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4月30日14:05
繼昨晚佔領忠孝東林森北後,臉書、PTT等網站出現「佔領捷運車廂」的文章,有網友號召抗爭民眾應佔領捷運車廂,目前一列捷運列車滿載是1500人,只要3萬3千人就可把淡水線22列車塞滿,另外現行捷運規定,民眾超時只需付20元滯留費,即可在捷運車廂長期抗爭,且不必怕警方朝車廂潑水。北市警局今表示,此行為已違反《刑法》。
台北市警局及台北捷運公司今共同發布新聞稿,嚴正呼籲倡議者及轉載相關訊息者,可能涉及違反《刑法》第153條(煽惑他人犯罪或違背法令罪)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000元以下罰金。且參與聚眾行為者,涉及違反《刑法》185條(妨礙公眾往來安全罪),將處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0元以下罰金。
此外,新聞稿還指出,癱瘓捷運嚴重剝奪每日185萬人次旅客通行的權益,大台北地區民眾也會因此生活大亂;市刑大將主動抓出在網路上號召的民眾,並依法辦理,以捍衛捷運族通行權益及搭乘安全。北市府也譴責這種挑釁公權力,是企圖綁架台北市民的惡劣意圖,也籲請所有廣大的市民支持市府、支持警察局執法、執行公權力的所有作為。
捷運公司則強調,依《大眾捷運法》第50條之1第1項第2款規定,妨礙行車系統設備正常運作,可處5萬元罰鍰。涉及刑事責任者,將交由檢警偵辦。
此外滯留於車站出入口、驗票閘門、售票機、電扶梯或其他通道,致妨礙旅客通行或使用,不聽勸離、妨礙車門、月台門關閉或擅自開啟,可依《大眾捷運法》第50條第1項第2款及第10款規定,最高處7500元罰鍰。(陳思豪/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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