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5-10-02 01:37
- 中國時報
- 林偉信、曹婷婷、陳志賢、蕭博文/綜合報導
前總統陳水扁親家趙玉柱(右圖,本報資料照片)侵占台灣省體育會桌球協會公款用來炒股,1日被最高法院判1年2月徒刑定讞。趙玉柱位於台南市永康區的住家無人應門,顯得相當低調。 (中央社) |
趙玉柱小檔案 |
前總統陳水扁親家趙玉柱,13年前擔任桌球協會會長,竟A走捐助款450萬元炒股,最高法院考量他的犯行符合刑事妥速審判法的減刑規定,昨罕見自為判決,依公益侵占罪將他判刑1年2月確定。趙玉柱須入獄服刑,北檢已啟動防逃機制,將囑託台南地檢署代執行。
內線交易案 發回更審
本案最受矚目的台開內線交易部分,去年更三審將阿扁女婿趙建銘、親家趙玉柱,寬頻房訊總經理游世一、前台開公司董事長蘇德建分別判處3年4月到4年不等刑期,但最高法院認為更三審沒有說明清楚,因此將台開內線交易部分,撤銷發回高院更審。
檢方偵辦台開案查出案外案,發現趙玉柱2002年從國小退休後,擔任台灣省桌球協會會長,經常到總統官邸,以桌球協會需要辦理多項活動為由,請託官邸總管陳慧遊幫他募款,陳向誠品公司負責人吳清友等人遊說,募得450萬元的捐助款,趙卻拿去炒股。
拿捐款炒股 罪有應得
更三審將趙玉柱依公益侵占罪判刑1年8月,案經上訴,最高法院認為,趙身為總統親家、退休小學校長,明知一言一行深具社會影響力,卻利用自己持有台灣省體育會捐助款的機會,加以侵占,考量全案爭訟逾8年,經減刑後將他判刑1年2月定讞。
趙玉柱永康老家,昨大門深鎖,趙未現身,妻子簡水綿不願回應,在醫美診所執業的二兒子趙建勳僅低調表示會再與律師研究。
鄰居表示,趙平常多住在兒子家,過去是總統親家時,常見客人來訪,弊案爆發後,門可羅雀。對趙校長即將入獄,鄰居說,「好意外,感覺不是很久以前的事嗎?」
海角7億 還有3.6億要討
此外,扁珍夫婦涉及二次金改「元大併復華」貪汙2億元案,瑞士檢方已匯回不法所得,北檢已在前天將元大案犯罪所得2億繳入國庫,另餘款2135萬3496元,則用來執行扁併科罰金1億元部分。而扁家海外不法資產仍餘瑞士檢方查扣的新台幣3億元及美國2筆房產拍賣價金189萬美元尚待追討。
扁婿趙建銘涉犯台開內線交易案,一審被判刑6年,後續二審、更一審、更二審都判刑7年,而今天更三審又改判4年徒刑。導致判決結果上上下下的關鍵,在於內線交易犯罪所得有無超過1億元。
《證券交易法》規定,內線交易犯罪所得若未達1億元,刑期為3年以上、10年以下,但若不法所得逾1億元刑期加碼至少7年以上,但《證交法》沒有明文規定內線交易犯罪金額應如何計算,因此法官們必須參考法界學說或證券交易所的意見,決定如何算出犯罪所得。
趙建銘與父親趙玉柱獲知台開的利多內線消息後,於2005年7月25日下午1時許,以趙母簡水綿名義,買下5000張台開股票,每股3.51元,而台開公布利多消息的時間,分別在7月25日下午5時許、8月3日下午5時許。
趙家父子沒有立刻出脫股票,而是從2005年11月2日到2006年7月7日之間,陸續賣出4237張持股,成交價從4.94到18.95元不等,扣掉交易成本、證交稅及手續費後,實際獲利4000多萬元。但這4000多萬元在法律上是否就是內線交易犯罪所得,成為此案最大爭議。
此案一審合議庭採納證交所建議,「以消息公開後10個營業日為計算基準,若在消息公開後10個營業日之內賣出的股票,以實際交易價格計算犯罪所得,若在10個營業日之後才賣掉或是沒賣掉的,以10個營業日的收盤平均價格計算犯罪所得」。因此一審算出趙家父子犯罪所得是427萬元,適用3年以上、10年以下的刑度,判趙建銘6年徒刑。
但此案二審、更一審、更二審卻採納「實際獲利=犯罪所得」見解,並把趙家父子的獲利4000多萬元,加上同案被告游世一的獲利6000多萬元,合併算出他們的犯罪所得共達1億1千多萬元,超過1億元門檻,適用7年以上的刑度,因此均判趙建銘7年徒刑。
今天更三審宣判,採與一審見解相同,但計算出趙家父子犯罪所得僅417萬餘元,並審酌他們已繳回犯罪所得,犯後態度尚稱良好,所以僅判趙建銘4年徒刑。(丁牧群/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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