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三星專利戰:除了律師沒有贏家

鉅亨網新聞中心 (來源:北美新浪) 2012-08-28  08:00 

沈秋莎

[ 這也實肥了訴訟專利律師的腰包,而為了幫助法官們和陪審團理解技術和晦澀難解的法律規則,訴訟律師們要向這些公司收取人均高達每小時1200美元的費用 ]美國當地時間8月21日,經過三周、長達50個小時的激烈辯論後,蘋果和三星的專利訴訟案結束了庭審,開始等待在加利福尼亞州聖何塞的聯邦法庭9位陪審員的最終裁決。

3天后的8月24日,在加州聖何塞地區法院,陪審團做出裁決。三星應當向蘋果賠償超過10億美元,而蘋果並未侵犯三星的專利權,為這起訴訟案階段性地畫上句號。

陪審團認為,蘋果列出的所有三星品都侵犯了蘋果某一項或另一項專利,三星應當向蘋果賠償10.5億美元。不過並不是每一款三星品都侵犯了蘋果列出的所有專利。

而據《第一財經日報》記者了解,這場專利戰最終更可能是“除了律師,沒有贏家”的結局,目前,三星已表示,將向地區法院提出裁後動議,以推翻這一結果,若失敗,將提起上訴。而這兩家公司巨額的官司費用,最終可能轉嫁給消費者,導致手機價格上漲。

“扯皮”拉鋸戰

起初,這場混戰圍繞專利權展開,蘋果指控三星抄襲其iPhone和iPad的專利設計特徵,比如,長方形的形狀和iPad的圓形邊緣,以及iPhone用戶試圖滾動到列表或網頁底部以外時的彈回效果等。

蘋果向三星索賠25億美元。而三星則否認蘋果指控,反咬蘋果,認為其涉嫌侵犯三星5項專利,要求賠償5.19億美元。

為了力證三星侵權,蘋果當庭提交了一份2010年的三星內部檔案,三星手機的用戶界面和iPhone在檔案中進行了詳細對比。

與此同時,蘋果更是挖出了三星一名經理的電子郵件作為呈堂證供。郵件中,該經理向其同事傳達了來自於谷歌的聲音,稱三星的手機“過於類似蘋果”品。

蘋果律師麥克爾希尼(Harold McElhinny)則指出,在2010年1月的一場三星與谷歌高管的會議上,當時谷歌讓三星停止模仿iPad,而三星高管卻置若罔聞,繼續抄襲之路。

蘋果認為,三星僅用了三個月的時間就複製了蘋果花了5年時間才研發出的 iPhone獨有的賣點。蘋果還指出,三星模仿蘋果外觀,以至於淆亂視聽,讓消費者在購買時生困惑。

但三星律師查爾斯·維爾霍文(Charles Verhoeven)則反駁稱,蘋果沒有證據顯示消費者在購買時無法辨別三星和蘋果品。蘋果沒有專注於市場競爭,而寄希望於在法庭上獲得競爭優勢。他認為三星從競爭對手那裏獲取靈感沒有錯。

對於三星僅用了三個月的時間就複製了蘋果花了5年時間才研發出來的iPhone獨有的賣點這種說法,維爾霍文駁斥道,蘋果認為只有他們才能開發圓角矩形、大尺寸屏幕的設備,這種想法非常可笑。韓國企業也雇佣了大量的設計師並且在品的創新研發上的花費多達數十億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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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訴訟傷害止於手機!三星、蘋果都不想傷到供應關係

 

三星 (Samsung)(005930-KR) 與蘋果 (Apple)(AAPL-US) 的激烈專利侵權訴訟戰,在上周五 (24 日) 美國法院宣判三星敗訴後,對後者衝擊還在醞釀當中。不過《路透社》指出,這不太可能傷害到雙方另一層夥伴關係,亦即三星是蘋果 iPhone 手機及 iPad 平板電腦所使用晶片的唯一供應商。

報導稱,三星在法庭挫敗後,公司內部於周日 (26 日) 上午召開的緊急會議,是由公司副會長崔志成及行動部門主管申宗均主持,而非由前半導體事業部社長、現任公司執行長的權五鉉主導。

三星釋出的清楚訊息是:公司內部手機業務及零件業務之間的嚴格防火牆,依舊維持不變。一名出席會議的三星主管也證實,公司的供應鏈合約將與專利訴訟議題區隔,接下來不會有改變。

專家及分析師指出,三星與蘋果間的共生業務關係太重要了,兩方都不想冒這個險。KDB 大宇證券駐首爾分析師 James Song 表示,三星是蘋果 iPhone 及 iPad 處理器晶片的唯一供應商,少了三星,蘋果沒辦法生產這些產品。

但智慧財產權專家 Florian Mueller 認為,蘋果不會笨到可能讓自己失去三星零件供應合約。他們與三星的協議,應該會確保對方無其他選擇,只能符合蘋果要求並繼續供應。

此外,三星如果不守合約,也可能會失去其他客戶的信任。另一方面,蘋果早在 2 年前便開始對三星提告,他們早有充裕時間來為三星可能毀約作準備。

大宇分析師 Song 補充,三星自己也在擴大零件客群,以降低對蘋果的依賴,例如新加入高通 (Qualcomm)(QCOM-US) 等客戶。長期來看,這對三星是好的策略,因為蘋果零件的毛利通常不高,原因是他們有很大的議價空間。

根據摩根士丹利 (Morgan Stanley) 最近估計,三星零件部門營收明年或可達 130 億美元,創造 22 億美元的營業利益,相當於集團預估明年總營利的近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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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戰慘輸蘋果 三星策略究竟錯在哪裡?

 

三星 (Samsung)(005930-KR) 與蘋果 (Apple)(AAPL-US) 間的歷史性行動設備專利權訴訟大戰,在上周五 (24 日) 美國加州法院判定三星敗訴後,終於有了結論。而究竟三星的戰略為何失效?蘋果又為何堅持告贏也是其零件供應商的三星?

時間回到 2010 年 8 月。當時三星的 Galaxy S 旗艦智慧手機剛推出幾個月,蘋果派了律師團飛到南韓。因為蘋果已故前執行長賈伯斯 (Steve Jobs) 早在那年夏天稍早的一場會議上,明白告訴三星高層,他認為搭載 Google (GOOG-US) Android 作業系統的 Galaxy S 非法抄襲蘋果智慧手機 iPhone。

不過,由於三星是蘋果主要零件供應商之一,因此最有可能的選項是雙方試圖達成和解。但知情人士對《路透社》透露,當時蘋果律師與三星會議並不順利,三星律師對於被控抄襲感到憤怒,隨後擺出一系列他們擁有的專利權,反控蘋果未經授權使用。

報導指出,這場會議暴露了兩家公司爭論的基礎,並為之後雙方綿延數國的激烈侵權訴訟廝殺定調,一直延伸到上周五的判決結果。

絕大多數專利權爭訟,通常會在審判開始前和解,尤其當雙方是對手企業。但在蘋果及三星這回案例,之所以和解破局,一方面因為賭注實在太高,另方面因為兩造基本上對於這場專利訴訟戰的看法大不相同。

知情人士表示,三星方面相信,他們用來指控蘋果侵權的無線電訊專利,立場夠強且相當有價值,可以抗衡蘋果對三星提出的任何侵權指控。此外,三星也不相信蘋果可以或應該在聲稱的設計元素方面,得到專利權保護,包括彎角造型或手機正面的平坦表面等。

殊不知蘋果方面,是將產品特色及設計的專利權,擺在智慧財產權食物鏈上非常高的位置。而且,展現這部分專利權的有效性,對於蘋果在對抗 Android 陣營的廣大戰場上,非常重要。

如今,根據法院證詞、呈堂證據及數名知情人士訪談透露,蘋果與三星間的歧異爭端未曾接近和解。而三星律師更是錯估情勢,把論點放在蘋果勝訴恐傷害市場競爭,結果顯然陪審團更支持蘋果捍衛自身創新的訴求。對他們而言,兩方論述勢力根本差遠了。

除非三星最後上訴成功、推翻論據,否則蘋果現在清楚掌握了一個判決:他們看重自身智慧財產權的程度,不再只是一個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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