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救命金設專戶 不得扣押
為保障國民老年基本經濟安全,避免養老救命金遭債權人扣押,立法院社福衛環委員會昨初審通過《勞保條例》與《國民年金法》修正條文,明定勞保及國民保險年金專戶,不得作為讓與、抵消、扣押、擔保或強制執行之標的。
勞保局總經理羅五湖表示,勞保老年給付及國民年金給付是為了維持老年生活,本來就不應抵扣。但依現制,年金給付只要匯入帳戶裡,跟其他錢混在一起就會被扣押。
羅五湖也說,勞保年金請領每月約有100多人屬於銀行扣押戶,要求勞保局改以開立支票,累積至今已達4600多人。未來設立專戶後,此戶頭只能存入年金給付,且不能被扣押,解決勞工每個月跑銀行的問題,並能真正領到年金給付。
勞保局表示,國保也有4600多人要求勞保局開立支票,領取年金,未來修法三讀通過後將直接受惠,可備妥證明文件,於金融機關開立專戶,供主管機關存入年金給付。
根據社福衛環委員會初審初審通過《勞保條例》第29條、《國民年金法》第55條修正草案明定,被保險人可出具勞保局證明文件,在金融機構開立專戶,專供存入年金給付之用。專戶內存款不得作為抵消、扣押擔保或強制執行之標的。
提案修法國民黨立委吳育昇表示,接獲民眾陳情,發現社會救助法與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已有相關規定,但勞保條例與國民年金法沒有。
勞委會為保障弱勢勞工及遺屬的基本經濟安全,且節省行政作業人力與費用,支持修法解決此問題。勞委會主委潘世偉表示,保險給付撥入銀行或郵局帳戶後,是否被扣押或強制執行,由法院依具體個案認定。
銀行扣住年金 一家10口沒生路
「這是救命錢,應該沒問題!」國民黨立委吳育昇接獲陳情,一戶三代同堂近十口人,原本寄望父親的勞保年金可餬口,卻因欠錢,導致勞保年金一匯入戶頭,就被銀行盯上,目前正與銀行進入債務協商階段。
吳育昇說,他稱這戶家庭為「社會邊緣人」,第一代父親欠卡債,第二代兒子有些智能障礙,但並未申請殘障手冊,家庭可能也無法達到低收入戶階段。
家庭經濟來源仰賴父親工作,當父親年紀大要退休時,卻發現「救命錢」被銀行扣住,無法領取,家庭頓時沒了收入,家人欲哭無淚、走投無路。
吳育昇與法律顧問討論後發現,勞保年金與國民年金並未設置專戶,只要錢一到戶頭就會被扣押,國家也束手無策。
所以提案修法,比照社會救助津貼專戶不得讓與、扣押或強制執行。
吳育昇表示,目前該家庭父親100多萬年金還沒被銀行扣走,進入協商階段,銀行可能會針對債務打折。但因家中急需生活費,父親只能帶著兒子出去打零工,賺取溫飽費用。
勞保局近日也有一個案例,剛發生在花蓮縣,屬於一次請領勞保年金,因怕被銀行扣押,趕緊向勞保局申請改為開立支票給付年金。
在勞保局通知領取後,當事人連忙搭飛機來領,就是害怕遭債權人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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