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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疑藉機降低反傾銷稅率

〔駐美特派員曹郁芬、記者林詩萍/綜合報導〕台灣業者反映,美國太陽能「新雙反」調查,中國太陽能廠「英利綠色能源」與「韓華太陽能」主動向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表示願擔任台灣業者的「應訴人」。對此,台灣駐美官員了解後,得知中國廠商要擔任的是台灣業者的「利害關係人」(interested party),不是「應訴人」,台灣廠商的應訴權不受影響。

知情人士分析,中國廠商可能是想藉此降低美國商務部對他們課徵的反傾銷稅率,但確實動機並不清楚。

國貿局改口捍衛業者權利

日前否認此事的經濟部國貿局長張俊福,昨天則改口,並強調「全力捍衛我國業者權利」,將偕同外交部及駐外單位向美國政府嚴正表達我國政府及業者「反對中國廠商代表應訴」的立場,且「每日向業者說明相關進展」。

國貿局並表示,依美國反傾銷相關法規,中國廠商應未具備成為我反傾銷調查案「利害關係人」的適格性,已於前晚緊急與駐美經濟組電話洽查,將請華府法律顧問就世界貿易組織(WTO)規範及美國反傾銷法,研議適法性。

研議向美商務部表達關切

不過,外交人士指出,中國廠商不能代表台商去應訴,但據了解,台灣方面也找了律師研究,認為中國廠商的作法在法源上應沒有問題,就看美國商務部是否接受中國廠商以這個方式提供調查資訊;但台灣政府也會與業者評估影響,以決定是否向美國商務部表達台灣的關切。

由於這是美國對外國廠商進行反傾銷調查以來,首度出現中國廠商要求以「利害關係人」身分提供意見,國貿局將與台灣廠商溝通與研究,再決定是否致函給美國的商務部,要求確保台灣廠商的權益。

 

中國太陽能廠英利綠色能源要求在美國「新雙反」調查案代表台灣廠商發言,業者擔憂此舉恐犧牲台廠利益,剝奪發言權及辯護權。圖為中國無錫工人正在製作太陽能板。(資料照,法新社)

擺明要當台廠應訴人

〔記者張慧雯/台北報導〕美國太陽能「新雙反」調查,中國太陽能廠英利綠色能源與韓華太陽能到底是要當台灣業者的「利害關係人」?還是「應訴人」?台灣太陽光電產業協會理事長洪傳獻解釋,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會從利害關係人中挑選出銷量最大的業者擔任「應訴人」,中國廠商此舉就是要當台灣業者的應訴人,動機當然不單純!

竟將我電池產量列入銷量

洪傳獻表示,美國太陽能「新雙反」調查,台灣太陽能電池廠被捲入,今年一月十日國貿局就是請所有廠商填寫去年賣到美國的太陽能電池數量、金額等,也就是說,台灣的業者都是「利害關係人」,ITC會從中挑選銷售美國數量與金額最大的業者擔任「應訴人」。

而英利與韓華並非台灣太陽能廠,僅是向台灣太陽能電池業者購買電池片,組裝成模組後賣給美國,如今申請擔任台灣業者的「利害關係人」,其用意其實很明白,就是要把台灣太陽能電池的產量也列入英利或韓華的銷售量,這兩家公司就變成是銷售美國數量與金額最大者,美方二月二十一日決定太陽能業者的反傾銷調查應訴代表名單時,就有很大的機會成為「應訴人」。

我售價較高 無傾銷事實

洪傳獻指出,非台灣廠商卻想要代表台灣來辯答,這本來就是很奇怪的事情,到時候,台灣廠商被賣掉都不知道;況且,台灣銷美太陽能電池的平均價格還高出全球銷售均價約八%,更高於中國廠商銷美均價約十一%,完全沒有傾銷的事實。

 

陸當代表 太陽能廠:被賣都不知中央社記者許湘欣台北6日電 (2014-02-06 22:22:47)

針對大陸太陽能業者主動向美方要求代表台灣擔任「新雙反」的應訴者,太陽光電協會(TPVIA)今偕同多名重量級業者向國貿局局長張俊福陳情。

繼美國對大陸太陽能電池產品祭出反傾銷、反補貼雙反制裁後,由於大陸產品交由台廠代工仍舊轉進美國,太陽能業者SolarWorld日前進一步向美提出對中國大陸與台灣太陽能電池與模組的反傾銷調查,被稱為「新雙反」,台灣業者近來也積極應變。

不過,農曆過年期間,大陸英利及韓華兩家太陽能業者竟向美提出申請,要當台灣產業的應訴者,也就是要為台灣廠商發言;產業議題恐泛政治化,且台廠將無法決定與爭取自身權益,讓台灣太陽能業界相當震驚。

太陽光電協會會長暨新日光執行長洪傳獻、茂迪執行長張秉衡、昱晶總經理潘文輝、昇陽科總經理張錦龍、聯景董事長沈傳芳、頂晶科副總經理李宇軒等人今天聯袂拜會張俊福,希望政府能提供相關協助與資源。

太陽能業者指出,台灣廠商若連自己可以申訴的機會都沒有,怕會被大陸「賣掉」;況且,若真的由陸方擔任應訴者,後續判決都以大陸廠為依據,照過去案例,稅率恐怕不會低。

然而,台灣太陽能電池銷售價格比國際市調機構全球平均售價高出8個百分點、更比大陸均價高出11個百分點,台灣產業鏈的確無傾銷的事實。

業界希望政府可以盡快出面進行了解,為台灣產業爭取獨立辯護空間與機會。

 

太陽能雙反調查未爆彈?台廠恐被陸廠「代表」 業者急會國貿局提聲明鉅亨網記者尹慧中 台北 (2014-02-06 22:05:37)

台灣太陽能光電協會今(6)日召開臨時會,因應過年期間大陸2家業者表達欲於調查期間「代表」台廠「應述」。考量未來若「被代表」的證詞與數據恐失真以及該案具急迫性與時效性,協會業者今天組團拜會經濟部國貿局並提出3點聲明,盼台廠不應被大陸「綑綁」或「被代表應述」,已獲得公部門回應與承諾重視。

由於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將在2月14日完成對中國大陸與台灣太陽能業者的「新雙反」調查初裁並將意見提給美國商務部(DOC),而在過年期間英利與韓華等2家大陸業者向美國商務部提出資料欲代表台灣調查應述。而據調查期間流程,2月19日是兩岸業者交述相關資料底線,並在最後期限後兩天也就是約在2月21日確定「應述」廠商。

對於上述「被代表」情況,台灣太陽能光電協會緊急召開臨時會同時向組團向經濟部國貿局陳情表達3點立場,並爭取在最後應述者定案前的轉圜。

太陽光電產業協會理事長暨新日光執行長洪傳獻在會後指出,(1)美國選擇調查方向包含原產地與出口,陸廠欲代表台廠於調查應述但中國大陸其他人應述的「最大利益」並不代表台灣廠商。(2)調查必須依據銷售等事實考量,台灣並未存在「政府補貼」與「傾銷事實」,且價格與成本皆按照市場機制不應被雙反。(3)中國大陸欲沿用歐盟模式對美國市場價量配比機制,這對台灣不見得是好事,畢竟台灣與中國大陸經濟體制不同,台灣是屬自由經濟體與中國大陸差異頗大,在這樣的談判過程不應傷害台灣的利益!

隨後,茂迪執行長張秉衡、昱晶總經理潘文輝、中美晶總經理徐秀蘭等分別說,今天業者組團拜會國貿局獲得正面回應包含(1)有鑑於此案「急迫性」與關聯外交,單一廠商出面訴求恐遭弱化,國貿局承諾主動協調外交部動員政府在美國資源(代表與律師)等陳述事實我方表達立場並在期限前「天天追蹤」進度。(2)中國大陸方面不能代表台灣業者在國際貿易市場談判。(3)台廠不應該跟大陸「綑綁」或「被代表應述」,台廠問心無愧,可以自己出面陳述無補貼與傾銷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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