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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月 27 週三 201212:10
  • 實價登錄Q&A

實價登錄 八一上路

〔記者范正祥/台北報導〕內政部政次簡太郎昨天舉行記者會宣布,經行政院核定,「不動產成交案件實際資訊申報登錄制度」,將於今年八月一日起施行。他表示,實價登錄與稅制無關,若要實價課稅,還必須配套修法。

簡太郎說,八月一日起,以下三種案件需申報登錄:一、地政事務所所收買賣登記申請案件。二、不動產仲介經紀業簽定租賃契約書案件。三、不動產代銷經紀業簽有起造人或建築業委託代銷的成交案件,也就是所謂「預售屋」。

他說,八月一日施行後,不動產成交案件的權利人(買方)、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者,必須在買賣案件辦理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簽定租賃契約書後,或委託代銷契約屆滿或終止三十日內,向主管機關申報登錄。違反申報登錄土地及建物成交案件實際資訊義務,將處新台幣三至十五萬元罰鍰。

簡太郎表示,不動產買賣成交案件,應由買方申報,若買方委託地政士申請所有權移轉登記,或雖未委託地政士辦理登記,但有委由不動產經紀業居間或代理成交的,則由地政士或不動產經紀業者申報,買方不必申報。

簡太郎說明申報時效表示,如果買方自行申報,地政事務所發現超過三十天未申報,將主動通知民眾,有十五天寬限期;至於地政士或業者屬專業人士,不能說不知道,所以沒有寬限期。

至於該如何控管申報不實的情況?地政司長蕭輔導強調,地政司將定期抽查,一年至少抽查五%以上的案件。若有民眾檢舉虛報,或發現與市場交易價格落差太大,也會主動抽查,申報不實者將被處三至十五萬元罰鍰,可連續罰。

簡太郎表示,不動產實價登錄八月一日上路後,預計十月就可查詢相關成交案件資訊,屆時將可促進不動產交易資訊透明化,減少雙方的交易成本、降低糾紛,並避免不動產價格出現哄抬現象。在此之前,內政部現有發布房地產交易價格簡訊及部分房仲業者提供的成交資訊,會持續提供查詢。




《主筆室》實價登錄又改7月上路,你弄懂了沒?

回應(0) 人氣(116) 收藏(0)2012/06/27 08:59

精實新聞 2012-06-27 08:59:13 記者 林詩茵 報導

原本一度打算延後至9月的不動產實價登錄,近期傳出,最後可能還是會如期在7月上路,現在就等行政院長陳沖正式核定。由於市場普遍預料,不動產實價登錄是不動產實價課稅的第一步,待交易價格透明化,且土地公告現值也慢慢接近市價後,不動產實價課稅之目的就可以實現。那麼,7月要上路的不動產實價登錄究竟是什麼?怎麼做?你弄懂沒?
 
【法源依據-地政三法】

實價登錄制度去(2011)年12月13日立法院三讀通過修正地政三法相關條文後,正式將實價申報登錄制度納入法規中,包括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地政士法、平均地權條例。平均地權條例中,要求交易當事人申報登錄成交價;而民間習慣不動產買賣多委由不動產經紀業及地政士辦理相關事宜,所以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及地政士法也同步修正,以協助民眾全面申報登錄成交案件資訊。

 

【如何登錄?】

1.申報登錄時機:買方、地政士或不動產經紀業者應於買賣案件辦完所有權移轉登記30日內,向主管機關申報登錄土地及建物成交案件實際資訊。
2.相關處罰規定:違反申報登錄土地及建物成交案件實際資訊義務,將處以315萬元罰鍰。
而登錄條件為有買賣價金支付的對價關係才需申報「實價」,若非屬買賣案件,如贈與就不需要申報。

【由誰申報登錄?】

地政三法均有實價申報登錄的規定,為避免重覆申報登錄,買賣案件委託地政士申請登記者,應由地政士申報登錄。買賣案件委由不動產經紀業(房仲業)居間或代理成交,除依前述規定委託地政士申請登記者外,應由不動產經紀業申報登錄。
但若買賣案件未有房仲業經手,也無委託地政士代辦過戶,則由買方負責申報即可,賣方無申報義務。

【房屋和土地要分開申報?】

如房地產買賣有就土地及建物分別議定成交價,則須分開申報;如房地合併交易(即未就土地及建物分別議定成交價),則合併申報一個成交價即可。

【實價登錄後的內容,會不會洩漏個人隱私?】

地政機關受理申報登錄的資訊,基於公示原則,經篩選整理後,在符合法律規範及保障當事人隱私前提下,會將不動產成交物件予以區段化、去識別化方式提供查詢。
區段化:指去除申報案件的詳細門牌、地號、建號,原則上以每50號為一個區間。舉例來說,若民眾登錄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1段25號資訊,則未來會以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1段150號供公開查詢。
若都市化程度較低地區,不適合採建物門牌號碼區間值填寫或無門牌者,則以顯著地標、地物區段化方式呈現,舉例而言,如屏東縣滿州鄉中山路滿州國小附近。
去識別化:不提供查詢買賣雙方的姓名、身分證字號、公司統編及聯絡方式等。

【所有登錄資訊都會全面公開?】

許多民眾關心,是否所有受理申報登錄的價格資訊,皆會對外公開?其實不會,地政機關受理申報登錄的資訊,會經篩選整理後,再經區段化、去識別化方式提供查詢,避開極端個案公開查詢,以提供大眾充分且適合的資訊,像有些超高的成交價,甚至可能是有心人士刻意炒作行情,就可能不予公開。

【預售屋也要申報嗎?】

是的,預售屋在代銷與業主的代銷契約屆滿或終止30天內,須向主管機關申報登錄成交案件實際資訊。所以,預售屋買賣也需申報,但整筆預售案只要由不動產代銷業者於委託代銷契約屆滿或終止30日內,一次申報即可。

【實價登錄後就會跟著實價課稅嗎?】

就目前內政部的說法,現階段推動實價登錄是為使資訊公開透明,減少炒作。未來是否走向實價課稅,屬財政部權責;而財政部已強調,在相關配套措施未完全建立、並完成立法前不會課稅,所以短期內將不會實價課稅。

【未來民眾可查詢多久前登錄的資料?】

主管機關受理權利人或地政士或不動產經紀業申報登錄不動產成交資訊後,民眾即可查詢上一季的資訊。至於當季的資訊,因需就申報資料內容進行篩選,確認申報資料的真實性及合理性,剔除過高或過低的交易行情,所以無法立即提供查詢。



全文網址: http://www.moneydj.com/KMDJ/News/NewsViewer.aspx?a={3d7d48c0-dc46-469b-93d1-13886f4c7265}#ixzz1yxncFFoN 
MoneyDJ 財經知識庫 


應由買方或賣方登錄?

買方有義務申報登錄。如果買賣物件是委託地政士辦理,應由地政士申報登錄;如委託不動產經紀業者代理成交,應由不動產經紀業者申報登錄。

是否所有的不動產移轉案件都要申報?

須申報的移轉物件主要是透過買賣,產生價金支付的對價關係才需申報「實價」,例如贈與雖有移轉,但不需申報。

申報不實或逾期申報有無處罰?

登錄不實、逾期未申報,經通知買方限期(通常為15天)改正而未改正者,按次處3到15萬元罰鍰,至改正為止。

若是委託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辦理,不需經過限期改正,直接處罰3到15萬元,至改正為止。

該去哪裡登錄?

可否直接在網站上登錄?

可至各地政事務所登記,或透過不動產成交案件實際資訊申報登錄系統網站http://clir.land.moi.gov.tw/cap),以自然人憑證(一般民眾)或工商憑證(地政士、不動產經紀業者)登錄。

需登錄項目包括哪些?

包括交易標的、價格資訊及標的資訊。交易標的,包括登記收件年字號、建物門牌、不動產標示、交易筆棟數等。

價格資訊為房地交易總價、土地交易總價、建物交易總價、車位個數、車位總價等。

標的資訊是土地移轉面積、建物移轉面積、使用分區或編定、建物現況格局等。

未來會如何公布登錄資訊?

公部門將針對所有登錄資訊進行篩選,剔除價格異常過高及過低的資訊,再以區段化(50號為一個區間)、去識別化方式,公開放在公部門網站讓民眾查詢。

(整理:記者徐義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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