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大學教授、研究員涉貪案,檢方:問題在預放款 不在買A報B;國揚、元霖內帳現形 教授收退佣

 

會計法修法烏龍! 漏1字 教授未除罪

立法院挑燈夜戰三讀通過「會計法」修正案,因通過的條文漏了一個「教」字,教授因而不在除罪化範圍。法界人士認為這項「立法疏漏」將立刻影響檢察官以及法官對偵審中案件的認定,恐怕又是一場司法災難。

據了解,修正條文適用對象原本應為「各大專院校教職員」,但通過的條文卻是「各大專院校職員」;依大學法規定,教授不是職員,因此,教授們並不在除罪化的範圍。

主計總處官員表示,昨天是修法通過後第一天上班,已注意到這問題,但當初修法內容非主計總處提出,是立委提案,主計總處未參與修法時的朝野協商,目前沒有明確因應辦法,但不排除協同教育部、人事總處甚至法務部進行跨部會討論與認定。

教授是否除罪,尚有「文字上」爭議,但法務部昨天已開會認定,喝花酒報公帳被依貪汙罪判刑定讞入獄的前立委顏清標,適用除罪化條文,將在總統公布新法後第三天零時獲釋。

行政院發言人鄭麗文昨晚表示,此次修法從頭到尾都是立法院朝野黨團主導,如果真產生「喝花酒者除罪、教授不除罪」問題,解鈴仍需繫鈴人,宜由立院於臨時會提復議,行政院尊重立院的處理。

立法院五月卅一日通過會計法修正案,將特別費除罪化的範圍擴及學者、研究人員和各級民意代表,而且溯及既往。外界解讀,包括台大急診醫學部主任柯文哲在內的數百位大學教授,因研究費核銷問題被控貪汙都將解套,但仔細看修正條文,卻有疏漏。

新條文規定,一○一年十二月卅一日以前,各大專院校職員、學術研究機構研究人員支用政府機關補助的研究計畫費,報支、經辦、核銷、支用及其他相關人員的財務責任均視為解除,不追究行政及民事責任;如果涉刑事責任者,不罰,已報支不符法令的相關費用,應繳回。

其中,適用對象「各大專院校職員」,依大學法第十五條、大學法第四章規定,「大學教師」不能解釋為「職員」;另依學術研究機構設立辦法第二條規定,學術研究機構指的是大學以外的學術研究單位,公立的如中央研究院,私立的如中華經濟研究院,學術研究機構研究人員,當然不包含大專院校教授。

【2013/06/04 聯合報】



全文網址: 會計法修法烏龍! 漏1字 教授未除罪 | 特別費除罪爭議 | 國內要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4/7941396.shtml#ixzz2VDFHGfe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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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圖片
前總統陳水扁昨晚傳在台中監獄自殺未遂,經醫護人員檢查後已無大礙。(資料照)
〔本報訊〕前總統陳水扁昨晚驚傳自殺未遂!法務部今天發佈新聞稿證實,陳水扁昨晚9時許於台中監獄舍房浴室意圖以毛巾自戕,監獄照護人員第一時間發現制止,檢查後無大礙。

 法務部矯正署今表示,陳水扁昨晚意圖以毛巾自殺,幸台中監獄照護人員緊急察覺,立即制止後,通報培德醫院醫護人員,測量血壓、體溫、心跳等生命跡象,確認無異狀。台中監獄表示,已提供扁生命教育課程,盼減輕他的身心壓力。

喝花酒可以除罪? 扁疑不滿才心生輕念

 法務部表示,台中監獄戒護科專員詢問陳水扁,得知扁返民進黨之路不順遂,加上立法院三讀通過「會計法第99條之1條文修正案」,特別費及教授研究費除罪,更讓他大大不滿「喝花酒可以除罪,為什麼當總統以國務機要費拚外交不能除罪」?
 
 
支持特別費除罪賠掉民進黨形象 趙天麟轟柯建銘一人獨斷

趙天麟開第一槍︰柯須給個說明

〔記者陳璟民、蘇永耀/台北報導〕立法院朝野黨鞭聯手通過會計法修正案,為前立委顏清標等除罪解套,引發輿論強烈質疑,民進黨立委趙天麟昨天開出第一槍,把矛頭對向自家人, 指黨團總召柯建銘欠民進黨團一個說明;他認為多數民進黨立委也不接受這個結果,此事會把整個黨的形象賠進去,不可憑一人的意志去做決定。

針對此一爭議,民進黨主席蘇貞昌昨低調表示,尊重黨團的運作,前黨主席蔡英文則希望立院能對社會釋疑。

趙天麟昨指出,黨團很多立委反對修會計法,幾乎已沒有補救機會,他覺得心情相當沉重。雖然他當立委才三個會期,但還是忍不住想說,「柯總召欠民進黨團一個說明」。這個會期黨團大會中,他沒有印象討論過會計法,他認為多數綠委也不接受這個結果,此事會把整個黨的形象賠進去。

民進黨立委陳其邁也說,民代公費與教授、學者研究經費的核銷問題本質不同,不能雞兔同籠、混為一談,政院應提出覆議案;而黨團事前沒有討論,事後應該嚴肅面對。

黨團曾有共識? 雙方各執一詞

對自家立委的批評,柯建銘說,特別費除罪化問題,本屆立委任內要送委員會討論前,就已在黨團會議討論過,當時黨籍立委對民代除罪都沒有意見,畢竟藍綠都有特別費的受害者,送交財委會審查時,朝野也有共識,沒有人反對。

他說,五月三十一日當天黨團會議,還特別與出席立委溝通,也獲支持修法;趙天麟當天沒有出席,他會再與趙溝通。

對此,趙天麟反嗆,「黨內都沒共識,哪來的朝野共識?」這會期都沒討論會計法,卻忽然在三更半夜通過,讓許多立委傻眼,也不明不白背負許多罵名;黨團幹部的簽名具有法律效力,且代表民進黨團,綠委們長期揭露公部門的貪污舞弊,「現在通過這個法案,難道是精神錯亂?」

同意簽字修法的台聯黨團則指出,有七百多個教授被檢調拿著幾百元的報帳發票威脅,根本形同警察國家,所以台聯這次願意放手。

至於國民黨團則低調以對,參與協商的大小黨鞭都神隱失聯,留下來看家的國民黨首席副書記長林德福無奈表示,他根本沒有參與協商,只是到了要簽署朝野協商結論時,才被叫進立法院長休息室,在眾人目光下簽字同意。

 

 

2013-6-1

立院夜襲 特別費除罪 顏清標將獲釋

 

數百教授一併解套

〔記者曾韋禎、陳璟民、蘇永耀/台北報導〕趁國人關注毒澱粉事件之際,立法院昨晚「夜襲」,三讀通過具高度爭議性的「會計法第九十九條之一條文修正案」,將九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各民意機關與特別費相同性質的所有費用,以及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的學術研究費,皆予除罪化。今年二月因花酒案入監的前立委顏清標,在修正案公布施行後將獲釋。數百位涉貪污罪的國立大學教授也一併獲得解套。

除罪擴及地方民代

九十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的首長特別費,已於第七屆立法院第七會期「增訂會計法第九十九條之一」,予除罪化;但未擴及地方民代。

無黨聯盟曾於第七屆提出修法,將除罪化對象擴及各級地方民代,遭質疑是為前立委顏清標所涉花酒案解套;國民黨團甚至在第八屆立委選出後連署召開臨時會,打算夾帶處理本案,引發各界強烈質疑,最後在社會壓力下未進行處理。第八屆立委任內,再由國民黨立委林滄敏提案,捲土重來。

近來再因多位國立大學教授遭控以不實單據核銷研究經費,被檢方依貪污罪起訴,朝野立委多主張,行政機關補助各大專院校或學術機構研究費,核銷規定太過繁複,才讓數百名教授「誤觸法網」,提案修正「會計法」,也讓類似報支核銷行為除罪化。

昨趁立法院休會日,朝野黨團突簽字達成共識,在深夜休會前臨時排入倒數第二案,「夜襲」三讀通過,涉及相關性質費用的案件,全予除罪化。

朝野黨團幹部都簽字

簽字的立委涵蓋朝野黨團幹部,包括立法院正、副院長王金平、洪秀柱,國民黨林鴻池、林德福;民進黨柯建銘、潘孟安、邱議瑩;台聯林世嘉;親民黨李桐豪。國民黨立委賴士葆及台聯立委黃文玲由他人代簽。

某位簽字立委坦言,條文爭議很大,原本上會期他不願簽字,因為若通過,將為部分涉貪民代解套,但也因此被放話「吃子彈」云云。後來爆發教授、醫師都涉案,最後才「忍痛簽字」。

修正案規定,九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各民意機關與特別費相同性質的研究費、公費助理費、加班費、出國考察費、各鄉鎮市區公所支用的村里長事務補助費等,皆予除罪化。

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各大學院校職員、學術機構研究人員,支用政府機關補助之研究費,解除其報支、核銷之財務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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