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 你沒裝Etag, 甚麼錯誤都不算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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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記者黃立翔/台北報導〕交通部長葉匡時日前承諾最快三月底,民眾到超商補繳國道通行費可免繳五元手續費,但因遠通電收拒絕,確定立院決議無效,部長承諾跳票;朝野立委昨砲轟高公局對遠通處處忍讓,卻對小民說罰就罰,要求葉匡時明到立院專案報告。
交通部表示將與超商洽商,手續費先由交通部負擔、再扣遠通委辦費;但遠通仍堅持,五元手續費不在合約內。
非eTag用戶超商繳費 立委砲轟
立院交通委員會一月決議,要求遠通吸收非eTag用戶補繳通行費的五元手續費,交通部長葉匡時也承諾三月底達成,但遠通上週聲明,四月一日起除遠通一百廿個服務中心外,另提供中油六二二個加油站免手續費,遠傳七五○個門市四月起免手續費,但「事後要向高公局請款」。且儘管高公局斡旋數日,昨是三月最後一天,超商仍收五元手續費。
立委羅淑蕾質疑,合約載明要三千六百個直營門市,遠通直營據點不夠卻叫中油幫忙收,等於圖利遠通,政府對遠通一再放縱,只要有利遠通就馬上做,不利的就協商、改善。
立委李昆澤更批評,國道計程倉促上路爭議不斷,高公局對遠通百般容忍,對民眾逾期未繳通行費卻說罰就罰,白紙黑字承諾更被遠通當眾「打臉」,「國道到底是葉匡時?還是徐旭東作主?」
立委管碧玲也批交通部根本管不動遠通。立委蔡其昌更指,高公局新聞稿「有夠扯」,還呼籲「eTag目前仍為免費供裝,歡迎未申辦者儘快申辦」,等於間接承認拿遠通沒轍,請用路人乖乖申請eTag,交通部管不住遠通,等於鬧了個大笑話。
交通部次長陳建宇說,手續費協調雖失敗,但正與超商業者協調,若技術上可行,超商直接將手續費掛帳到高公局,由高公局先負擔手續費,後續再扣要給遠通的委辦費。
但有官員私下說,目前超商是與遠通訂約,高公局曾向遠通要手續費收取紀錄,遠通卻拒絕提供資料,「完全拿遠通沒轍」,未來如何計算委辦費扣除金額?
遠通昨強調,手續費是超商等代收單位所收,並不在合約內,要遠通負擔並不公平,如果政府要遠通吸收每筆五元手續費,就必須給予遠通補償。
新聞眼╱齊頭式平等 交部自相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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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來中央地方競相放送利多,交通部昨天也宣布,非eTag用戶到超商補繳通行費,免付五元手續費了。省下五元「小確幸」,卻折射出立法干預行政、行政單位又無法積極辯護,終至政策自相矛盾的窘態。 高公局為何要對eTag用戶推出通行費九折、儲值免付手續費等優惠?因eTag帳戶預儲,民眾不必補繳,政府可降低作業成本。 但因eTag上路初期系統不穩,引發民怨,立委在朝野協商以主決議方式,以為民爭利之名、行懲罰遠通之實,將非eTag用戶待遇與eTag用戶拉齊。 立委可隨民粹起舞,但交部卻全然喪失政策辯護的能力,任憑立委訂出與政策初衷背道而馳的決議,更別說政府帶頭違反合約。 昨天馬總統在中常會要求部會首長要上媒體努力為政策辯護,在上媒體前,部會首長第一步在立法院就應好好把道理講清楚、捍衛政策;就算無法扭轉局勢,也應勇於與社會溝通,而非悶聲不響地低頭跟著民粹走。 |
非eTag用戶 最快月底免5元手續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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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eTag用戶開車走國道,至超商補繳通行費,每筆需額外付五元手續費。交通部長葉匡時昨承諾,最快本月底,非eTag用戶至超商補繳,都免付五元手續費。 立法院上會期做成決議,沒有安裝eTag的用路人,未來到超商補繳費用所收五元手續費,應由遠通電收吸收;昨天立委要求高公局履行該決議。 高公局長曾大仁昨天表示,非eTag用戶到超商補繳費,手續費全免,若遠通不願意吸收這筆錢,高公局將請四大超商列帳單,會從支付給遠通的委辦費中扣除。 遠通發言人陳世莉說,要求遠通負擔手續費違反合約,遠通事前甚至不知,會再與高公局盡力溝通;但遠通不願透露多少用戶利用超商補繳、須因此額外負擔多少費用。 高公局說,立法院做成的決議屬「措施性法律」,高公局必須執行。 |
全文網址: 非eTag用戶 最快月底免5元手續費 | 生活新聞 | 生活消費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LIFE/LIF1/8528810.shtml#ixzz2v9Non0r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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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抓漏 遠通剉咧等
作者: 曾懿晴╱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4年1月22日 上午5:50中國時報【曾懿晴╱台北報導】
國道計程收費重複扣款的問題叢生,交通部高速公路局決定祭出嚴格限制,春節起3個月進行每日稽查,若錯誤扣款超標將開罰每日50萬元,不排除最快5月解約。
為鼓勵全民「抓漏」,高公局表示,除了初步傾向朝千分之一的錯帳標準努力之外,還擬要求遠通電收對錯帳用戶給最高500元的通行費儲值金。
高公局業務組組長彭煥儒指出,近期將邀集民間學者組成稽查小組,並訂定每日錯帳標準。高公局與遠通電收合約規範的可收費成功率為99.8%,也就是1000筆當中只能有2筆帳目錯誤,高公局傾向將標準加嚴,初步傾向以加嚴1倍為目標,若每日抽查1000筆通行筆數中有1筆錯誤,就符合開罰標準,具體標準將在春節前公布。
目前遠通電收對於錯誤扣款用戶「加倍奉還」,高公局將要求遠通加倍之外還要提供額外獎勵。彭煥儒舉例,民眾查帳才發現錯誤如同「全民抓錯」,遠通應展現誠意,高公局盼獎勵措施為每筆錯帳需額外提供200到500元儲值金。
目前非eTag車輛到超商繳費需付5元手續費,導致有民眾通行費僅1元,卻要繳5元手續費。立法院日前決議要求非eTag手續費應由遠通吸收,遠通表示不符合約精神。
賽車主播Robin在網路上號召網友組成「eTag復仇者聯盟」,呼籲民眾撕掉eTag。有網友表示,撕掉eTag後通行費仍享9折,還可增加遠通人工辨識難度,將辨識成功率拉到99.8%以下。
遠通電收表示,撕掉eTag後將視為沒有正確黏貼eTag的用戶,會先透過車牌辨識協助扣款,1個月內仍享9折,若通行次數超標,將通知車主回服務中心進行eTag體檢,2次通知不到會寄掛號,通知車主轉換身分為預約用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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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記者張瑞楨、黃立翔/綜合報導〕台中市陳先生不是eTag用戶,每天開車往返中山高速公路豐原至中港交流道,行走廿一.二公里要繳納一元通行費,他卻發現每次繳一元通行費得支付五元手續費,他向市議員謝志忠與廖述鎮投訴,議員認為遠通公司把手續費轉嫁用路人,宛如變相加價,應譴責變相綁架威脅用路人的行為。
對此,遠通客服林姓小姐宣稱,沒有規定一天要繳納一次費用,她要記者去找「對應窗口」,客服人員很忙碌,她只能回答繳費問題,其餘問題她無法回答。
以台中市的豐、潭、雅、神等山城八區的民眾為例,如果開車從豐原交流道往返中港交流道,每天里程是廿一.二公里,超過每天廿公里的免費里程,陳先生到超商列印帳單繳費,繳一元竟要五元的手續費,「宛如搶錢」。
立院決議免收手續費 遠通不甩
立院一月八日曾決議,eTag超商手續費應由遠通吸收。高公局業務組表示,立院決議公務部門必須遵守,會請遠通努力;但高公局也提醒,非eTag用戶使用國道,半個月出帳一次,等月中或月底一次繳就可以,不用每天給超商賺五元手續費。
遠通電收則回應,「非eTag用戶超商五元手續費,不是交給遠通而是給超商,且這樣對九五%的eTag用戶不公平,也違背合約精神」,等於給高公局軟釘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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