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焜耀:對得起兄弟 對不起股東

2012/10/12 14:24

【文/吳智基】

 

友達的反托拉斯案,因李焜耀的堅持,把公司的財務及資源和美國司法對賭,換來的卻是五億美元罰金與老戰友的牢獄之災。這個結局,李焜耀雖說是為了不忍老戰友,然而最苦的是相信李焜耀的小股東們,全部慘賠。

 

 

409期《財訊雙週刊》

今年的九月十一日,是李焜耀的六十歲生日,但這個生日,他過得很低調,也很忐忑不安。因為,十天之後的九月二十一日,友達面對美國司法部以《反托拉斯法》起訴、經陪審團宣告有罪的案件,被加州聯邦地方法院正式裁罰,友達被處以五億美元罰金,兩位左右手陳炫彬及熊暉則各判三年徒刑。

 

這個判決,比起其他沒有進入判決、早就自行認罪的公司,例如奇美電、南韓樂金面板等,罰款金額高出一倍多,也成為美國反壟斷判決中,單一企業最高罰款的案例。

 

這已不是李焜耀人生的第一次挫敗,其實,最近幾年,李焜耀的明基友達集團,可以說是衰事不斷,從明基併購西門子手機事業部,賠了近三百億元,讓明基從此成為雞蛋水餃股,再到明基內線交易案,折損當年的財務長游克用,還讓他在看守所裡被羈押了五十多天。

 

更令人惋惜的是,最近一年內,集團內的投資大將陳榮宏、品牌高手王文燦,竟然又因為從事飛行傘及騎腳踏車等戶外活動而意外身亡,接連而來的不幸,對李焜耀來說,宛如是連續的重擊。

 

成也性格 敗也性格! 一路踩油門 沒人拉得住

 

圖/財訊雙週刊提供

如今,考驗一個比一個更大。因他堅持而告上法院、要為團隊爭清白的面板反托拉斯案,努力兩年後,換來的仍是一個比同業更差的結果──集團中最重要的幹部陳炫彬、熊暉與陳來助等人,都因而被迫滯留在美兩年,終獲宣判後,陳炫彬與熊暉還得面臨三年的牢獄之災。

 

這個結局,不僅李焜耀無法置信,股東也都很難接受。其實,這兩年多來,最苦的就是相信李焜耀的股東,佳世達的股價跌到七元以下,友達也在十元面額浮浮沉沉,明基友達的市值僅剩不到一千億元,與過去高峰時超過五千億元相較,縮水超過八成,讓過去看好李焜耀的股東全部慘賠。

 

李焜耀的成與敗,其實都來自他的個性。他有浪漫的情懷,對內,他執著細節,廠區內的樹木該怎麼種都親自參與、帶著大夥上山下海、騎腳踏車環島,還經常自掏腰包買書送給大家;對外,他關心台灣社會與土地,下田插秧、贊助老農、關心深山原住民、教導偏鄉媽媽電腦課程。

 

這種充滿理想色彩的性格,有別於台灣大部分以代工形態為主的企業CEO,也使他對發展品牌有特別的執著,加上他敢衝、敢賭,從不服輸的拚勁,也表現在他的事業布局永遠都比別人早一步。例如,一九九三年他就率先投入手機研發,九六年投資面板廠,○一年更自創BenQ品牌與老東家宏碁叫陣。在資訊產業景氣大好的階段,這些投資也都搭著順風車,曾經讓他風光一時。

 

但是,當資訊產業步入成熟期,一路踩油門的李焜耀,開始面臨一連串的考驗。仔細觀察李焜耀的真正問題,就是缺乏對現實的關照,執行力大幅落後他的理想與使命。

 

併購失利的教訓! 太習慣成功 警覺性不足

 

例如,明基切入手機產業時,比當時南韓三星晚一點,相較於三星決定做手機,先在美國進行大規模的市場調查,做出厚厚幾大本的消費者研究報告;但明基當時做手機,與台灣大部分企業一樣,只著重在手機功能等工程問題,把重心放在如何量產手機的技術上。

 

然而,經營品牌重點在於了解市場及消費者,台灣大部分品牌都沒做到這一點,李焜耀雖然有企圖心做品牌,但對市場輕忽,並未真正接觸、了解消費者,成功機率當然低。

 

至於李焜耀對反托拉斯案的堅持,更可看出他的個性。不少人私下叫他「李大膽」,所謂「有四成把握就出手」的特質,即使明知情勢不可為,但仍要爭到底。

 

由於許多面板同業都已紛紛認罪,看著同業高階主管陸續赴美服刑,李焜耀多次在內部討論時強調,「其實那些認罪的廠商,也不是真的認為自己有罪。那麼既然沒罪,又為什麼要自願被關?友達就是要據理力爭!」

 

友達堅不認罪,而且與律師溝通的過程當中,李焜耀態度明確地強調,「寧願繳罰金,也不要主管白白受牢獄之災。我怎麼忍心讓他們去關?」大哥性格,讓他不願意見到老戰友受委屈,所以做了一個與其他業者完全不同的決定。

 

一位同業就說,「李焜耀決定打到法院,把公司的財務及資源都賭進去,損失可能更大,這個決定,對得起他的兄弟,但對不起廣大股東。」(全文詳見財訊雙週刊40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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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察站╱爭到清白! 友達非全盤皆輸

友達反托辣斯法案今日判決,不論罰金、刑期都創下最高,在美強勢的司法下,大部分的公司第一時間都無奈的低頭認罪協商,但友達卻堅持清白,勇敢堅持上訴,最後竟得到這樣的結果,在友達這件全球矚目的反托辣斯案中,美國司法與友達訴訟極具爭議,但友達的堅持仍換來兩名主管的清白,這在美國反托辣斯法案中,亦創下未來重要判例。

友達反托辣斯案進行了3年之久,而當其他日、韓、台廠同步在第一時間決定低頭認罪協商,繳錢了事,經理人都被判刑,包括前奇美電總經理何昭陽都已服刑完畢返國,僅友達堅持自己的清白繼續訴訟。在美國「順我者輕罰,逆我者重罰」的司法立場下,友達並不是全盤皆輸,今年3月份判決其他兩位經理人無罪還以清白,這在美強勢的司法中已是難能可貴。

先從美國的司法院訴狀曝光一事來看,根據法律事務所精通美法律的律師表示,美國司法部與聯邦法院的關係,類似於台灣的檢察官和法官的關係。雖然身為主管反托辣斯的機關,司法部起訴時,常會提出罰款要求,但對個人提出具體求刑則屬罕見。美國司法部有可能是藉此來給當事人壓力,促其儘速同意認罪協商,所以故意從重求刑。

其次,美有認罪協商(Plea Bargain)制度的設計目的,就是鼓勵犯罪嫌疑人認罪,以獲得較輕的罪責或免刑,藉此達到減輕司法負擔與降低訴訟資源浪費的目的。熟知美律師表示,在美國刑事訴訟中,有90%的案件都是以認罪協商結案。導致無罪的人為了避免纏訟,乾脆認罪了事。而美司法部會故意從重起訴求刑,威嚇被告認罪協商,以求大事化小。

認清了這個事實,以這一次友達的案子,若友達要再上訴,美聯邦法院維持原起訴與原審的原議較易,律師表示,只要援引原起訴書與判決書並表示支持即可。但若要推翻或大幅修正原議,則勢必拿出更有力的論據,才足以服人。

因此,友達認清了這個美司法這個設計運作,與不公平的事實,在其他人都認了,為何友達不認?這一次友達傾向不再上訴,未來將專注在經營上。

 

 

【2012/09/21 聯合晚報】


冷眼集╱官司認了? 重拾股東信心最重要

「只能認了!」,友達 (2409)涉及反托辣斯案件歷時多年最新判決出爐,除公司遭裁罰5億美元罰金外,集團兩高層陳炫彬與熊暉各被判處3年徒刑、罰款各20萬美元,儘管友達不排除繼續上訴,但近年來,明基友達集團走過併購西門子事件、背負面板反拖辣斯訴訟,及面板產業低迷、痛失集團重要人才等等打擊,儘管事出均有因,但長年虛耗不少資源與股東信心,恐怕是董事長李焜耀未來需繼續面對的難題。

明基友達集團逐漸擺脫併購西門子失利陰霾,但近2、3年來面板產業又面臨不景氣,友達面臨有史以來最大的虧損窘境,加上反托拉斯案紛擾,營運艱辛程度堪稱電子產業少見現象。

面對外部困窘的環境,李焜耀自身也身負多項挑戰,向來愛才惜才的他,近1、2年相繼痛失左右手,包括前康利投資總經理陳榮宏因飛行傘發生意外,明基副董事長王文燦也意外過世。

如今,因面板反托辣斯案,友達兩高層陳炫彬與熊暉恐都得面臨牢獄之災,其中陳炫彬自明基時代就一路跟著李焜耀,並一手建立友達光電王國,而熊暉從美歸國後持續負責集團面板事業,而後更扛起明基品牌代工分家後的佳世達業務,都是李焜耀身邊不可或缺大將。

雖李焜耀多次在內部會議時不斷強調「不忍讓下面的人去關!」,但面對判決,李焜耀表達不滿,高層主管家屬也無奈無言,只能選擇「認了!」。友達堅持捍衛自己清白,李焜耀曾說「老實人難做事」,道盡這段時間心境。友達今日股價因反托辣斯案有撥雲見日機會而上漲,整起訴送友達也仍有上訴機會,不過外界普遍認為,官司改判機會不大,李焜耀恐怕又得承受痛失集團人才壓力。

 

 

【2012/09/21 聯合晚報】



全文網址: 冷眼集╱官司認了? 重拾股東信心最重要 | 友達遭美國重罰 | 財經產業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FINANCE/FIN13/7378967.shtml#ixzz27AXEVy3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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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訴力爭? 友達陷兩難
2012/09/21 15:26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潘智義台北2012年 9月21日電)美國法院今天對友達 (2409) 操縱面板價格案重判,友達對判決不滿意,雖有意上訴,卻少見的說和律師討論後再決定。

美國加州北區聯邦地方法院今天針對友達光電涉及反托辣斯案宣判,課予5億美元罰金,分3年支付。友達副董事長陳炫彬、前副總經理熊暉判刑3年。

友達總經理彭(又又)浪今天在台灣證券交易所重大訊息記者會表示,美對友達反托辣斯案判決的適法性,仍有很大爭議,希望上訴法院審理時能做澄清。

他說,友達將為清白、事實做必要的陳述,透過法律途徑還公司與主管清白。

面對美司法部門指控,操縱面板價格,奇美電子 (3481) 、中華映管 (2475) 、瀚宇彩晶 (6116) 接受認罪協商,讓事件盡快落幕,避免影響公司營運,因此,繳交罰款,主管早已赴美服刑完畢返台。

不過,友達認為既然沒錯,官司就要打到底,只是今天法院宣判的結果,不但罰金高出 1倍多、主管刑期也多出 1倍多,友達的新聞稿也出現「有意上訴」。

當媒體追問,新聞稿所謂「有意上訴」的意涵,到底是要不要上訴時,彭(又又)浪遲疑了一會兒表示,將和律師討論後再做決定。

此時,原本圍繞著如何上訴議題的熱鬧記者會瞬間變得鴉雀無聲,但才沉默了幾秒,媒體記者就開始竊竊私語,指稱如果早認罪,不但不用繳交反托辣斯法實施以來,破紀錄的 5億美元罰金,錢少繳很多,主管被關也早就關回來了。

大成台灣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洪淑麗表示,友達案遭美判罰5億美元,與奇美電的2.2億美元相較,多出1倍以上;主管判刑3年又較其他面板廠14個月刑期多出1倍以上,美司法部門難免給人刻意懲罰友達的印象。

洪淑麗說,從美國對友達案的判決來看,為凸顯憲法保障人民的訴訟權,友達應該上訴,但站在企業經營的角度,友達也可能選擇接受繳交5億美元罰款。

她認為,友達既然針對美反托辣斯訴訟,事先在財報提列2.77億美元的損失,這次法院判決出來,再於第3季增提2.23億美元,不排除就讓虧損在第3季財報一次解決,第4季賺錢就好。

她分析,友達遭罰5億美元,陳炫彬、熊暉兩人各判刑3年為兩個案,上訴程序應個別提出,可以和友達的5億美元罰款案分開處理。

友達是否繳交5億美元罰款,她強調,可以考慮一下,但友達副董事長陳炫彬、前副總經理熊暉判刑3年,一定要上訴,3年刑期太長,不上訴就沒希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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