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美開發 被徵收土地小民悲憤
嘉義縣政府開發大埔美工業區,辦理土地徵收過程中,其中被徵收戶林步超一家人,被迫搬離居住逾40年的住家,土地被以每坪2400元徵收,180坪土地只拿了43萬多元,房子地上物補償費只給230萬,180坪土地補償費去買每坪4萬元的房子,也只夠買11坪,讓林家人氣憤難平,他的遭遇昨被呂秋遠律師貼在呂秋遠臉書上。
呂秋遠還貼文聲援:「我的問題是,如果我是他,第一個疑問一定是,我為什麼要搬?因為工業區?關我什麼事?我的老家來成就全縣的發展?憑什麼?第二,後來的新 家是在台糖那裡,但是一坪要價四萬元,連房帶地,全給政府,就是只能換來十一坪而已,這哪裡公平?因為我不是自願搬家的,總該一坪換一坪吧!」;網友同情「看完想哭!」、「連樹都不給人,這是什麼政府!」、「政府沒良心到極點!」
《蘋果》今找到林步超,他說,因為在電視上看到呂律師為平民小百姓發聲,所以才找他幫忙。他為自己土地抗爭四處奔走,倍感無力,一度氣得將身分證寄還總統府也無法獲得平反, 最後被迫搬離,住了四十幾年的房子,雖然破舊,但是一家住得很快樂也沒有負債,為了安置家人,補償費勉強購置27坪新家,每月還要繳1萬3000元房貸,家人每每看到老家照片潸然淚下。
林步超說,父親是退伍軍人老榮民,在大埔美那裡有一塊一百八十坪的農地,上面是住了四十幾年的房子,雖然破舊,但是一家住得很快樂;前幾年,縣政府來了一紙公文,要徵收土地,作為大埔美工業區之用,土地被鑑定為一坪二千四百元,政府聲稱在另一個地方有準備了新家,一坪四萬元,特別便宜賣給他們,但他們真的買不起。
家門口有五棵陪他一起長大的桂花樹,原本希望可以保留遷走,但是縣府強調,已經是徵收的地上物,不能任意搬遷,否則觸犯竊盜罪,要以一棵一千九百八十元,買斷了回憶。他趁夜把樹遷走,縣政府發現後,對他提告,被依竊盜罪起訴,法院同情他的遭遇,「是天底下最倒楣的竊盜犯」,最後判罰金、緩刑。對於被迫搬離老家,他有滿腹委曲,多次向相關單位陳情,甚至將身分證和陳情書寄到總統府,都無法獲得平復,家人已絕望。
對於大埔美工業區土地徵收,嘉義縣政府表示,一切依法徵收,實際徵收價格每坪3285元,以後會落實查估,體恤民情。(李宗祐/嘉義報導)
2014-04-04
嘉義縣長張花冠獲判無罪後,神情愉悅在縣府中庭感謝同仁的支持。(記者蔡宗勳攝) |
〔記者余雪蘭、蔡宗勳/嘉義報導〕嘉義縣長張花冠被控在立委任內向大埔美香草藥草園區開發商潘忠豪收賄三千萬元案,嘉義地方法院昨天判決張無罪。
連帶也無洗錢問題
嘉義地院發言人林坤志指出,合議庭判決無罪的理由,主要是認為被告以立委身分所做行為,不是與BOT廠商利益無關,就是對於行政機關決策欠缺實質影響力,無從認定有「職務上行為收賄」的犯罪,無貪污之罪,連帶也無洗錢問題。
嘉義地院審理此案的合議庭為審判長張道周、受命法官陳嘉臨、陪席法官張志偉。
是否上訴 檢方再研議
檢方則對審判結果感到遺憾,擔心無罪判決,日後恐引發「立委向廠商收錢都不用怕」的後果;至於是否上訴,主任檢察官陳昭廷表示,等收到判決文後再研議。
張花冠︰最終還我公道
張花冠表示,檢方為偵辦該案,從縣府承辦人、科長、秘書、處長到秘書長,約談超過二十人,但無人因違背職務、收受賄賂、圖利廠商被起訴。她時任立委,協助縣府與中央溝通,在檢察總長黃世銘多次施壓下,被檢方以莫須有罪名起訴,所幸真金不怕火煉,法官最終還她公道。
嘉義地檢署起訴張花冠,指控她於九十四、九十五年間收取潘忠豪三千萬元賄款,並運用其立委身分,在立法院為該開發案預算解凍護航,協助廠商向台糖、嘉縣府爭取開發案地上權設定,並展延融資期限與開發時程等。
檢方認為,張花冠以立委身分影響公務單位決策,涉嫌「職務上行為收賄罪」,並利用親友帳戶洗錢掩護收賄所得,違反洗錢防制法。張花冠辯稱,當時她的丈夫曾振農(九十七年去世)在柬埔寨投資生意需資金,請她代為向潘忠豪借款,後來連本帶利已償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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