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勳騰/苗栗報導〕苗栗縣卓蘭鎮60年老店口福鵝肉店少東徐國陞,被包裹爆裂物炸傷案,警方昨天偵破,逮捕涉案男子李明翰,竟是徐國陞從小學到高中的同學,也是以前的鄰居,他因不滿徐想全數拿回向他購買的200萬元基金,自製爆裂物教訓徐,被依殺人未遂、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及公共危險等罪嫌送辦。
跟他購買200萬基金
警方調查,45歲的徐國陞15日深夜返家,發現停在住家騎樓的小客車引擎蓋上,有1個署名給他的包裹,拆開裡頭鐵罐就發生爆炸,造成他頭、手部灼傷。
大湖警分局成立專案小組追查,調閱道路監視系統並清查徐國陞交友狀況,查出從事保險業的43歲李明翰與他有投資債務糾紛,涉有重嫌,前晚南下台中市李嫌住處埋伏,昨天一早在住處前將他逮捕,並在屋內起出犯案時所穿衣物、製造爆裂物的工具、材料、電腦等。
不滿要全數拿回
警方查出,徐國陞2、3年前向李明翰購買200萬元基金,後因缺錢用,6月間想贖回基金,但李嫌告知中途贖回會扣手續費,後來借110萬元給徐週轉,卻打簡訊給徐妻說,「妳先生不是很有錢嗎?為什麼還要跟我借錢」﹖ 徐妻質問徐國陞為何借錢,雙方爭執,徐找李嫌理論,堅持要將投資的200萬元贖回,讓李嫌相當不滿。
製爆裂物教訓同窗
警方查出,李嫌曾在電梯工廠上班,懂得電機常識,15日陸續購買電池、引線、燈泡、水泥鋼釘、斷電點火裝置等物,再上網學做,一次就成功,但未試爆。
當晚7點多,李明翰開車前往徐宅,在徐的車上放爆裂物,手上還拿雨傘意圖遮掩,隨後往台中市方向逃逸。
李明翰坦承犯案,供稱製作爆裂物時知道有殺傷力,但當時因相當氣憤,並沒想這麼多,犯案後懊悔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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