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爸」欠費?有象文化喊冤
- 2013-04-10
- 中國時報
- 蘇瑋璇/台北報導
台北市議員李慶鋒指民國一百、一○一年租借小巨蛋承辦多場國際級A咖藝人在台演唱會的「有象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三度拖欠上百萬元場地使用費,卻能拿下今年四場黃金檔期使用優先權,該公司負責人許維城父親是市政顧問許博允,議員痛批是「靠爸」關係;有象回應,都符合規定。
有象前年承辦鮑伯狄倫、小賈斯汀演唱會,場租分別為一七五萬元、一八九萬元,依規定應於活動後四十五天內繳,但有象拖欠不繳,與市府上法院召開調解庭,才分三次繳清。去年辦搖滾詩人史汀演唱會,同樣拖欠一○三萬元未繳,李慶鋒指出,他三月底調閱相關資料,四月二日,有象就立刻付清,擺明是賴皮,有壓力才繳錢。
議員質疑,如此廠商,竟還通過文化局檔期審議,拿下今年下半年四場次,其中二場有不同廠商競爭時段,但有象都勝出,質疑靠許博允享特權,要求政風處查察是否有不當關係介入。
小巨蛋營運管理中心主任吳俊佑說,有象的欠費紀錄均提送審議會,預計今年修改要點,將規定紀錄差的黑名單廠商先預繳全額場租後,才可進場,優良廠商則予以獎勵。
有象發聲明稿指出,成立七年來辦了四十場國際演出,申請程序都符合規定,是小巨蛋規則不完善,場地訂金被沒收,極力爭取也未獲妥善處理,雙方協調後均已繳清,沒有惡意積欠。
許博允說,小巨蛋的地是他祖父捐給市府的,理應免費使用,捐地還要被收錢太不公平。文化局回應,從沒聽過許家捐地的事,且任何廠商申請都須通過審議,不會有特權。
議員爆「有象」靠爸 特權欠小巨蛋使用費
議員李慶鋒開記者會踢爆有象文化公司,從2011年至今2年多在小巨蛋辦3場演唱會,都未依規定在活動辦完後,45天內繳納場地使用費,總計467萬元,都是拖欠被捷運公司追繳,還要上法院調解才繳,卻依然通過文化局檔期審議大賺門票收入。
李慶鋒質疑,文化局因有象負責人許維城的爸爸是市政顧問許博允,大開方便之門。要求審查小組下年度限制欠款廠商租用小巨蛋場地。
文化局表示,檔期審查標準是國際藝文展演優先,有象文化辦鮑伯狄倫,小賈斯汀,史汀演唱會都屬國際展演,可通過審議,與許博允沒關係。
北捷則稱有象在檔期審議前都繳清欠款,將著手修改規定,欠款廠商要支付滯納金。有象公關說,對租用規則有誤解才逾期繳,該繳的場地費用與利息全都繳了,並無特權。
有象文化曾舉辦史汀演唱會。資料照片
記者凌美雪/台北報導
在臉書上按「讚」,到底有沒有可能惹上官司?
新象創辦人許博允與女聲樂家之間,為「性騷」疑案互控的行動將再添一樁,而且,被告人將擴及網路上曾經在「聲援受害女音樂家,強烈譴責〝許博允仗勢猥褻性騷〞」臉書上按「讚」的網民。
10月22日,許博允在「聲援受害女音樂家,強烈譴責〝許博允仗勢猥褻性騷〞」臉書上PO文表示,「我是許博允,在此敬告,本人將於24小時之後將直接到警察局,對發起這個『公然侮辱』臉書的人,和所有按『讚』的參與者提出『公然侮辱』告訴及民事賠償。」
截至昨天為止,許博允本人並未真的為此提告,在該臉書上按「讚」的人數已超過7000人,還有人貼文表示,「我有個朋友是律師,今天詢問了她關於按“讚”會不會被告的事情,她說完全不會被告。」
不過,許博允認為,按刑法309條,「公然侮辱人者」就是違法,「臉書是『公然』,『猥褻性騷』當然是侮辱。」昨天人還在國外的許博允說,等他回國,一定會提告。
| 許博允性騷擾疑案爭議持續延燒,台北市議員王正德昨天於教育部門質詢表達力挺市交團長黃維明(後)的立場,還要求文化局長劉維公(前)要支持所屬單位的首長。(記者林相美攝) |
〔記者林相美/台北報導〕台北市政府顧問許博允性騷擾疑雲,北市交團長黃維明遭質疑偏袒許博允,台北市議員王正德昨天質詢時將此事定調為「內鬥」,還批評團員行為「莫名其妙」,「有本事跟人家出去,就不要喊唉!」續攤續出緋聞案「自己有沒有檢討」,兩人的事就去打官司,竟還鬧到市府。婦女團體聞訊痛批思想八股、錯誤示範。
黃維明上週大動作到議會發聲明,指責文化局只想推卸責任,找他當代罪羔羊,也重申團長沒有法律責任或義務管理外聘音樂家的私人生活,王正德昨天首先表達力挺黃維明的態度,強調他看過聲明,支持黃維明寫的內容,團長要處理一個團不容易,團員就是利用此事進行人事鬥爭。
王正德話鋒一轉對文化局長劉維公說,局長應力挺所屬單位的首長,而不是聽一面之詞,他還要求公務時間之外就不要續攤,續到半夜三點鐘續出緋聞,還找人開記者會「搞什麼啊!」他也質疑翁姓聲樂家「為何不依程序」,都是女性佔優勢,首長不是倒了楣,社會永遠同情女生是弱者,但很多男性也是弱者,根據他私下探聽,當天很愉快,不按程序卻先開記者會。
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紀惠容直斥「這是什麼論調」,身為議員竟有錯誤認知,整個台灣社會都需再教育,對性騷擾的定義也不清楚,不該由性騷擾當事人定義有沒有性騷擾,只要相對人覺得不舒服就是性騷擾,此事也與男女無關,好像女性就不能玩到半夜。
大直婦女暨家庭服務中心主任吳毓婷說,議員的說法是常見的「譴責被害人」迷思,沒想到連議員都有如此八股的思想,她強調,每個人都有身體自主權,別人不尊重是別人的問題,不是被害人的問題,被害人也有權利向相關單位申訴,她駁斥社會同情女性的說法,強調性騷擾與性別無關,若男性遭到性騷擾,她也不贊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