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4-29

〔記者羅正明/中壢報導〕中壢市龍慈里長袁奕萬被檢舉,去年八月上任後到今年四月,僅有十五天在國內,大半時間在中國經商,要求公所免職。里長太太喊冤,強調先生每月回台,不影響服務。公所解釋,法令沒有規範,但已口頭要求多留台灣,服務里民。

里民檢舉 里長中國經商

檢舉里民說,袁奕萬在廣西玉林經營茶莊,去年八月一日宣誓就職後,同月四日就離台,到今年四月七日,在台期間只有去年八月一到四日、九月十九到廿三日、十一月五到七日、今年春節三天,總計十五天。

檢舉者強調,依據地方制度法第八十條的規定,里長因故不執行職務連續六個月以上者應解除職務,質疑公所偏袒里長。

里長太太:幫忙打理事務

對於檢舉,里長太太說,先生每月都回台,不在台灣期間,她都會幫忙打理里內事務,不影響服務,她質疑是選舉後敗選者的技倆。

民政課長湯明雄說,曾調閱出境記錄,袁奕萬沒達到法令規定的連續六個月在國外的標準,無法解職,由於里長沒薪水,並非公務員,只有事務費,法令沒有規範,但已口頭要求里長注意此事,多留台灣為民服務。

至於檢舉人質疑,總統若忙於事業,難道太太可代理職務嗎﹖湯明雄說,里長是義務職,做好服務即可,里長甚至可以擁有雙重國籍,總統不行,現行法令並未規範里長不能有雙重國籍,所以也沒有違法之處。

在中國也能當台灣里長?桃園中壢市一名國民黨籍里長,四年多前打敗兩位對手當選後,竟然離開台灣到廣西玉林經商,丟下里政不管卻長期坐領乾薪,連里內低收入戶想申請證明都遇到困難,讓不少里民感到十分無奈。

中壢市龍慈里居民表示,國民黨籍的里長袁奕萬2010年選上里長後就遠赴中國廣西經營「榷茶士名茶莊」,做起了台灣高山茶生意,每年只有過年跟中秋節回來,更曾經9個月只在台灣15天,長期荒廢里政卻照領每月45000元的里事務費,更曾有要申請證明的單親媽媽差點受到延誤,希望市公所能主動解除里長職務,別再縱容袁奕萬坐領乾薪。

我是中壢人團長王浩宇表示,依據地方制度法第八十條的規定,里長因故不執行職務連續六個月以上者應解除職務,袁弈萬雖然每半年都會固定回台,但長期滯留中國明顯已經瀆職,希望中壢市公所硬起來解職並追討薪資,別繼續包庇明顯有問題的里長。



中壢市龍慈里里長袁奕萬當選後到中國經營茶行,登上當地媒體專訪曝了光。(玉林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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