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收到股東會通知書,有的可以用電子投票,
但疑問來了,
若採電子投票而該公司有提供紀念品的話,
領取紀念品的時間是另外的,
為什麼會這樣呢?
因為領取紀念品大多在股代,
股代都在台北,
對於外縣市的人,
那些時間都過了委託書的時間,即使想要請人代領,也不見得會願意了…
(為什麼都在台北呢?為什麼呢?)
另外,
要送股東會的紀念品,是不是應該送公司的產品,給股東用看看品質怎麼樣,比較好呢?
就像送血壓計,好歹該公司也要有做醫材,不然就是裡頭的零件是該公司做的,
不然就是像食品廠送自家產品,
老是送環保筷…堆積成山的結果都不環保了…
再另外,
很多公司都不送紀念品,很可惜,
如果是為了防堵1股股東,
是否可以比照日本,依持股數,來訂定紀念品的價值呢?
(為什麼台灣的監管單位說要一視同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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