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陣子看到很多公司公告捐錢給基金會或是什麼慈善單位、公益園遊會的訊息…族繁不及備載(連尾牙都要做公益了…)
還有長期贊助導盲犬的…
就算是小公司,也有捐給學校獎學金、當地育幼院之類的回饋鄉里的措施。
還有公司的章程明定,淨利的20趴要捐做公益,要投資人先了解之後,再決定要不要買股票。這個更明確了吧…
所以,當上市櫃公司的股東,也算是轉個彎做公益了吧…(但看到有老闆拿公司的錢做公益,接受媒體採訪時,全部都當成是自已的功勞,真令人傻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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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為什麼會有慈善基金會,要買新聞版面做置入性行銷,來宣傳自己做的善事呢?而且為什麼還特別強調1人?(這些錢不是由大家捐的,而不是1人捐的嗎?)(這些錢的本意不是拿來做善事嗎?)最近還拍了廣告…(慈善團體的廣告托播要不要收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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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要收錢~ 公司捐款是為了節稅,基金會打廣告是用基金會的錢去做,所以一舉二得,可以替自己的公司打形像良好的廣告,還可以節稅。 有良心的公司,真的有在行善,沒良心的公司,怎麼捐,錢都還是回到自己的口袋。
怪的是強打基金會老闆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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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也是需要行銷的,不妨看看以下這個論點 http://tedxtaipei.com/2013/04/dan-pallotta-the-way-we-think-about-charity-is-dead-wrong/
這的確是吊詭但存在的事實,有不少面向值得討論…(慈善團體的行政費、以及有關係的人可以空降擔任要職或是高層領雙薪、印製雜誌的宣傳費,就是存在的事實)。舉一個來說,川普非常喜歡以慈善拍賣之名,一方面捐錢給慈善團體,一方面為公司謀利,而且他毫不避諱這樣做。台灣也曾有慈善活動因為藝人推動而獲得較大的成效,但後來被爆歛財,其實也就是一方面捐錢做慈善,一方面把慈善紀念品的製作費高價轉進自己的公司。但是否P和NP能被用同樣的理論來檢視,是有待商榷的(有人認為,所有的慈善動機都是可被量化且有價化的…,真的是這樣嗎?),而宣傳的手段是否需要到購買新聞讓善行得見,或是將焦點放在特定人士上,也是有待商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