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債轉信貸 金管會促銀行努力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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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昨天表示,「卡債轉換機制」效果不彰,明年起,各銀行卡債轉成信貸的比率如未達「最低轉換比率」,金管會將祭出行政處分,希望督促銀行更「賣力」推動卡債轉換機制,減輕持卡人負擔。
金管會研擬中的「最低轉換比率」,指的是,各家銀行的信用卡循環信用餘額或人數的8%,至於以「金額」或「人數」做為計算基礎,由各銀行自行決定。 例如A銀行以「金額」為最低轉換比率的基準,循環信用餘額10億元,那麼在A銀行裡,至少應有8千萬元卡債轉換信貸。B銀行以「人數」做為計算基礎,若卡債族1千人,B銀行必須勸服80個以上的卡債族使用轉換機制。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張國銘說,卡債轉換機制推動兩年來,整體市場才轉了「上萬件」,轉換情況不普遍,金管會下周將與銀行開會,訂出「最低轉換標準」,明年起,要銀行業切實遵守。 銀行局官員表示,依現行規定,持卡人使用長期循環信用「1年以上」,且還款情況良好,就可向發卡銀行申請,將卡債(循環信用)轉成個人信貸或信用卡分期還款,銀行不得拒絕。 目前銀行提供轉換方式包括,循環信用轉成個人信貸、或轉換成信用卡分期還款,這兩種方式,都不用剪卡,新的借款利率須比原借款利率低。 第三種方式是,循環信用轉成個人信貸時「同步剪卡」,持卡人無法再刷卡,但貸款利率保證「降4個百分點」。 銀行局表示,循環信用利率平均都超過12%,甚至有18到20%,但個人信貸或信用卡分期還款平均利率約10%,轉換後,卡債族利息負擔,可減輕。 銀行表示,許多持卡人不願轉換,是因為轉成信貸或分期之後,「每月應還款」馬上拉高;因為使用循環信用,每月僅要繳「最低應繳」,可能只要還數千元,但轉換後,還款金額可能提高到上萬元,雖可快速還清,但短期負擔更重。 【2012/12/26 聯合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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