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口燒雞爆爭產 妹友人罵大哥判賠償
台中著名的賈家道口燒雞,2011年爆發兄妹爭產糾紛,大妹、二弟指稱大哥群益期貨總經理賈中道竊盜、侵占,經新聞報導及網路部落格轉載,大妹的吳姓女友人也在轉載文章下,以「金融界」暱稱留言,指稱賈中道是「金融界之恥」,隔年,吳女再以「Amy」暱稱寫下「真的很不要臉」。
刑事部分,高等法院依公然侮辱罪判處吳女罰金新台幣5000元,可易科勞役確定,民事部分,賈中道要求賠償60萬元,須刪除留言也須登報道歉。新北地院宣判,是判決吳女須賠償3萬元,也須刪除留言,未判准登報道歉部分;全案尚可上訴。(孫友廉/新北報導)
罵期貨總座「金融界之恥」 判無罪
【蔣永佑╱台北報導】群益期貨總經理賈中道家族所開設的台中「賈家道口燒雞」前年爆發爭產糾紛,賈家友人吳美靜不滿身為大哥的賈中道揚言要告弟妹誣告,在網路批評賈「金融界之恥」及「不要臉」,遭告公然侮辱。士林地院認為,賈男的確侵占母親黃金及挪用妹妹存款,吳女所言為真,「沒有理由處罰說實話的人」,判吳女無罪。
賈中道:會上訴
三十八歲的吳美靜昨說:「很高興無罪。」賈中道則說:「我的行為早就被檢察官認定沒問題,法官的判決我無法接受,會請律師上訴。」
前年三月,吳女在賈家爭產相關新聞部落格留言:「群益總經理一年也有個四、五百萬的年收入吧?怎麼這麼貪心?真是金融界知(之)恥!」隔天再以暱稱「AMY」回覆:「我也有同感,真的很不要臉!」遭賈男控告。
法官從賈家爭產相關判決,發現賈男擅賣母親要給弟妹的二十兩黃金,還領走二妹近四百萬元存款,認為名店後代爭產,本就有警世意味,且吳女所言為真,故判無罪。
2011-3-22
<賈家道口燒雞爭產案>長子判付72萬 擁燒雞店所有權
〔記者劉志原/台北報導〕台中知名「賈家道口燒雞」第二代3兄妹爭產案,台北地院認為,長子賈中道私自出售母親的20兩黃金,應支付弟賈正道、妹賈淑宜各36萬元,燒雞店所有權判給賈中道。
賈淑宜、賈正道昨驚訝判決結果,應會上訴;賈中道律師張信陽說, 36萬本來就要還給弟、妹,這部分沒有爭議。
賈家次子賈正道及長女賈淑宜指控,大哥賈中道利用母親中風神智不清時,盜領母近千萬元,母親要給3子女的30兩黃金也被盜賣,還把母親辛苦創立的台中燒雞老店據為己有,訴請賈中道將母親遺產1185萬餘元及燒雞店拿出來平分。
賈中道主張,絕未侵占母親遺產,母親97年中風後從台中搬到台北由他照護,由他處理相關資金,領出款項均是由母親管理運用,並支付母親從上海回台的SOS百餘萬專機費,燒雞店也是他經營,弟、妹先後兩次簽下財產分配協議書認同。
妹妹賈淑宜嘆「兄妹為錢反目」,自己帳戶內的563萬餘元,也遭哥哥賈中道盜領;弟弟賈正道說,他們雖曾簽下分產協議書,但簽之前,不知道哥哥盜領母親財產,協議書應失效。
判決書指出,賈母生前的確曾交付30兩黃金給賈中道,欲分給3子女,賈中道未獲弟妹同意,即將20兩黃金以72萬餘元出售,應歸還弟妹各36萬元,其餘1113萬及台中「賈家道口燒雞」仍歸賈中道所有;賈中道遭控竊盜部分,另由台北地檢署偵辦。
2011-2-18
賈家道口燒雞 爆兄妹爭產
位於台中市南京路『道口燒雞』,業者表示已有四十幾年歷史,名稱是『賈霸』賈家道口燒雞(記者楊政郡攝) |
知名賈家道口燒雞爭產風波開庭。(記者王藝菘攝) |
〔記者林慶川、劉志原、林俊宏/台北報導〕台中知名「賈家道口燒雞」老店,爆發第二代3兄妹爭產風波!
賈家弟妹質疑目前擔任「群益期貨總經理」的大哥賈中道,利用母親中風神智不清時,盜領母親存摺內近千萬元,還把賈母辛苦創立的台中燒雞老店據為己有,3人因為遺產分配撕破臉,並憤而對簿公堂。
弟控告兄 挪母存款
昨天下午3時許,台北地院針對「返還不當得利」召開民事庭,雙方當庭互斥不是,場面十分尷尬。賈中道說,很遺憾兄弟間為了遺產對簿公堂,弟妹控告他涉竊盜罪,若獲不起訴,將考慮反控誣告。
遠從上海返台出庭的弟弟賈正道說,哥哥賈中道在母親生前就不斷提領母親存款,還帶著已中風、無行為能力的老母,到銀行提錢、解定存。
妹妹賈淑宜大嘆,「兄妹都是為了錢才反目」、「只是要求合理分配,要的只是一個公理。」
30多年前,賈母創立此燒雞老店,10多年前,賈家大哥一起管理,之後,也在台北市延吉街以「賈霸」賈家道口燒雞為名,開設「台北直營總店」。
去年3月,賈母過世後不久,賈家老二賈正道、老三賈淑宜即質疑,母親生前有上千萬元的存款,保險箱內有30兩黃金,但過世後,帳戶餘額竟僅剩60萬元,黃金也都被賣光。
另外,弟妹也認為,母親97年7月與大哥同住後,母親往來銀行的明細中,就看不到道口燒雞台中店的營業收入,要求必須把錢找出來,列為母親遺產來重新分配。
而台中「道口燒雞」老店遠近馳名,大哥賈中道雖登記了商標權,但不代表商標權即屬大哥所有,主張對於台中老店也有經營繼承權。
大哥反駁 醫藥支出
賈家弟妹認為,大哥挪走母親存摺裡的大筆現金,去年底向台北地檢署控告大哥賈中道涉刑事「竊盜罪」,並至台北地院主張大哥必須「返還不當得利」;台北地檢署日前開庭,針對弟妹指控「盜領」,賈中道指領錢是要支付母親的醫藥費等支出,未涉不法,97年間,母親在上海的醫藥費及從上海回台的SOS專機費用197萬,都是由他所付。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