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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14

3樓建物、112坪 市值1.5億

〔記者郭安家、盧冠誠/台北報導〕前行政院長李煥生前居住位於北市大安區四維路的官邸市值約一.五億元,登記於救國團名下,目前閒置;不過,北市議員周威佑發現,該處所有權人原本登記為中華民國,廿六年前,政府卻認定救國團曾經購地,公文載明「因未諳法令、登記錯誤」,而將所有權人更名為救國團,但救國團卻無法提出購地證明,相關地政資料六年前竟又遭北市府銷毀,周質疑該房舍是救國團的不義之財,呼籲國有財產署應追討相關使用費、不當得利。

  • 北市四維路的三樓房舍登記救國團名下,但北市議員周威佑發現,該處原為中華民國財產,所有權人卻更名為救國團。(記者郭安家攝)

    北市四維路的三樓房舍登記救國團名下,但北市議員周威佑發現,該處原為中華民國財產,所有權人卻更名為救國團。(記者郭安家攝)

救國團視察陳家秀對此表示,該房舍依法購買,合法有據;至於是否能出示當年購地證明?陳回應說:「承辦人員已外出,目前沒有文件可提供。」

救國團 無法提出購地證明

國產署官員則表示,經查該筆土地及建物從未有登記國有地紀錄;向救國團詢問,對方回覆是向民間購置,土地登記於一九七一年三月,建築物登記於一九七四年四月。

不過,周威佑調閱台北市土地登記簿記載,一九七○年該處透過買賣所有權人姓名為中華民國、管理者為救國團,但一九八八年該處所有權人卻更名為救國團,顯然與國產署的理解有出入。

周威佑進一步發現,李煥於一九七三年起擔任救國團主任四年,接著就霸佔官邸當自家,一九八九年擔任行政院長。他說,救國團所指的購地,是依據一九八八年前行政院長俞國華任內召開的協調會,認定救國團一九七○年自費購地,當時公文指出「該團未諳政府有關法令,致誤辦登記」,因此所有權登記從國產改為救國團。

地政資料 北市地政局銷毀

周威佑說,扯的是,許多專家、學者正追討國民黨黨產之際,六年前,台北市地政局長黃榮峰竟同意銷毀相關檔案資料;但依法,相關檔案只要與國家、機關,社會大眾或個人權益維護具重大影響者,將列永久保存,地政局此舉有瓜田李下之嫌,疑湮滅證據。

黃榮峰回應,當初救國團一定有提供購地證明,公務員才敢簽核,沒有違法情事;至於檔案銷毀,也是依照檔案保存年限規定辦理。

購地那年 救國團脫離軍方

周威佑反批,各單位利用「二手公文」打迷糊仗,殊不知,救國團宣稱購地的那一年,正是甫從國防部獨立出來不久,相關資源經費多來自人民納稅錢,左手換右手,併吞全民資產。

李煥舊官邸位於大安區四維路四四巷,為三層樓建物,總面積一一二坪。周威佑粗估,現值至少一.五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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