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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經代內稽內控 金管會盯

保經代公司在銀行保險的銷售通路責任大增,據了解,金管會保險局今(6)日起將大規模分批約談保經代公司負責人,了解其落實內稽內控情況,家數估達40家。

政大Cardif銀行保險研究發展中心昨天舉行「2012銀行保險趨勢與挑戰研討會」,該中心主任彭金隆提醒,金融消保法、個資法通過後,金管會對銀行保險通路的權責劃分出現新想法,即保險公司身為產品提供者,法律責任不變,過往被視為銷售通路的銀行,角色淡化為場地提供者,相較下,保經代公司被定位為「銷售通路」,法律責任大增。

保險局綜合監理組組長林耀東也說,國內保經代公司合計八百多家,保險局已要求一定規模以上公司必須建立內稽內控與法令遵循系統。

據了解,首波適用對象為年度營業額3億元以上公司,今年底前須完成內稽內控辦法建置,且須提交公司董事會通過;明年須開始進行為期1年的稽核計畫執行,103年4月須提交執行報告與會計師查核結果。

第2波適用對象為年營業額1億元以上公司,明年底前須完成內稽內控建置,稽核計畫執行與會計師查核等作業均較第1波晚1年。

國內目前營業額3億元以上保經代有40家,1億元以上有110家,保險局為強化監理、輔導保經代公司早日上軌道、落實內稽內控,今日起將分批約談公司負責人了解狀況。

相關政策動作成為經代業者關注焦點,昨天研討會上,某外銀旗下保經公司主管詢問,為建置內稽內控制度,需要稽核人員,該銀行很多同仁已取得台灣金融研訓院的銀行內稽內控人員資格,而保發中心也有關於內稽內控人員的30個小時訓練,這2家機構的稽核人員資格檢測,是否均適用於保經公司?

林耀東提醒,保經代稽核人員資格,保險局目前只認定1家,也就是「保發中心」,其他家的是否可被認定,必須要該單位來函,保險局才會進行下一步認定。

 


圖/經濟日報提供

 

【2012/12/06 經濟日報】



法規嚴、成本增 保經恐掀整併潮

保險局今起分批約談保經代業者,保經公會理事長李傳日告表示,法規趨嚴,保經公司承受的大型化與專業化壓力勝過保代公司,恐掀整併潮。

他並表示,保險局分批約談經代業者,但前天上午才發出通知,時間似乎太趕了。經代業者畢竟不是保險公司,「沒進過衙門,不知如何向官老爺解釋,何況還是頗為專業的內稽內控。」

據金管會統計,國內保險經紀人以公司組織型態執業者,今年11月較去年2月大減41家,個人執業則大增40名;相較下,保險代理人部分變動不大。

李傳日告說,保險代理人在法律上,為保險公司的延伸,一旦發生問題,有保險公司一起承擔責任;保險經紀人則代表保戶,所受壓力高於保代業者。

他說,保險局要求經代業者落實內稽內控,旨在保護消費者,立意良善,也有利保經公司大型化與專業化發展。

不過,保經公司今年起須繳保證金、責任保險保費、保證保險保費,明年還需幫業務員繳交二代健保補充保費、營業成本估增2% ,加上落實內稽內控成本,小型保經公司勢必更難生存。

他估計,保險經紀人以公司組織型態執業者,未來家數將繼續減少,而隨著公司經營成本增加,去公司化、改採個人方式執業以節省稅費者,可能持續增加。

【2012/12/06 經濟日報】



全文網址: 法規嚴、成本增 保經恐掀整併潮 | 金融要聞 | 財經產業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FINANCE/FIN4/7546886.shtml#ixzz2EEoj5Z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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