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9-21
〔記者李靚慧/台北報導〕高雄銀行爆發員工舞弊案,該行在進行定期內部稽查時發現,台中分行一名行員,利用負責房貸授信職務之便,以親戚名下的不動產,辦理三筆房貸授信案件,冒貸了6000萬元,其中第一筆甚至發生在2008年,高雄銀行昨日緊急將該員工名下戶頭全數查封,並將案件移送檢調偵辦,由於該行投保了員工不忠實險,實際損失金額,還有待保險公司進行評估。
據了解,該員工主要負責房貸核貸業務,自2008年起,陸續以親戚、朋友的不動產,向銀行申請房屋貸款,據該行初步了解,這名員工可能是採取將房屋的坪數、單價灌水的方式,讓該不動產得以提高貸款總額,核貸後將貸出的款項轉至人頭帳戶中,最後由該行員自行將貸款領走。
高雄銀行主任秘書徐翠梅指出,由於昨日才在例行內控稽察時發現此案,目前仍在清查階段,該員工究竟是以何種方式連續三次冒貸成功,還有待進一步釐清。
但令人訝異的是,這名員工的層級僅是「專員」,為何能夠一手掌控核貸的各項流程?將該蓋的大小章全數蓋齊?根據一般銀行的房貸放款實務,民眾申貸之後,銀行須派員進行鑑價、鑑價後還需評估申貸者的還款能力,決定給予的放款成數與金額,在許多大型銀行,鑑價與放款評估是由不同的部門進行,而且也都有主管進行覆核;但有些銀行,則是由分行自行鑑價與放款。
徐翠梅坦言,依據分行原本的作業流程,必須由其他員工或主管進行覆核,可能是基於同事間的信任,在該有的覆核程序中發生疏漏,才會讓一個專員連續得手成功。
高雄銀行台中分行授信部的黃姓業務員,為彌補投資外匯虧損,從2006年起,連續6年偽造14名親友印章、身分證件、房產權狀,冒名向銀行申請不動產抵押或信用貸款達7450萬元,台中地院認為黃男利用職務之便和親友對他的信任,從事不法牟利,造成親友和銀行莫大損失,今天依違反《銀行法》、詐欺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
38歲的黃男一人隻手遮天詐財長達6年,直到3年前高雄總行發現黃男冒用家人名義申貸文件的簽名,與先前申貸資料不同,通知台中分行進行內部稽查,才揭發黃男長年冒用全家人名義詐貸的弊端。
事後黃坦承偷蓋襄理、副理印章,自行送件核貸,撥款至其預先以偽造雙證件冒名開設的14名親友帳戶,陸續盜領轉匯入他投資外匯的戶頭,對此,高雄銀行在案時坦承內部控管不當,之後已嚴格把關。(鄧玉瑩/台中報導)
高雄銀行爆發情節離譜的「飼老鼠咬布袋」弊端,高銀台中分行授信業務黃銓慶(38歲)8年前為彌補投資外匯虧損,連續6年偽造不知情的14名親友印章、身分證件、房產權狀,冒名向銀行申請不動產抵押或信用貸款。
離譜的是,黃銓慶還偷蓋襄理、副理印章,自行送件核貸,撥款至其預先以偽造雙證件冒名開設的14名親友帳戶,陸續盜領轉匯入他投資外匯的戶頭,6年來高銀所有徵信、稽核、管控措施全部失效,至2年前案發為止,竟讓黃男隻手遮天,共詐得8070萬元。
直到2年前高雄總行發現黃銓慶冒用家人名義申貸的文件,簽名和同一人先前申貸資料不同,通知台中分行進行內部稽查,才揭發黃男長年冒用全家人名義詐貸的弊端,台中地檢署今依詐欺及違反《銀行法》背信等罪將黃男起訴。(鄧玉瑩/台中報導)
內控亮紅燈 2銀遭罰500萬
【廖珮君╱台北報導】渣打銀和高雄銀內控亮紅燈,出現行員挪用客戶資金和偽冒貸款,昨2家銀行全遭金管會重罰500萬元,並命銀行解除該行員職務。其中渣打銀行員利用信用卡作業流程漏洞,挪用客戶資金更是首見。
據金管會調查,渣打銀1名負責會計帳務調整的經辦,在2007年7月開始,利用信用卡作業流程的漏洞,挪用渣打銀信用卡客戶多繳的信用卡錢,並偽造匯款指示書,將200多萬元匯至自己戶頭。
首見挪用客戶資金
該經辦挪用了5年後,在去年4月該經辦的職務代理人發現並舉發,渣打銀去年5月才通報金管會,但渣打銀卻不主動積極調查、且5年內都沒發現此漏洞,金管會認為渣打銀檢討內控能力不足,重罰渣打銀500萬元且命解除該行員職務。
這也是渣打銀去年爆發集體信用貸款行員,涉嫌偽冒客戶資料,卻也不積極配合調查的第2案例,且行員利用信用卡作業流程漏洞,挪用客戶資金更是首見。
高雄銀方面,則是1名行員利用親屬名義,偽冒貸款,且高雄銀在去年就有內控疏失,去年已被罰300萬,這次屬「二罪」,金管會認為未落實內控,金管會提高罰緩到500萬元,並命解除該行員職務。
據金管會調查,高雄銀1名行員在2006年7月開始,偽造4位親屬名義,向高雄銀偽貸了信用貸款和不動產貸款,共偽貸8100多萬元,而高雄銀在去年9月查核時才發現,金管會認為內控有缺失,罰500萬元。
渣打爆員工集體偽貸 挨罰6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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渣打銀行爆發高達83名員工涉及信用貸款案件疏失,金管會銀行局昨天重罰渣打600萬元,並要求渣打銀行高階主管負責,83名涉案員工大部分已離職。 另外,金管會還決定,即日起到今年底止,渣打銀行不得接受民眾用「傳真方式」申辦信貸,而且渣打銀行新核准的信貸案件數量要比去年同期減少5成。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邱淑貞說,金管會接獲檢舉,指稱渣打銀行辦理信用貸款業務有嚴重疏失。金管會調查發現,渣打83名信貸業務員中,有36名員工涉案較嚴重,他們經手處理的案件涉及偽造客戶申貸資料;其餘員工則涉及受理代辦公司轉來有問題的申請案件,或者未確實進行對保流程以及相關徵審作業流程。 邱淑貞表示,由於渣打信貸部門員工涉及諸多內控疏失,依照銀行法規定,金管會決議處罰渣打600萬元罰鍰,同時針對渣打銀行信用貸款業務採取「限制性措施」,包括即日起到今年底不得透過「傳真」方式受理信貸申請。 邱淑貞表示,銀行局最近5年未發現一家銀行有這麼多員工涉及內控疏失案;渣打銀行涉案情節較重的部分員工,已直接被解雇,部分員工則接受處分後主動離職。 金管會並要求渣打銀行高階主管要負責,負責渣打消費金融業務的一名外籍副總經理日前離職。 【記者薛翔之/台北報導】渣打銀行因員工集體涉及偽貸,遭金管會重罰,渣打銀行發言系統昨天回應:一,尊重主管機關裁決;二,渣打銀行對此案非常重視,也已經採取必要措施。 【2012/08/21 聯合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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