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中工獲雙子星議約 蔡維力喜悅
2013/09/18 21:43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韋樞台北2013年9月18日電)台北市政府傍晚宣布雙子星開發案,將由中華工程遞補第一順位投資人進行後續議約程式。中工 (2515) 總經理蔡維力說,他的心情只能用「喜悅、珍惜、努力」六個字來形容。
從去年底台北市政府宣布由太極雙星團隊獲得雙子星開發案第一順位得標團隊後,中華工程透過召開記者會、向交通部提訴願、甚至不惜提起行政訴訟,不斷提出各項疑黠。
台北市議員應曉薇也力挺中工,不斷舉出太極雙星團隊各種疑點的證據,促使司法介入調查;跌破眾人眼鏡的是,今年 2月底,雙子星案第一順位的太極雙星團隊未能順利繳納履約保證金新台幣18億9800萬元及相關合約用印等,台北市捷運局隔日宣布太極雙星團隊失去雙子星案的資格。
但更震驚社會的是雙子星案扯出北市議員賴素如、台北市財政局長邱大展等涉嫌不法,全案陷入低迷。蔡維力說,中工從 2月底至今除了低調沈潛,對於已陷入司法調查的雙子星開發案則盡量減少回應。
蔡維力今晚接受中央社記者專訪時指出,這段7個月面對未知結果的煎熬,心情相當忐忑,期間只有兩次函文催促捷運局趕快進行議約,9月9日終於開了一次記者會,公開呼籲北市府,慎重考量公共安全、市容發展、商業利益、國家榮譽等層面,儘快依相關法令及甄選須知擇優遞補,通知議約。
他表示,今晚得知市府宣布由中工團隊遞補第一順位投資人,即將進行後續議約程序,以簽定投資契約書,當時心裡的感受只有「喜悅」來形容,終於獲得肯定的結果。
不過隨之而來的是對這一切花了多少年準備功夫才得到的議約資格必須更加「珍惜」,後續的各項工程進行只能用「誠懇議約和努力工作」來回報,讓中工興建的台灣國門獲得全球的讚揚,讓台灣增光。
蔡維力指出,這段7個月的煎熬期,中工仍不斷召募人力,同時針對兩棟大樓的工程興建、商場營運、國際飯店營運業主等諸多重大工作繼續進行後續細部規劃設計,並未因為沒接獲北市府的議約通知而停頓。
雖然雙子星大樓由已完工的機場聯外捷運線站體從二樓站體接續施作,二樓以下鋼結構早已完成,但還是要至少花費 700億元,以 6、7 年期間才能蓋好 C1、D1兩棟大樓,細部的裝潢還要更多時間。
蔡維力強調,後續的議約、簽約、環評、申請建照、動工等程序都取決於各項申請的進度,與銀行團的聯貸也要市政府協助,中工決定以「誠懇的議約」態度來面對這一切重要的程序。
「台北雙子星」位於台北車站特定專用區內,與台灣桃園國際機場聯外捷運系統台北站共構興建C1及D1兩棟大樓,以「門」字型意涵創造建築量體,形塑國家門戶首都意象。
「台北雙子星」整合 6鐵 1客運,是繼香港、吉隆坡、曼谷後,全世界捷運站中兼具延伸國際機場服務功能的第 4個城市及地區。
依北市府資料,「台北雙子星」預計興建56層及76層兩棟大樓,結合商場百貨、辦公室及五星級旅館,總樓地板面積達15萬8000坪。
涉雙星弊案 北市財政局長下台
「我這輩子毀了」邱大展百萬交保
【綜合報導】檢調偵辦台北雙子星大樓聯合開發弊案,查出太極雙星團隊取得高達七百億元開發案,疑涉內神通外鬼,而台北市政府財政局長邱大展又與該團隊在押的發言人王佑仁,常在邱的辦公室密談,懷疑邱涉助太極雙星取得標案,以詐欺、背信等被告身分約談邱到案,北市府昨深夜突然批准邱先前請辭案,邱凌晨訊後被以一百萬元交保候傳。
邱大展晚上被移送北檢複訊時,見到大批記者包圍,喊冤說:「反正我這輩子毀了!台灣沒有最有利標的條件。」北市府發言人張其強說,邱已多次向郝龍斌請辭,為讓財政局業務繼續推動,市長郝龍斌已准予辭職,但希望司法機關毋枉毋縱徹查,並還原事實真相。
常約辦公室密談
台北雙子星開發弊案日前先起訴北市前議員賴素如,涉收受太極雙星金主程宏道等人賄賂。而今年五月二十四日檢調發動搜索,約談太極雙星負責人何岳儒、發言人王佑仁到案並收押,查出兩人涉謊稱有外商馬商怡保花園及日商森等兩大國際集團做為競標後盾,順利取得最優議約權。
檢調查出,太極雙星利用詐標文件取得優先議約權,疑似內神通外鬼,近日來過濾相關線索後,懷疑太極雙星除透過管道找議員護航,另方面透過何岳儒、王佑仁找市府官員疏通,其中王又鎖定邱大展,情資顯示兩人常在邱的辦公室密談。
疑洩露評委名單
檢調研判,身為評選委員的邱大展疑涉將評委名單洩露給王佑仁,王再將名單交給何岳儒,另就詐標一事,檢調也懷疑邱疑知情甚至幫忙護航,認為邱也是詐欺共犯,昨再次以被告身分約談到案,漏夜於台北地檢署偵訊。
中工:市議員林瑞圖發表台北車站開發案之言論並非事實
(2515)中工-有關市議員林瑞圖先生於102年8月6日於NEWS98新聞台(節目名稱:非耀不可)發表有關本公司參與台北車站特定專用區 C1、D1基地開發案之言論並非事實,特此嚴正抗議並予以澄清。
1.傳播媒體名稱:NEWS98新聞台
2.報導日期:102/08/06
3.報導內容:如以下說明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
@臺北市議員林瑞圖先生於102年8月6日下午2時於NEWS98新聞台(節目名稱:非耀不可),就中華工程參與台北車站特定專用區C1、D1基地聯合開發案(雙子星開發案,以下簡稱本開發案)事宜,發表諸多不實言論。惟本公司參與投資人甄選,過程均合法並獲第二順位投資權,惟林議員指控已混淆大眾視聽,居心叵測!中華工程基於維護十四萬股東權益並保留法律追訴權之前提下,特此嚴正抗議並予以澄清!
一、林議員指控:中工只是因為承諾65%面積給市府,較太極雙星多給10%,就要求市府給 付136億?這案子憑什麼要求136億?然而,本件甄選任何投資申請人,經評選簽約後,依甄選須知規定,市府均應就市府取得之獎勵容積樓地板,由市府委託投資人興建,並給付投資人建造成本(即委建費)!
(一)甄選須知規定(第21頁,十三特別條款(二)):「本府以捷運主管機關身分取得之獎勵容積產權樓地板,係以委建方式依投資人開發進度編列預算分期支付...。投資人得選擇於與本府完成權益分配協商後,依未來計劃期程請求本府支付…」
(二)中華工程係依相關甄選須知規定,以估算單位之建築成本,乘以市府應取得之?勵樓地板面積(委託建造),即市府應支付委建費約新台幣136億。
二、林議員指控:雙子星在使用上有限制,原則上樓地板面積不能賣且須經營管理,中工打算賣樓地板籌資,表示中工沒錢才會用此方式籌資。事實是:中華工程規劃處分部分取得之樓地板,係為完工時,清償應交屋予地主樓地板之建築融資,並非籌措本案開發興建之資金。甄選須知及相關法令並未禁止出售處分樓地板,且中華工程必定恪守統一經營管理之義務!
(一)投資人於完工後應按權益分配結果,交付地主(包括市府委託建造)分得之樓地板,且此部分樓地板不應存有任何融資負債。中華工程於評審會議多次陳明,處分樓地板主要係為清償上述地主樓地板之建築融資,以求負責任履行投資人交屋義務,未曾堅持處分全部樓地板。
(二)甄選須知規定(第20頁,十二(四)):「本開發案屬公有及投資人取得之產權應應為統一經營管理」。@中華工程深知經營管理,為商業不動產成敗良莠之重要因素,且不論是否為中華工程持有之產權,仍應由中華工程履行統一營運管理,以創造營運收益及國門榮景。
(三)中華工程除一再表達延長統一經營期限之意願外,亦於開發建議書編列逾百億之裝置營運成本,更洽國內外最佳營運業者,籌組最佳營運管理團隊。中華工程團隊堅持履行統一經營管理之決心,不容外界一再誤解。
三、林議員指控中華工程指派應曉薇跟莊正律師寫信給馬來西亞政府,導致太極雙星匯款進不來,而違約!然而,若一位台灣律師寫個信竟能影響馬來西亞政府,讓原本可合法匯進台灣的匯款,變成匯不進來,這種指控,實在誇張,讀者你信嗎 ?另中華工程係依法向應議員陳情,議員要如何行使職權,查證事實,皆非中工所能置喙!
四、林議員另指控雙子星案有國民黨中常委介入(指沈慶光中常委)!然其指控並非事實,林議員一方面又說雙子星的評審是公平的,真是互相矛盾!有介入,中工豈會屈居第二名!評審是公平的,那豈能介入!邏輯不通至極!真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全文網址: http://www.moneydj.com/KMDJ/News/NewsViewer.aspx?a=98660f4a-2208-4d26-b692-d54304458038#ixzz2bFfdrwmC
MoneyDJ 財經知識庫
壹週刊:馬以南捲入太極雙星案
作者: NewTalk 新頭殼 | 新頭殼 – 2013年4月3日 下午12:39新頭殼newtalk 2013.04.03 林朝億/台北報導
今(3)日出刊的壹週刊報導,總統馬英九大姊馬以南捲入太極雙星案;在捷運公司要參觀太極雙星時,疑似幫幕後金主程宏道商借達欣公司場地,以營造該團隊財力雄厚假象。對此,馬以南上午發出聲明指出,壹週刊報導再次損害她的名譽,不排除採取法律行動。
壹週刊報導,雙子星開發案最大私地主正是國民黨黨營事業欣光華,在雙子星C1區擁有近13%的持份,超過5百坪土地。這筆土地原先是省府接收日產而來,之後賤賣給中央日報;後因配合台北車站特定區拆除,換得現在C1區土地。而控有中央日報股權的光華公司併入中投後,中投將產權分割土地就被劃入欣光華名下。
壹週刊報導,太極雙星弊案靈魂人物程宏道最擅於運用人脈關係,這次不僅動用到第一家庭資源,還深入國民黨黨營事業核心,在2011年9月透過關鍵人物穿梭,和欣光華簽署授權密約,同意全權委託他處理開發事宜。
壹週刊報導程宏道取得欣光華授權後,除了在私地主享有主導權外,也擁有和最大地主、台北市政府分庭抗禮的機會。
不過,國民黨行管會主委林德瑞則向壹週刊否認說,黨營事業絕對沒人敢跟外界簽授權密約,印象中也沒有聽過程宏道這個人。
民進黨發言人林俊憲則指出,該筆505坪土地來自於國家,是省府賤賣給國民黨的土地。賴素如曾在市議會質詢要讓私地主能參與開發案,而最大的私地主就是國民黨。如果開發案完成,預估國民黨可以分到6千坪樓板面積,市價超過60億元。
林俊憲指出,馬英九的黨產歸零支票已經跳票;黨產的角色,已經再次證明會製造很多犯罪,民進黨呼籲國民黨把該筆土地捐出,還財於民。
此外,壹週刊還報導,檢調懷疑程宏道可能透過賴素如與馬英九大姊馬以南搭上線。在北市捷運官員去年7、8月要求到太極雙星公司商談開發案時,馬以南商請達欣工程公司副董事長王人治協助,借達欣公司氣派的辦公場地給他們開會,以營造該團隊財力雄厚的假象。
對此,馬以南向壹週刊表示,在新聞炒得沸沸揚揚前,她並不知道太極雙星是什麼,因此也不可能幫太極雙星向達欣公司借場地。而達欣發言人陳士修則否認馬以南曾向達欣借過辦公場所給太極雙子星使用。
馬以南今日上午發表聲明否認相關報導,表示壹週刊報導再次損害她的名譽,不排除採取法律行動。
雙星案向上延燒 馬以南爆捲入
太極雙星弊案似乎越演越烈,還有層級向上延燒的可能!檢調發現,因行賄馬辦主任賴素如而遭到收押的太極雙星幕後掮客程宏道,曾花數千萬佣金,取得台北雙子星C1最大私地主、也就是國民黨營事業欣光華授權開發密約,去年8月更獲得總統馬英九大姐馬以南協助,商借達欣公司場地,以遮掩太極雙星只是空殼公司的黑幕。
據最新一期《壹週刊》報導,檢調也將在近期約談台北市長郝龍斌,以及前捷運局長賴世聲,全案有向上延燒的趨勢。
檢調掌握賴素如洗錢密帳 爆郝龍斌說謊
雙子星開發案越滾越大,總統馬英九愛將賴素如涉貪遭收押,而檢調已掌握賴素如的洗錢密帳,密帳的金流可能讓全案的涉案層級「向上提升」。
據最新一期《壹週刊》報導,去年底賴素如的白手套彭建銘在她歸還賄款後,還密集與太極雙星發起人賈二慶密會,並被拍下照片。而全案最離譜的是,台北市長郝龍斌一再對外保證,雙子星開發案,簽約的每一方,包括投資者太極雙星,都要負連帶責任,但《壹週刊》取得最後簽約的文件,發現投資者要負責的條文已被刪除,目前檢調正對此偵查中。
馬以南否認捲弊案 稱「不識太極雙星」
今日出刊的《壹週刊》報導總統馬英九大姊馬以南捲入太極雙星案,馬以南今發聲明表示,否認捲入雙子星案,並說《壹週刊》再次損害她的名譽,不排除採取法律行動。
馬以南說,她不知道「太極雙星」是什麼,因此她不可能幫太極雙星向達欣工程借場地,也不知道達欣工程與太極雙星有什麼關係。馬以南說,她認識達欣工程副董事長王人治,但互動範圍限於公益活動,包括邀請王人治贊助2800多名原住民與弱勢學童,到台北做城鄉交流和戶外教學計畫;贊助南投家扶中心暑期辦教學活動;及贊助南投縣發祥村泰雅族瑞岩部落107戶永久屋的設備等。
馬以南表示,最近一次與王人治的接觸,是在上月24日到南投瑞岩部落,為相關設備的完成出席活動。她說:「《壹週刊》對她個人出現捕風捉影、未盡查證的臆測報導屢見不鮮,令人遺憾。」不排除再次採取法律行動。
雙子星紛爭 第2順位議約暫停
2013/03/31 14:32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孫承武台北2013年3月31日電)雙子星開發案隨台北市議員賴素如涉嫌收賄案情愈演愈烈,議會開會在即,目前北市府與第二順位中華工程議約暫停擺。
賴素如遭收押禁見後,包括是否有市府官員、評選委員收賄,以及太極雙星財務審查如何過關都是檢調後續偵辦重點。而台北市長郝龍斌也公開表示「若評審過程有問題,這個案子就要停下來」。
由於北市府自2月底沒收「太極雙星」團隊新台幣1.3億元押標金的行政程序尚未完成,到現在為止,台北市捷運局聯合開發處還沒通知第二順位的中華工程議約。
加以議會將於4月8日開議,案情隨賴素如收押升高,未來與中工議約,原本保守估算雙子星聯開案流程作業延後至少3個月,現在時程可能拖更久。
對於外界質疑評選作業過程有人從中掩護,捷運局官員說,當時除要求投資申請人提出各項經會計師所簽證財務報表等文件外,並由捷運局特別委託中華徵信所及美商鄧白氏兩家徵信公司分別獨立針對各申請團隊辦理財務評估及企業徵信。
徵信結果三組投資申請團隊財務實力在伯仲之間,且財務能力都符合開發案甄選須知規定,評選項目則包括開發規劃、財務、營運等多項項目。
另外,包括捷運局與政風處都表示,評選會議當天全程錄音、錄影存證,辦理過程則有政風人員全程監控。雜誌去年底報導所謂「雙子星案收千萬密約曝光,北市府顧問拿錢護航」、「市政顧問張學孔及評選委員吳福祥簽訂密約及約定獎金」,不僅捷運局已對外說明,且相關資料都一併移送檢調,不瞭解檢調手上「還有哪些新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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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唐筱恬╱台北報導】
台北市議員賴素如捲入貪瀆案,辯稱收受的一百萬元款項是政治獻金。根據監察院資料顯示,賴素如兩次市議員選舉期間,都沒有登錄「太極雙星」的政治獻金,反而是在兩次選舉都曾收受太極雙星競爭對手中華工程二十萬、三十萬元的政治獻金。
另外,傳出可能是關鍵白手套彭建銘的世益機電公司,也曾在九十九年選舉時,捐贈了五十萬元給賴素如。
收太極百萬 沒申報不合規定
依照《政治獻金法》規定,台北市議員應在任期屆滿前八個月起,至次屆選舉投票日前一日止收受政治獻金,而且在法定期間內完成申報程序。不過,賴素如供稱收受太極雙星政治獻金是在二○一一年一○月,當時已是第十一屆議員選舉結束後(並非可收受政治獻金的期限)。
換句話說,賴素如收受政治獻金時間點,不合乎規定。即使司法認定這筆錢是政治獻金,監察院不僅將依法沒收,同時也會以該筆政治獻金兩倍予以開罰。
監察院報告 中工捐五十萬元
根據監察院政治獻金會計報告書,賴素如在二○○六年台北市議員選舉,總共募得五九九萬元政治獻金;在二○一○年選舉時,募得一三○三萬元。兩次選舉期間,都沒有太極雙星團隊的捐款紀錄。反而是參與雙子星大樓開發案第二順位的中工管理顧問公司,在賴素如兩次選舉分別捐贈二十萬、三十萬元。
根據監察院財產申報資料指出,賴素如在台北市士林區、北投區有三筆土地、一筆房屋,總價值可能逼近上億元。去年存款有一六○九萬元與十萬多元的有價證券,財力雄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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