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打三星 陪審團vs.複雜專利

美國加州陪審團24日判決三星侵害蘋果技術專利,須賠償逾10億美元,但法律專家認為,科技專利案牽涉範圍廣,來自各行各業的陪審團並不都有專業背景,能否應付此類複雜訴訟仍有待商榷。

此次的9人陪審團中,年紀最小的才24歲,愛穿印有樂團名稱的T恤出庭,24日這名陪審員是選穿披頭四(Beatles)T恤;年齡最大的則是1名67歲退休工程師,他扮演領班角色,率陪審團一致做出三星敗訴裁決。

其他陪審員還有家庭主婦、腳踏車店經理、美國海軍退伍軍人等,來自加州矽谷的各行各業。

近年來,美國越來越多專利訴訟案由陪審團裁決,由於專利爭議通常具高度複雜性與技術性,部分法律專家質疑,一般老百姓是否應該參與審酌。

此次蘋果對三星案的陪審團,審酌過程的挑戰性又高於過去案件。20頁的判決書,洋洋灑灑列了數百個問題,遠比美國的報稅單還複雜;與此案相關的電子產品多達20多種,另外得解讀12項專利,還需閱讀法官教他們如何判決、厚厚109頁的指南。

加州大學哈斯汀法學院(Hastings Law School)智慧財產權專家費德曼(Robin Feldman)在此案宣判前表示:「陪審員沒辦法處理這宗案件。陪審團指南有100多頁,我不會給法律系學生這麼重的閱讀分量,他們不可能消化。」

陪審員經過不到3天審酌做出判決,也遠比專家所想的速度還要快。

擔任陪審團主席的67歲工程師霍根(Velvin Hogan)在判決隔天告訴「聖荷西信使新聞」(San JoseMercury News):「陪審團有條不紊,我們不是隨便看看,我們非常認真。」

自己沒有蘋果產品的霍根表示,第一項任務是判定蘋果的專利有無效力。因為自己也有取得專利的經驗,霍根在第一天審酌的晚上看電視時,靈光一現地得到啟示。他回想說:「當時我在想這些專利,想說:『如果這是我的專利,我能捍衛它嗎?』當我回答是,我看事情的方法也有了改變。」

雖然陪審員都保證會公平權衡證據,陪審團顧問布利克曼(Ellen Brickman)說,因為某些原因,三星一開始就居於劣勢。第一,蘋果總部距法庭僅16公里,陪審團有先入為主的觀念,而三星又是在這種經濟困頓時刻,對抗本國企業的外國公司。

她說,許多美國人終究認為,蘋果與最近過世的公司創辦人賈伯斯是傳奇創新者,「提到電腦時,蘋果改變了世界;提到手機時,蘋果改變了世界」。

【2012/08/27 中央社】



全文網址: 蘋果打三星 陪審團vs.複雜專利 | 蘋果三星專利戰 | 全球觀察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WORLD/WORS1/7323122.shtml#ixzz24owgyHC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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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看法…/非蘋陣營受累 三星沒全輸

 

〔編譯楊芙宜/綜合報導〕蘋果擊敗三星贏得美國專利訴訟,確認蘋果在智慧手機領域的創新角色,直接衝擊採用Google的Android作業系統非蘋果陣營,包括三星在內,並施壓宏達電(hTC)、樂金(LG)等智慧手機廠商恐需更改與iPhone類似的設計。然而三星並非全輸,得以藉此進一步鞏固其全球智慧手機市佔率的領先地位。

波士頓顧問公司揚基集團(Yankee)分析師Carl Howe指出,這是蘋果的大勝,有利於創新,它代表如果你現在創造某樣東西,其他人無法直接拿走採用,「從競爭的觀點來看,這項裁決認為你必須創造屬於自己的東西,抄襲是不對的。」

儘管Google公司對此項判決沒有立即回應,但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CNN指出,Google恐將被迫調整Android介面。由於三星無法證明蘋果的專利無效,蘋果可能會繼續控告採用Android系統的智慧手機廠商,首當其衝的是該陣營最大廠商三星。

其他非蘋陣營廠商如宏達電、樂金、摩托羅拉、索尼等也都面臨必須被迫改變類似蘋果產品的設計。Google競爭者微軟(Microsoft)則可能是贏家,因為其他智慧手機廠商可能尋求採用Android之外的作業系統,讓微軟的智慧手機作業軟體得利。

芝加哥McAndrews, Held & Malloy律師事務所智慧財產權專家卡拉尼(Christopher Carani)認為,此裁決將促使未來手持行動設備在「設計」上大為創新,「必須創造與眾不同的視覺體驗,這對消費者相當有利。」

然而,英國衛報專欄作家持相反意見,認為這將強化蘋果在智慧手機與平板電腦產業的主導地位,一旦利用失控的專利訴訟打壓採用Android系統的對手,將阻礙市場競爭。

另外,三星已開始強化它在智慧手機市佔率領先的地位。三星在四月至六月當季銷售五千萬支智慧手機,幾乎為蘋果iPhone銷售量的二倍。儘管美國判決三星必須賠償蘋果十.五億美元,僅佔三星年度營收極小比例、約一.五%。

韓國投資與證券(Korea Investment & Securities)分析師Seo Won-seok指出,從一年前蘋果、三星專利訴訟大戰開始,三星在新產品的設計上已經有些改變,在此裁決出爐後,三星將會進一步做更多改變,只要稍微提高產品售價,就足以支付專利相關費用。

路透分析,三星技能定位在於「快速執行者」,能夠快速回應其他的創新;因此,即便日後禁售令發布,預期三星可很快推出經扭轉修改、沒有專利侵權的手持行動設備。

 

蘋果勝訴 三星夢碎!《衛報》:專利戰火緜延損市場競爭與發展

 

图片说明

蘋果(AAPL-US)在世紀專利大戰中,取得勝利。然而,英國《衛報》Dan Gillmor 卻憂心忡忡指出,此舉恐進一步加強蘋果在智慧型手機與平板電腦產業的主導地位,並利用失控的專利訴訟打壓對手,阻礙市場競爭。

三星(005930-KR)在這場備受矚目的官司中輸了,它也必定會提起上訴,但三星和其他廠商卻有可能因此遭禁售,而蘋果也將藉此建立空前的壟斷地位。倘若如此,原本實力雄厚的蘋果將獲得更多優勢,競爭的意義便消失。

這場專利戰相當複雜,說明長達百餘頁,但陪審團卻只用了兩天就做出裁決,這似乎透露著陪審員們早已心有所屬。他們駁回三星針對蘋果提起的反控,並要求三星賠償 10.51 億美元予蘋果。

然而儘管有很多證據顯示,當蘋果推出第一代 iPhone 時,其他廠商也已想到其中的多項創新,但因為蘋果濫用了失控的專利制度,在這場全球大戰中打壓 Google(GOOG-US)Android 系統,而該系統被三星等多家廠商採用。

在美國陪審團作出裁決前一天,韓國法院就類似案件做出判決,認為雙方都侵犯了彼此的專利,並責令在韓國禁售涉案產品,不過,這些產品多數為舊款手機。

Gillmor 澄清他並非是三星產品迷,他也同意三星的行為存在一些道德問題,也確實模仿了 iPhone 的許多功能,但是,就像蘋果創辦人賈伯斯引用畢卡索說過的話:優秀的藝術家複製,偉大的藝術家剽竊。

Gillmor 指近幾年他對蘋果的崇拜漸消退,批評它現在四處恃強凌弱,將未來的運算和通訊技術,鎖在它的智慧手機與平板電腦中。

賈伯斯生前提到要對 Android 設備製造商發動 「熱核戰爭」 ,倘若蘋果成功,結局只有兩個,所有 Android 廠商都要向蘋果支付專利費,或者是蘋果透過贏得全球多場訴訟戰取得高額賠償金,迫使對手將之反應到產品售價上,從而失去價格競爭力。屆時,蘋果在智慧手機與平板電腦產業將取得壓倒性主導優勢,這樣的景象實堪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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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大戰// 美判三星 賠蘋果315億


蘋果贏得美國專利訴訟,三星被判侵犯6項蘋果專利、需支付超過10.5億美元的損害賠償。圖為首爾一家商店展示蘋果與三星手機的海報。(歐新社)

美認定侵犯6專利 三星要上訴

〔編譯楊芙宜/綜合報導〕蘋果與三星的世紀專利大戰,繼南韓首爾法院二十三日裁決後,美國加州聯邦法院初審結果二十四日出爐,陪審團認定三星侵犯蘋果六項行動裝置專利權,必須賠償蘋果超過十.五億美元(約三一五億台幣)。三星隨後表示,將提起上訴,要求推翻這項判決。

儘管上述損害賠償金不到蘋果公司要求二十五億美元的一半,但遠高出三星預估,且仍為史上智慧財產權最高賠償金之一。由於陪審團認定,三星在多項專利當中為故意侵權,法官仍有權力裁罰高達三倍的賠償金。

二○○一年四月起,蘋果對三星提起專利侵權訴訟,三星則提起反訴。據彭博資訊數據,兩家公司為爭奪規模達二一九一億美元的智慧手機市場,在全球四大洲掀起國際專利訴訟大戰,涵蓋英國、澳洲、德國、南韓等約十國共有超過三十起官司進行當中。

蘋果、三星訴訟 全球超過30件

美國聯邦陪審團經過兩天半二十二小時的討論,針對蘋果與三星提出的六百多項問題進行回應。蘋果指控三星侵犯其四項設計、三項軟體的專利權,提出二十五億至二十七.五億美元的損害賠償。三星則指控蘋果侵犯其五項專利,要求最高四.二一八億美元專利權損害賠償。

陪審團裁定,蘋果主張含外觀包裝(trade dress)在內的七項專利有效;除了iPad平板電腦外型設計的一項專利外,三星侵犯蘋果其他六項專利,其中,包括三項涵蓋智慧手機iPhone外型與螢幕圖示的專利。

在三星反訴蘋果一案,陪審團裁定,三星專利有效,但蘋果並未侵犯三星所主張的五項專利中任何一項,故不需賠償。

就此,三星回應表示,「對美國消費者來說,這項裁決不應視為蘋果的勝利,而是美國消費者的損失。」並認為專利法被操縱,使蘋果得以壟斷矩形圓角外觀,以及三星與其他公司每天都在改進的技術。

蘋果則聲明表示歡迎這項裁決,對陪審團付出努力、傾聽蘋果的故事表示感謝,「本案審理期間許多證據顯示,三星抄襲蘋果產品的嚴重程度超乎我們原來想像,蘋果與三星間訴訟不僅攸關專利與金錢,更攸關價值。」

蘋果提三星禁售令 美擬920開庭

週五蘋果並向法院提出禁售三星相關產品的初步禁制令動議。法官高蘭蕙諭令,蘋果八月二十九日前提出禁制令要求,包括詳細數據與判決結果適用哪些三星產品,三星有兩週時間研擬回應。但三星律師要求延長時間準備後獲准,法官擬定九月二十日開庭審理。

美國聯邦陪審團共有九人,由七男二女組成,年紀介於二十出頭至六十多歲,其中五人在五十歲以上,僅一人具專利相關經驗。儘管陪審團職業沒有太多科技行家,但過半具有科技相關背景,包括四人任職英特爾、AT&T電信等科技公司、一人任職硬碟機公司,其中兩人為工程師。

有趣的是,陪審員僅一人有蘋果手機,兩人持有三星一般手機,但沒有人持三星智慧手機。樂金(LG)手機最受陪審團青睞,有三人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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