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爸」欠費?有象文化喊冤
台北市議員李慶鋒指民國一百、一○一年租借小巨蛋承辦多場國際級A咖藝人在台演唱會的「有象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三度拖欠上百萬元場地使用費,卻能拿下今年四場黃金檔期使用優先權,該公司負責人許維城父親是市政顧問許博允,議員痛批是「靠爸」關係;有象回應,都符合規定。
有象前年承辦鮑伯狄倫、小賈斯汀演唱會,場租分別為一七五萬元、一八九萬元,依規定應於活動後四十五天內繳,但有象拖欠不繳,與市府上法院召開調解庭,才分三次繳清。去年辦搖滾詩人史汀演唱會,同樣拖欠一○三萬元未繳,李慶鋒指出,他三月底調閱相關資料,四月二日,有象就立刻付清,擺明是賴皮,有壓力才繳錢。
議員質疑,如此廠商,竟還通過文化局檔期審議,拿下今年下半年四場次,其中二場有不同廠商競爭時段,但有象都勝出,質疑靠許博允享特權,要求政風處查察是否有不當關係介入。
小巨蛋營運管理中心主任吳俊佑說,有象的欠費紀錄均提送審議會,預計今年修改要點,將規定紀錄差的黑名單廠商先預繳全額場租後,才可進場,優良廠商則予以獎勵。
有象發聲明稿指出,成立七年來辦了四十場國際演出,申請程序都符合規定,是小巨蛋規則不完善,場地訂金被沒收,極力爭取也未獲妥善處理,雙方協調後均已繳清,沒有惡意積欠。
許博允說,小巨蛋的地是他祖父捐給市府的,理應免費使用,捐地還要被收錢太不公平。文化局回應,從沒聽過許家捐地的事,且任何廠商申請都須通過審議,不會有特權。
議員爆「有象」靠爸 特權欠小巨蛋使用費
議員李慶鋒開記者會踢爆有象文化公司,從2011年至今2年多在小巨蛋辦3場演唱會,都未依規定在活動辦完後,45天內繳納場地使用費,總計467萬元,都是拖欠被捷運公司追繳,還要上法院調解才繳,卻依然通過文化局檔期審議大賺門票收入。
李慶鋒質疑,文化局因有象負責人許維城的爸爸是市政顧問許博允,大開方便之門。要求審查小組下年度限制欠款廠商租用小巨蛋場地。
文化局表示,檔期審查標準是國際藝文展演優先,有象文化辦鮑伯狄倫,小賈斯汀,史汀演唱會都屬國際展演,可通過審議,與許博允沒關係。
北捷則稱有象在檔期審議前都繳清欠款,將著手修改規定,欠款廠商要支付滯納金。有象公關說,對租用規則有誤解才逾期繳,該繳的場地費用與利息全都繳了,並無特權。
記者凌美雪/台北報導
在臉書上按「讚」,到底有沒有可能惹上官司?
新象創辦人許博允與女聲樂家之間,為「性騷」疑案互控的行動將再添一樁,而且,被告人將擴及網路上曾經在「聲援受害女音樂家,強烈譴責〝許博允仗勢猥褻性騷〞」臉書上按「讚」的網民。
10月22日,許博允在「聲援受害女音樂家,強烈譴責〝許博允仗勢猥褻性騷〞」臉書上PO文表示,「我是許博允,在此敬告,本人將於24小時之後將直接到警察局,對發起這個『公然侮辱』臉書的人,和所有按『讚』的參與者提出『公然侮辱』告訴及民事賠償。」
截至昨天為止,許博允本人並未真的為此提告,在該臉書上按「讚」的人數已超過7000人,還有人貼文表示,「我有個朋友是律師,今天詢問了她關於按“讚”會不會被告的事情,她說完全不會被告。」
不過,許博允認為,按刑法309條,「公然侮辱人者」就是違法,「臉書是『公然』,『猥褻性騷』當然是侮辱。」昨天人還在國外的許博允說,等他回國,一定會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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