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徐旭東關說記者? 黃肇松:不記得
中國時報前資深記者、現任新頭殼記者陳權欣昨晚在臉書貼了一篇「旭東兄好利害找到中時總編拜託我停筆!」(http://tinyurl.com/mr6brfx),文中指數年前遠東集團總裁徐旭東找當時的《中國時報》總編輯向他關說,要他不要再寫亞泥挖山的新聞。
對此,當時的中國時報總編輯、現任世新大學客座教授黃肇松回應,徐旭東不是他的同學,當時他剛從美國回台灣,和徐旭東完全不認識,「怎麼可能為了這件事去關說記者?」他和徐旭東認識,是後來接任《中國時報》社長後,因為公務才認識,但兩人沒私交。
至於陳權欣講的《中時》總編輯在尾牙宴上向他敬酒,並藉此暗示「不要再寫」一事,黃肇松說,因年代久遠,記憶難所及,他已經不記得是否有這件事。
對於當初細節,陳權欣今受訪時低調不願多談,僅表示是20年多前的事了,並強調:「我自己新聞記者幹這麼久,寫得都是真的!」(唐鎮宇/台北報導)
前記者臉書po文︰「旭東找總編要我停筆」 【10:11】
內文提到,當年他報導亞泥挖赤柯山30年,造成山頭光禿,「亞泥挖山卅年,破壞山林造成棉延二公里山頭的光禿,造成鳳山溪水源枯竭。」亞泥還不遵守法規,拒絕離開花蓮,持續在橫山鄉營業。
結果在尾牙宴上總編關切陳權欣,「原來老總不是誇我,是在關說,要我一個地方小記者高抬貴手,停筆不要再寫了。」陳仍繼續盡記者職責,不想放過亞泥。不過之後的報導全部被大幅刪稿,上千字的報導只剩下幾十字,他表示「這也是一種報社處理新聞的一種方式。」
一開始,他並不清楚總編口中「山上的同學」是誰,「當時我還不知道我們老總的同學是徐旭東,徐是歌侖比亞大學的經濟學碩士,我們老總也是留美的。」但在很久以後,才知道他說同學的意思。
前資深記者陳權欣臉書
飄浮在報社與竹北上空的幽靈!
https://www.facebook.com/photo.php?fbid=10202003030175048&set=a.10200763826235724.1073741974.1164576681&typ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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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新聞記者的良心告白
鴻海事件所引發的「大鯨魚打壓小蝦米」新聞事件,最近鬧得沸沸揚揚,讓我這位老記者是感慨良多,就一位曾經有過相同遭遇者言,看到這種事情的再度發生,一度很替工商時報這位記者憂心,但也慶幸時報在這一次事件中展現出來的同仇敵慨,不再妥協態度的堅定立場。
綠色環保聯盟林聖崇兄,不知道從那裡找出當年新竹科學園區產業公會因我連續揭發科管局污水廠偷排廢水新聞報導,抵制中時報系廣告整整一個月的產業公會通知書,刊登在網站上,很多人問我到底這麼回事,聖崇兄有在網站上詢問我意見,說要把這份公文刊登,這是聖崇兄厚愛,因是科學園區產業公會發出的公文,我也不便阻止。
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偷排廢水事件,事實證明我寫的新聞都正確,科學園區管理局在拼命的改,生物旋轉盤新買了15組,每一組有四分之一間教室大,從美國船運回來,把整個廠房屋頂都掀掉,15組機器才能安裝,這是我揭發的。
園區每個月要用六萬公斤的高分子助凝劑,讓污水加速沈澱,過去這些污泥,都是打散隨放流水偷排,我揭發以後,園區污水廠現在任何時間去,都可看到運送污泥車在等待運送污泥,這種改變讓園區科管局在過去六年,每一年多花一億元的處理費。
在我揭發園區偷排廢水之前,過去幾乎沒有人認為科學園區會有污染問題,就是新竹縣市環保局也從來不曾踏進園區開過罰單,是我開始,連續時間長達半年的不斷揭弊,從廢水開始,一直衍生到廢污泥,空氣污染與將近三十家像聯電這些大廠的未做環評事件的報導揭發。
寫這些新聞造成報社廣告部門的很大困擾,也讓當時的自由時報與聯合報撿到不少廣告。
這是非常不公平的事情,但也是沒有辦法的事,但從反面思考,1998年中國時報拿到吳舜文新聞獎,也是靠中時新竹採訪組全體同事以此事件的延伸做專題報導,參加當年的吳舜文新聞獎比賽拿到首獎。
身為新聞記者有時候也是很無奈,我從來就不會以喜鵲自栩,倒是情願做隻烏鴉,這個社會錦上添花的很多,太欠缺雪中送炭的人。
對於一些只會歌功頌德的新聞工作者,我真的不知道要講什麼,到處揭弊是很惹人討厭,尤其對一些坐高位者,動軏說,不要替報社找麻煩,東怕西怕的,真的就有很多新聞記者,就一輩子做乖乖牌,寫起新聞來是東閃西閃,讓人看不清事實真相。
我曾因為寫警政署採購弊端,家中電話連續一個月的凌晨四點電話就響起,拿起來是磨刀子的聲音。相信很多時報老同事記得叔明長官當家的時候,三位三線二高階警官在光研這家廠商老板陪著到中時採訪組抗議,當時我鳥都不鳥他們,後來他們是很無趣的回去。
我也曾因為寫一位議員的被三審定讞判刑,還在領議員薪水,雖然內政部第二天就下公文摘了這位議員的資格,我卻因為得罪全體議員,遭議會反制,從跑市政府被調到邊疆跑大隘三鄉好幾年。
我更曾寫新竹市警方的找夜市小攤商的擺珠珠台的麻煩,將八位可憐攤商捉到分局關在拘留室中。這些小攤販只為糊口,在夜市擺攤竟被捉到分局關在拘留室,時間長達14個小時不讓他們吃飯,新竹市警如此侵害人權,我卻無法替這些小市民爭取權益,一氣之下跑到派出所當面「幹」主管,這位主管卻編了一個故事說我要找黑道幹他,天啊!為了此事,我竟然被法院判刑三個月緩刑。
至於因為寫新聞被新聞對象送新聞評議會評議,更是不記得有多少次了。對於新評會,我相信在中國時報,有幾位記者是常客,我就是其中之一,幾次被送新評會,都靠自己辯論,新評會接受我的辯辭,沒有對我做出評議。
很多記者認為要做一位好記者的先決條件,是不能有這些糾紛,在我認為卻剛好相反,沒有被告過或被評議過的記者,在我看來不算好記者。
到底一位新聞記者的工作本質是什麼,很多人說,就是報導事實嘛!真的是這樣的嗎?這在正常社會是可以這樣的做法,但是目前的社會並不正常,很多別有居心者,就利用記者的怕事心態胡說八道,記者就這樣有聞必錄,造成大眾更看不清楚真相了。
林聖崇把當年新竹科管局因我揭發園區偷排廢水案,抵制中國時報廣告的資料刊出,我不知道這份資料,他是從那裡找到的,當初出面跟園區產業公會溝通的中國時報高層當中,有我很尊重的長官,事情過了這麼久的舊事重提,並不是很適當。
憑良心說,新竹科學園區在1997年我揭發環境污染事件後,園區拚命的在改,雖然他們不會在口頭上認錯,但個人認為,在鴻海事件被刊出此刻,把以前的事提出來,兩者還是有一些本質上的不一樣,因為我不是小蝦米。
不過,我也要感謝林聖崇的好意,讓我有機會說出隱忍心中多年之痛。
我很慶幸中國時報在此事件做出一致的立場,如果報社記者報導是事實真相,沒有錯,縱使對方擁有再大勢力與財富,也不能退讓。
真的,做一隻烏鴉記者,有時也是會有收獲的,當年報社廣告受到抵制時,我很痛苦,寫了新聞也登不出來,我把我寫的新聞寄給李遠哲,他回我一封信,非常感佩我在園區污染新聞的揭發報導,我想在國內,我可能是唯一一位新聞記者接到李遠哲鼓勵信件的媒體人。
另外一件讓我感動的是,政大新聞研究所與台大新聞研究所兩位研究生,林斯凱與陳文靖兩位同學,在畢業碩士論文,是以我這位很可怕的環保記者做為他們的畢業論文寫作對象。其中林斯凱把我寫的六、七十篇揭發新竹科學園區污染的全部報導收集起來,讓我看了都很感動。
還有一件事是美國矽谷反毒聯盟多位專家到台灣,不相信一位新聞記者,怎可能扳到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這麼大的單位,把當年的科管局長都寫下台,問我這樣做到的,還要我帶他們到現場做解說。
我不是唸化學的,但我告訴他們,幹新聞記者,腦筋不能太僵化,要捉科管局的偷排廢水太簡單了。首先我要查出科管局一天要用多少自來水,因為所有科
學園區廠商的用水,扣掉蒸發掉的水以外,全部都要經過污水廠處理過才能排出。
這些排放管是要事先申請核准,當年科管局只申請一條直徑60厘米的排放管,即使24小時滿載排水,也只能排出28000立方公尺,但是,我查出當年科學園區用水已經達到70000萬立方米的情況下,其他的水排到那裡去?
這是一加一等於二的問題,沒有那麼大的學問,後來科管局被我搞的實在沒辦法,想告我,我寫的都是事實又告不倒我,來函更正,我全文照登,或許大家不知道,我處理科管局的來函,是1000字,全文照登,同時,再幹2000字駁斥這個來函,想起當時支持我的中時晚報長官,到現在都還耿耿於懷。
處此情況,科管局最後才利用產業公會發文300家廠商抵制中國時報廣告,迫使我不再寫科管局的新聞。
也因為我揭發科管局把園區未處理的廢水排進隆恩圳與頭前溪,杜阻園區污水污染自來水廠,讓新豐、竹北十萬縣民不必喝被污染的自來水,當時的新竹縣長林光華還頒發了一塊匾給我,說我是「社會良心」。
林光華的贈匾,真把我折剎了,誰有資格稱是「社會良心」,在我看來,台灣還沒有人能夠稱是「社會良心」,可以稱是「社會良心」者,恐怕只有韓國的金大中、菲律賓的阿其諾還有緬甸的翁山蘇姬,我不敢接受,但林光華恐嚇我說不拿不行。
逼的我跟我太太偷偷到縣政府領回這塊匾,拿回家後,從來就不敢示人,這塊大匾,到今還被我當做床板睡在枕頭下。
真的,台灣到目前為止,我還沒有看到什麼「社會良心」,黑心政治人物與專整小記者的黑心長官倒是見過幾位,所謂「社會良心」,是省主席林光華厚愛,開我的玩笑。
如果說,允我選擇,我會撿「社會良心」中的「良心」兩字來用,把這篇報導,就稱是「一位新聞記者的良心告白」吧!
十二月十九日晨
附件:林聖崇整理當年竹科污染資料的E-mail信件
From: 林聖崇
To: Undisclosed-Recipient:;
Sent: Sunday, December 19, 2004 9:29 AM
Subject: 「大鯨魚打壓小蝦米」竹科1997
這個社會應讓烏鴉記者,烏鴉環保運動者,烏鴉...有更多的生存空間,甚至應特別保護.
環保運動漫長的路,特別難戰的課題是,所謂的"高科技產業";
政府支持藍綠皆然,民眾支持,民代支持,股民支持,學者美化,媒體護航,整個社會長期縱容,以致越來越囂張.
從中央到地方,相關政府主管單位,回應人民的質疑,通常是,
文不對題顧左右而言他,或者是,不理不采;
真奇怪,法律竟然是保護"薪羅(政府)",縱容"薪羅",將主人踢到一邊!!!
補充一點:2001十一月二十八日,本人在加州,矽谷毒物聯盟頒贈環保特殊貢獻獎大會之致答詞,我說了這麼一句話:
"這一個獎應該是同時表揚另一位勇敢的記者,在台灣的中國時報記者陳權欣".
http://www.tnews.com.tw/newscon1.asp?page=prev1249
http://www.svtc.org/hightech_prod/index.html
http://cemnt.epa.gov.tw/ForumEnviron/WebForum/ArtListUg.aspx?TopicID=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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