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5-27 12:35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股王大立光與先進光公司糾紛多!台中地檢署今起訴先進光電公司及前總經理羅章浚,及100年從大立光挖角過來的鄒博丞、翁宗震、謝炘穎、朱威丞、張詠淳、徐維隆,他們涉嫌違反商業秘密、智慧財產及競業競爭約定,把大立光多項技術帶到先進光電,且申請台灣及中國地區專利權,檢方依背信、違反著作財產權等罪起訴。
起訴書指出,先進光電公司99年間起就計畫新一波的自動化生產線,透過總經理羅章浚,私下多次找任職大立光的好友鄒博丞、翁宗震、謝炘穎等聚餐,並談妥挖角跳槽的薪資及報酬,又陸續挖角朱威丞、張詠淳、徐維隆等人。
但大立光聘雇合約書均有明定,離職兩年內,不得為自己或他人或從事經營與大立光相同或類似之事業,自身機密資訊負有保密條款,不得侵害大立光之商業秘密及智財權等。
被告等不但將大立光機密帶過去,自動化生產技術一、二之相關圖形著作、電磁紀錄等資料,皆被帶走,101年間還搶先向台灣及中國申請兩項圖形專利權。
徐、朱兩人也將大立光機台運作影片、參數表,等商業機密給先進光電,還拿取大立光點膠膠水空瓶、半瓶過期UV膠水,以便抄襲、研發先進光的膠水配方,多次洩漏商業機密。
檢方認為被告先進光公司及羅等7人,涉嫌背信、違反著作權、洩漏商業機密等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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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進光竊商業機密 大立光:比宏達電內鬼更嚴重
光學元件龍頭大立光(3008)昨(24)日以竊取商業機密為由,向台中地方法院聲請對先進光(3362)進行假扣押。大立光表示,這件事情的嚴重性比宏達電「內鬼案」還要嚴重,而假扣押是保障公司權益的眾多作法之一。
大立光在今年6月中旬對玉晶光(3406)提出專利權訴訟之際,業界就傳出大立光也對多家公司發出「通知」,而且內容不光只是侵權而已。而先進光在昨日晚間公告,大立光對該公司提出假扣押,也印證了外界的傳言。
據了解,先進光近年來積極調整體質,並大力延攬人才,此一事件源自於有4位原本大立光的工程師,轉赴先進光之後,申請兩項專利獲准。而大立光在審視這兩項專利權後,認定那4位工程師涉嫌竊取其商業機密並侵犯著作權,因此先後向智慧財產法院和台中地院聲請相關措施。
從營運規模來看,大立光8月份營收高達24.05億元,而先進光只有1.05億元;若以產業地位來看,大立光的客戶群「相當平均」,可說涵蓋當今所有的手機大廠,而先進光的客戶仍以NB和平板電腦為主;若從股價來看,大立光昨日收在1,010元,是台股的「股王」,而先進光為34.65元,不論從各方面來看,都是「鯨魚」與「小蝦米」的巨大差異。
不過,對於大立光來說,表達「立場」是最重要的。大立光委任律師郭雨嵐表示,光學元件產業靠製造起家,其「製程」是最機密、也是最珍貴的核心,而不肖員工在竊取相關機密離職後,還去申請專利權,整個案情比宏達電的內鬼案更為嚴重。他強調,整件事情經過11個月的調查,事證相當明確。
但先進光指出,大立光所陳述的事實多屬不實,況且該公司現階段生產線並無上述兩項專利權,而大立光也未針對祕密遭侵害而提出具體事證,因此該公司也將提出抗告,請求撤銷假扣押,捍衛公司權利和聲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