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格向前負責人等提出民事告訴,請求給付損害賠償
回應(0) 人氣(27) 收藏(0)2013/08/14 10:54
證交所重大訊息公告
(3073)普格-本公司向前負責人王格琮及前員工李銘及黃志成等提出民事告訴,為請求給付侵權行為、債務不履行及不當得利之損害賠償。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當事人:普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院名稱:臺灣台北地方法院
處分機關:臺灣台北地方法院
文書案號:102年度金重訴字第14號
2.事實發生日:102/08/13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本公司向前負責人王格琮及前員工李銘及黃志成等提出民事告訴,因本公司被詐騙集團詐騙致本公司損失457,951,600元,該三人因職務上責任為請求給付損害賠償。
4.處理過程:本公司配合司法程序審理。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尚無法評估。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委任律師採取相關行動。
(3073)普格-本公司向前負責人王格琮及前員工李銘及黃志成等提出民事告訴,為請求給付侵權行為、債務不履行及不當得利之損害賠償。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當事人:普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院名稱:臺灣台北地方法院
處分機關:臺灣台北地方法院
文書案號:102年度金重訴字第14號
2.事實發生日:102/08/13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本公司向前負責人王格琮及前員工李銘及黃志成等提出民事告訴,因本公司被詐騙集團詐騙致本公司損失457,951,600元,該三人因職務上責任為請求給付損害賠償。
4.處理過程:本公司配合司法程序審理。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尚無法評估。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委任律師採取相關行動。
全文網址: http://www.moneydj.com/KMDJ/News/NewsViewer.aspx?a=036634ac-1111-47f7-b721-851c6f77ff32&c=MB06#ixzz2bv52vjp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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