SOGO臨時股東會,徐旭東宣布暫停在台投資,遠東集團股價應聲重挫,其骨牌效應有多大?沒有人敢預料。 | ||||||
【文/孫曉初】
五月八日中午,超過三十度高溫,路上行人彷彿是水分蒸乾的乾燥花,個個低著頭一臉倦燥。就在距離忠孝東路、敦化南路口不遠的SOGO百貨敦化南路館後巷,卻是完全不同景象,近十位穿著黑西裝、白襯衫大漢,或著套裝制服、妝容整齊的女性員工,直挺挺守在員工進出小門,睜著大眼,檢視每位往來路人,嚴肅神情,如臨大戰! 這天下午二點,「遠東SOGO經營團隊」要召開記者會,SOGO傳給媒體郵件,特別用藍字標出主題「徐旭東董事長重大宣示」。 比預定記者會召開時間晚近半個小時,「男主角」遠東集團董事長徐旭東終於走入會場。他嘴角緊緊抿成一直線,手臂夾著一份文件,原本就要快步走上講桌的他,突然停了下來,站定先朝記者席行個禮,直到記者會結束,徐旭東總共向記者席行了三次禮。
徐旭東丟出震撼彈!為抗議經濟部同意讓太平洋流通公司(下稱太流) 召開SOGO臨時股東會,捍衛遠東掌控的SOGO經營權,徐旭東說,他帶著沉重心情宣布:遠東與關係企業,「將暫停在台灣一切投資,遠東員工要上街頭、自力救濟!」 語畢,徐旭東拿起手帕擦拭因激動而紅腫的雙眼,然後站起來說,「我應該留在這裡Q&A,但今天心情實在沒辦法……。請股東、經營體系對我們有信心,請大家幫助我們走過來!」說畢又敬個禮、隨即大步離開。現場鎂光燈啪啪啪快速閃起,有記者緊張問:「他有沒有掉眼淚?有沒有?」整個會場,宛如上演一齣驚愕戲劇大秀! 此時,靜靜的一個角落,一位穿著SOGO制服年輕女職員,手拿著小型照相錄影機,安靜錄下整個會場所有反應。
三方推臨管人 太流人選過關
讓徐旭東大動干戈、槓上政府的導火線,都是因為今年二月十三日,台北地方法院裁定,選任陳榮傳、王弓與簡敏秋為太流臨時管理人,而且有權召開太平洋SOGO百貨股東會改選董監事,徐旭東的太百(SOGO) 因此面臨崩解。事實上,這背後有著外界不知的角力。 去年太流、太百(SOGO) 董事會鬧出雙包案後,主管機關經濟部一度考慮以臨管人方式處理。妙的是,當時經濟部空缺太流董監事登記,卻未撤下也鬧雙包的太百(SOGO) 董監事,遠東仍舊實質掌控太百(SOGO) 經營權,此時經濟部對徐旭東其實是友善的。 但擁有太百(SOGO) 七八%股權的太流董事長李恆隆不服,李恆隆出招「自廢武功」,向地院聲請派臨管人接管太流,台北地院也接受。當時台北地院曾請李恆隆、遠東徐旭東、太設章家三方都推薦臨管人建議名單,遠東集團提出徐旭東、黃晴雯、黃茂德三位臨管人選,但因其曾任職遠東與SOGO相關公司,有利害關係而被台北地院否決。這其實是徐旭東的一大失策! 但徐旭東更沒想到,太流臨管人案居然通過了。二月十三日,台北地院選出法學教授陳榮傳、會計師簡敏秋、前竹科管理局長王弓擔任太流臨管人。台北地院裁定書還語重心長點出,指派臨管人最重要的意義,除解決太流公司運作問題,「可同時解決太百(SOGO) 經營階層適法性,就太百公司經營權爭議,及因該爭議而導致繫屬於法院之多起訴訟,亦將因此有效解決。」遠東隨即抗告。
法院協商會議 徐旭東祇去一次
四月六日下午,陳榮傳等人突然接到地院通知,針對遠東抗告「臨管人指派」案,地院要在四月九日下午二點半開庭。 據瞭解,太流臨管人陳榮傳等人是在四月六日下午四點多,才接獲書記官電話通知,要在四月九日下午二點半開庭,可是書記官並沒有告知具體內容,事後打聽才知道,原來四月九日開庭主要是要做出臨管人適法性的裁定。當時陳榮傳等人「有被突襲之感!」 在三位臨管人與李恆隆、太設章家陳述力爭下,審判長暫緩了四月九日裁定,法院希望三方能協商,遠東也可提出新的臨管人建議名單。 據瞭解,遠東共提過三次臨管人名單,第一次推薦人包括前行政院副院長邱正雄、理律法律事務所所長陳長文、士林電機董座許育瑞、媒體人高希均與趙少康,個個都是社會碩彥聞人。但當法院詢問五人是否已接受遠東集團推薦,卻有人一臉霧煞煞,「沒有人來問我啊!」 遠東因此又換人選,其中一位是前監察院長錢復公子、JP摩根大通台灣區總裁錢國維。然而在協商過程,遠東的人選卻因未被告知而婉拒。同時在法院三次重要協商會議,忙碌的徐旭東祇出現一次。後來遠東第三次推薦臨管人包括魏永篤、許士軍、黃肇松、謝金河、王人達、陳志雄等六人,個個來頭都不小。
臨時股東會 經營權可能變天
就在台北地方法院尚未對遠東集團抗告作出裁定前,遠東、太流臨管人的爭執又燒到經濟部。四月三十日,經濟部邀請了學者代表,及太百(SOGO) 各關係人代表,由經濟部次長梁國新主持,聽取太流臨管人「申請許可自行召集太百公司股東臨時會」的說明,由陳榮傳等三位臨管人到場說明。 陳榮傳在會中指出,依《公司法》、司法院函釋「抗告無停止執行效力」原則,以及銀行團公文等說明,陳榮傳等人主張臨管人向經濟部申請召開太百(SOGO) 股東會改選董監事,依法有據,且符合銀行團期待,同時未來法院若認定遠東集團對太流、太百(SOGO) 有股權,經濟部可依法回復其增資登記。這個會議成為經濟部在五月四日傍晚五點,宣布同意三位臨管人召開太百(SOGO) 臨時股東會的重要關鍵。 問題是,一旦臨管人召開太百(SOGO) 股東會選任新董監,SOGO經營權將一夕變天,四十億元投資就變成債權,同時包括遠百、遠東新等上市公司財報也將重編,其骨牌效應有多大?沒有人敢預料,措手不及的徐旭東則發怒了! 經過兩天的沉澱,徐旭東在七日召開記者會,先淚灑記者會再宣布將「暫停」遠東集團在台投資,並連續十五次點名經濟部,說很「遺憾」、很「失望」,並喊出五萬名員工準備申請上街頭。徐旭東把他的SOGO難題丟給總統馬英九,要看馬政府如何解決,但是這樣的做法雖然是「置之死地而後生」,卻也賭上遠東集團商譽與馬政府的公信力,現在就看遠東集團與馬政府,誰要轉彎。
【完整內容請見《新新聞》1314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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