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一名男子假冒是知名錶店「精光堂」的執行董事,先打電話到專櫃痛罵女店員業績差,之後要求把價值115萬的15只名錶,拿到店外給他,一名楊姓店員不疑有他,把名牌鑽錶交給對方後,才知道受騙上當;業者控告男店員要求賠償,一審判免賠,不過高院法官認為,員工第一時間應該向總公司查證身分,認定有疏失,改判必須賠償115萬定讞。
和自家執行董事約在鐘錶櫃點外面,一口氣把15只總價值100多萬的名牌鑽錶交給對方,還讓董事簽收,過去曾在知名錶店當店員,楊先生怎麼也沒想到會因為這一次碰面,吃上官司。
遭騙錶店前店員楊先生:「對方說我就是執行董事,叫她(女店員)動作快一點,因為我們品牌手錶很多,她一個人忙不過來,她就請我上去幫忙一起拿。」
楊先生說,當時他是台北MOMO百貨1樓櫃點的店員,今年5月,另一位女店員突然接到電話,一名自稱自家公司執行董事的男子,劈頭就罵業績怎麼那麼差,還說要借最貴的手錶給媒體拍攝,女店員跟他報告,楊先生沒懷疑,就把錶借了出去,沒想到對方是冒牌貨,連人帶錶人間蒸發。
楊姓男子遭到公司要求全額賠償,他認為自己沒過失,雙方對簿公堂,高等法院二審認定,身為店員沒向公司查證,造成損失,判決楊姓男子應賠償115萬,全案定讞。
回到手錶專櫃,各大品牌款式全擺在展示櫃內,客人試戴買單全得經過店員,律師表示,員工有保管商品的義務,一旦失竊,也得負責;碰到狀況得格外小心,否則錢沒賺到,賠償賠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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