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記者羅欣貞、吳柏軒/綜合報導〕墾丁悠活渡假村環評大會昨登場,在環保團體的反對聲中,環評委員以十一票、一票迴避「有條件通過」,悠活修正環境影響說明書經核定後,可依法向墾管處申請使用執照變更,再向縣府登記合法旅館,為全區營業解套,環團將提行政訴訟。
三年內須達廢水零排放
環評通過的附帶條件,包括悠活必須在三年內達到廢水零排放,零排放之前,生活污水的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COD)不能超過30mg/L(法定100)、生物需氧量(BOD)不得超過15mg/L(法定30),總氮應小於15mg/L,總磷應小於2mg/L。
擔任環評大會主席的屏縣環保局長林雅文表示,悠活案最受爭議的關鍵,就是排放水對海域的影響,環評委員提出上述要求,「是生活污水全國最高標準」。此次環評是針對悠活一到六區全區審查,悠活需在一個月內完成環境影響說明書的修正送環保局,未來就算恢復營運,只要不符標準就可開罰,甚至要求停業。
悠活承諾努力保護環境
悠活董事長曾忠信表示,雖然環評委員非常嚴格來要求悠活,還是感謝秉公處理,讓悠活能為環境保護努力,所承諾的會竭盡所能做到。
律師批零排放只是空話
台灣環境律師詹順貴說,悠活渡假村早蓋好營運十四年,都沒有進行環評,縣府和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怎可能自打嘴巴,有條件通過只不過是一種「形式」。
詹認為,環評會要悠活三年內做到「汙水零排放」只是空話,觀光旅館在海邊的用水量如此大,加上又有游泳池,廢水量不可能全數回收,「就算統統回收拿來澆灌,澆灌到溢流入海,那跟排放又有什麼差別呢?」
屏縣環保聯盟理事長洪輝祥等人則表示,萬里桐海域珊瑚從二○○三至二○○五年的四十六.五七%覆蓋率,降到二○一二年的十七.四九%,悠活應提出數據證明不是他們影響,屏縣府縱容違法營運,如今又有條件通過環評,環團將提行政訴訟。
針對追討不法利得,屏縣環保局長林雅文說明,悠活過去十四年營運,應環評而未環評,會依行政罰法及環評法加重處分,環評法最高罰款為一百五十萬元,但最後裁罰金額將不受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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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闆建築業起家 曾發不出薪
《少年PI》入住 成悠活廣告
【洪振生、黃立宇╱連線報導】營運逾14年的墾丁悠活麗緻渡假村,環保署突然以業者沒有環評要求停業,讓業者和員工都感到驚訝,但對相關問題,員工昨都三緘其口,還管制媒體進出。多次住該飯店的台北房客林先生昨聽到悠活要被停業,驚呼:「真的嗎?」他相當讚賞悠活的環境和服務品質,但說:「不合法當然要改,才能保障消費者權益。」
山坡濫砍害污染
據了解,悠活老闆曾忠信是成大土木工程系碩士,是一名建商,也曾擔任陸軍官校副教授,因此大家都尊稱他「曾老師」。他從證券及建築業起家,早年為大府城證券董事,25年前與哥哥曾忠正在台南市創立鳳翔建設,但曾忠信嚮往休閒事業,1989年起在墾丁紅柴坑一帶收購土地,1999年建立悠活麗緻渡假村。
當時度假村曾修築道路和把海邊圍入飯店範圍,遭當地民眾抗議,去年悠活也因在山坡砍除銀合歡,結果颱風來襲引發泥流堵塞排水,還污染當地海域,被民眾po上網批評。2006年曾忠信又在牡丹鄉推出「牡丹灣VILLA」,但在2011年遭檢舉侵占國有地,最後以拆除部分建築還地收場。
為人低調很客氣
恆春鎮長葉明順表示,曾忠信行事很低調,待人客氣,很支持地方活動,常挪出客房配合活動,每個月都會回饋社區2萬元活動經費,公司僱用的300多名員工中,在地居民佔6成以上,一名該公司離職員工指出,悠活雖有優美的海岸景觀,但早期生意並不好,經營十分困難,常常發不出薪水,還要員工辦銀行現金卡,利息由公司支付,公司還曾發住宿券抵年終獎金,再由旅行社以每張1500元向員工收購。後來靠大家努力建立口碑,生意才上軌道。
悠活渡假村每年營業額4至5億元,近年頻頻打出單車旅館、兒童旅館等主題客房,很受特定族群喜愛,尤其是李安導演的《少年PI的奇幻漂流》,電影劇組人員都住在該飯店,更讓悠活聲名大噪,還將電影男主角學游泳的池子立牌吸引遊客,沒想到竟是非法營業的飯店。
墾丁悠活麗緻渡假村小檔案
地址:屏東縣恆春鎮萬里路27之8號
開發:1996年
營運:1999年
佔地:15750平方公尺
董事長:曾忠信
資本額:10億,已投資20億
房間數:410間
員工數:380人
房價:一晚3300元~4.2萬元
設備:商店街、健身中心、泳池、SPA會館
營業額:1年4億元~5億元
特色:飯店緊臨海邊潮間帶
資料來源:業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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墾丁悠活麗緻渡假村昨天營運未受影響,住房還接近滿房。悠活董事長曾忠信昨天表示,悠活渡假村不曾增建或新建,原不需環評,補送環評「卻掉入陷阱」,「將全力迎戰,捍衛人格與品牌形象」。
「聽說你們要被勒令停止營業,我想退房!」一名女房客看到報紙,一早打電話要求退房,也有房客說,如果飯店被認定不合法,下次不會再來了。櫃台人員安撫說:「放心,不會有問題的,請安心入住!」櫃台大廳偶爾接到房客退訂電話,接待員仍滿臉笑容回應,大廳仍可見不少排隊等著入住的房客。
悠活表示,暑假前的假日大都接近滿房,平時住房率約五到七成,環評事件傳出後,確有遊客表示要退房,但經過他們說明後,大都表示不退房了。
針對悠活三到六區是銷售住宿券的會員制,屏東縣消保官程俊表示,旅館業所販售的住宿券都有履約保證,業者若無法履約,消費者可求償。
成大土木工程研究所畢業的曾忠信,曾任陸軍官校副教授,投入房地產致富,廿年前投入休閒產業,人生卻因「環評風波」遭逢挫折,「我一度萌生退意,但想到有三百多個員工家庭要照顧,現在還不能倒下去!」
曾忠信接連兩天和幕僚、律師開會,他說,悠活的土地在一九六五年即為丙種建築用地,可興建度假旅館,取得使用執照隔年環評法才實施,悠活未新建或增建,不需環評,他依環保署之意補送環評,「沒想到掉入陷阱」,「我不會被擊倒!」
他表示,渡假村中三至六區有既有道路和畸零地,怎麼說都不能稱作整區,而且這四區採會員制,與違法營運事實不符,絕無用分區切割規避法令,如果被斷水斷電,將聲請國家賠償。
官擺爛不環評 開業14年 墾丁悠活遭停業
【綜合報導】爛政府單位放任違法,出事互踢皮球!知名墾丁悠活麗緻渡假村營運14年後,內政部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上月8日,突轉送悠活渡假村環評影響說明書申請環評,環保署赫然發現該渡假村竟未經環評就違法營業14年,將轉請墾管處勒令全區停業,創下業者因未做環評遭全面停業首例,環保署並將追回渡假村不法利得2億至3億元,另罰款30萬至150萬元。可悲的是,墾管處、屏東縣政府、環保署三個主管單位昨都推說責不在己。
位於墾丁萬里桐村的墾丁悠活麗緻渡假村佔地約1.5公頃,有410個房間,從1999年起營運,是全台唯一有兒童旅館和單車旅館的渡假村,知名導演李安在墾丁拍攝《少年PI的奇幻漂流》期間,劇組團隊更多次入住,男主角蘇瑞吉也在渡假村裡學會游泳。悠活渡假村夏天一房難求,旺季平均住房率達9成,年平均也有6成5,去年營業額高達5億元。
6區營運僅2區合法
根據規定,悠活渡假村的旅館許可、營業登記由屏東縣府管理,墾管處負責土地分區使用管理及環評業務。墾管處長陳貞蓉昨說,悠活渡假村1999年獲核准使用項目是住宅,卻違法經營旅館,該處曾通知屏東縣府開罰,但開罰權責在縣府,周一將會同縣府前往勘查研議處罰。
至於環評問題,陳貞蓉說,悠活渡假村經營範圍共6區,屏東縣政府2006年核發旅館使用執照時只核發1、2區,兩區面積不到1公頃,未達申請環評標準;對於明知業者是6個區一起營運,為何多年來採用對業者有利的環評標準?陳貞蓉拒絕回答,對業者為何又在上月8日申請環評,陳不耐煩地回答:「人家就想合法啊!」
被墾管處指控沒在管,屏東縣府觀光傳播處副處長謝孟良昨晚撇得一乾二淨,表示當時是蘇嘉全當縣長,那時的相關業務同仁都已不在崗位上,詳情需再了解。蘇嘉全昨說,國家公園範圍內的建築物主管機關是內政部營建署,不是縣政府,他對此案沒有印象。
「美麗灣只算小巫」
環保署昨指曾在2008年收到墾管處來函,詢問悠活渡假村是否需做環評,但有關其面積等細節未說明清楚,該署回覆需做環評。但環保署坦言,直到上月8日收到墾管處送來的環境影響說明書,才知業者竟然蓋好旅館營運14年都沒做環評的「離譜情況」,「台東美麗灣飯店案件跟它比起來,只能算是小巫見大巫。」下周將轉公文給墾管處要求勒令業者暫停營業。
環保署署長沈世宏昨說,該署有疏失,但環保署不可能事前知道所有地方上的開發案子,仍須由地方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屏縣府、墾管處)監督,「但我們會檢討其中疏失,視情節決定是否懲處相關人員。」
學者轟:該打屁股
文化大學景觀系主任郭瓊瑩砲轟,墾管處、屏東縣政府、環保署「都該打屁股」,除勒令暫時停業、追繳不法所得,還應要求業者提出「生態補償」等公益承諾回饋做補救。環境律師詹貴順怒批,政府單位互踢皮球,到現在還在互推責任。
綠黨前召集人潘翰聲批,這是行政部門該作為不作為,固然業者違法在先,但政府未糾舉業者錯誤,任其發展至此,以致讓業者有錯誤認知以為可繼續營運,如今卻面臨重大損失,行政部門已有瀆職嫌疑。
業者擬提行政訴訟
悠活總經理劉秀美強調,該公司絕對依法令合法經營,因早年開發時尚無環評相關法規,後來要求提環評說明,該公司也於2010年起依規定處理,尋求合法化。至於環保署要求該公司暫停營業並追繳多年不法所得,將等收到公文後再研議如何因應,會考慮循行政訴訟程序保障權益。
《蘋果》記者昨傍晚致電悠活渡假村,表示想訂2周後的房間,但擔心會受到勒令停業影響,客服人員立即掛保證強調營運正常,只要有空房就接受預訂。
仍接受預訂恐詐欺
消基會董事長張智剛昨痛批,業者明知環保署已做出停業處分,竟還接受訂房,根本是蓄意欺騙,一旦停業,業者除需退訂,消費者還可請求損害金額3倍以下的懲罰性賠償金,業者還可能涉及《刑法》詐欺行為。
民眾李麗慈得知渡假村違法營業,批評「政府都在睡覺嗎?本想暑假訂房,現不敢訂了。」
悠活案三官署缺失
★環保署:2008年墾管處詢問悠活渡假村是否需要做環評後,未持續追蹤並了解
★內政部墾管處:明知悠活渡假村核准用途是住宅,卻以開罰權責在屏東縣政府為由,放任業者違法經營渡假村
★屏東縣政府:負有核定旅館許可、發放營業登記之責,對悠活將住宅做旅館用,未積極開罰
悠活渡假村大事記
★1999年:悠活麗緻渡假村營運
★2006年:屏縣府依內政部相關規定,讓悠活1、2區就地合法,獲旅館使用執照,但3至6區未拿到使用執照
★2007年:遭屏縣府以違法擴大營業罰5萬元
★2008年:墾管處行文環保署詢問悠活是否需實施環評,環保署答覆要做環評。但之後墾管處就無下文
★2012年:屏東縣政府以未改善違法擴大營業情形為由,再罰悠活5萬元
★2013/04/08:墾管處轉送悠活環境影響說明書給環保署,申請環評審查
★2013/05/03:環保署以悠活未環評先營運為由,轉請墾管處勒令悠活停業,並將對悠活開罰30萬至150萬元
資料來源:環保署、《蘋果》採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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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東美麗灣 蓋好才環評
有夠離譜
墾丁悠活麗緻渡假村未環評先營運,遭批是台東美麗灣渡假村案翻版。環保署昨指,美麗灣環評依法由地方政府審理;台東縣政府昨強調,會依環評結果監督業者改善;環團則揚言,美麗灣一旦試營運將發起抵制。美麗灣建築雖已完工,但仍不確定何時營運。
環團:應全拆除
位於台東縣卑南鄉杉原灣海邊的美麗灣渡假村,2001年由美麗灣公司與台東縣府簽約興建度假村,開發面積近6公頃,環保人士認會破壞自然景觀,強烈反對;業者2005年分割0.997公頃建築基地蓋度假飯店,規避開發面積達1公頃須環評規定,引發爭議。
去年開發案遭最高行政法院判決環評無效、應停止開發,民間團體要求政府應直接拆除美麗灣,但台東縣府認為停止開發並非拆除,讓業者重送環評,去年底再有條件通過美麗灣渡假村環評案,引發環團抗爭至今。
地球公民基金會花東辦公室主任蔡中岳昨說,環團將在各地宣傳「不要告別東海岸」活動,並提撤銷環評訴願,若被駁回也會持續打行政訴訟。台東市民王小姐說,為避免自然美景被破壞,堅決反對美麗灣開發案。
美麗灣渡假村副總朱膺州說,開發初期對法令有誤解,已依規定補正,去年底取得使用執照,會依法改善。連線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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