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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過追訴期 劉冠軍妻不起訴

  • 2013-02-06 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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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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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陳志賢/台北報導】

     喧騰一時的國安密帳弊案,涉貪的前國安局上校出納組長劉冠軍妻子孟雯華,逃亡海外十三年,已逾追訴權時效,台北地檢署昨天將她不起訴。另劉冠軍現仍遭軍高檢通緝中,但法界認為,如無意外,劉冠軍應可避過追訴權時效,逃過法律制裁。

     孟雯華是前憲兵司令孟述美中將的女兒,其夫劉冠軍涉嫌在八十九年七月,利用職務機會,私存及匿報國安密帳「奉天專案」、「當陽專案」利息一億九千多萬元炒股票,兩個月後劉棄職潛逃,引發軒然大波。

     國安局當時擔心劉冠軍案使國安密帳曝光,對他極力迴護,還同意劉請假。

     劉冠軍早在檢調搜索國安局前,在八十九年九月三日自新竹南寮漁船偷渡出境抵達大陸福建省。軍高檢在同年九月廿八日對劉發布通緝,扁政府執政期間一度將劉列為「十大通緝要犯」,但始終無法緝獲。

     劉冠軍逃亡前,於八十九年六月廿七日,將國安局密帳一千二百萬匯至農民銀行國外部存匯科,翌日以投資國外基金為由,購買美金一千元的美國運通旅行支票四百張。

     孟女在劉偷渡抵大陸的隔天,攜帶四十萬美金旅行支票,帶子女搭機逃往加拿大。台北地檢署認為孟女涉嫌修正前的貪汙治罪條例之隱匿貪汙所得、洗錢罪,對孟女發布通緝。

     劉冠軍夫婦逃亡後,孟雯華名下位於北市木柵秀明路一段、價格三千八百多萬的三層樓房屋及土地,遭軍高檢署自八十九年扣押迄今。劉冠軍的房產閒置,還引起任姓鄰居覬覦,涉嫌偽造本票債權,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欲詐欺拍賣劉的豪宅,結果被檢調發現。

     檢方說,由於孟雯華逃亡時間屬於修正前刑法,其追訴權時效只有十年,再加上四分之一的時效停止經過期間,合併為十二年三個月,孟女的追訴權時效,已於今年一月六月完成,因此依法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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