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若惡性關廠 167萬勞工討嘸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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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十六年前,聯福製衣自救會臥軌抗爭宣言就曾寫到,「如果這次的抗議行動能夠讓惡性關廠在台灣絕跡,能夠讓勞工權益獲得保障。我們的付出,絕對值得。」但十六年後,我國勞動法令仍無法保障遭雇主惡性關廠的勞工。 勞委會表示,九十四年勞退新制實施後,雇主每月必須提撥員工百分之六的薪資到勞工個人帳戶中,即使轉換雇主,退休金也可以帶著走,且雇主提撥率幾近百分之百,五百六十多萬純新制勞工退休金都有保障。 統計顯示,國內有一百六十七萬舊制和「舊加新」(選擇新制但保留舊制年資)勞工,依勞基法和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雇主應依舊制勞工人數、工資、工作年資和流動率等因素,提撥一定金額的舊制退休準備金,但高達四成雇主根本沒開戶,要是面臨雇主落跑,拿不到半毛錢。 勞委會指出,九十四年勞退新制實施前,全國僅六萬家有舊制員工的企業在台灣銀行開戶提撥退休準備金,新制實施後,開戶企業增加到十六萬家,但也僅占應開戶的六成,高達四成未依法提撥退休準備金;且有開戶企業,也不見得足額提撥。 以近年國內關廠實況來說,包括太子汽車、華隆頭份廠和榮電公司,至少一千多人因遭關廠拿不到資遣費或退休金,其中榮電公司還是官股公司,退輔會是最大股東,勞工一樣拿不到錢。 勞委會說,雇主若未依規定提撥舊制勞退準備金,可開罰兩萬到十萬元,但許多雇主寧交罰款也不提撥。
【2013/02/08 聯合報】 |
全文網址: 老闆若惡性關廠 167萬勞工討嘸錢 | 關廠工連線抗爭 | 國內要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2/7692231.shtml#ixzz2KIMfGJ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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